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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证券律师法律咨询·赵律师你好:我们几个同事是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了30多年了,前年和去年分别都退休了。就被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工会取消了工会福利待遇。请求赵律师给我指导一下。谢谢!
·离婚官司需要多少费用
·你好,我给这边的玻璃厂供了3车石英砂,现在一直不给我结货款,怎么处理?
·铁东区证券律师: 13304127728(黄律师) 13904129962(邹律师)
·事情经过就是:在5月9日晚在母婴店里凳子上偷拿一部苹果手机,13日中午12点许警察找到我,我到了刑警队做笔录签字,按好多手印,血,还拍了我头像,然后让我找人来签字取保候...
·昨天下午在杨林街道,接到一个电话说你是不是在办营运证,我说是的。然后对方要我在微信小程序里面找26云企导航,然后按步骤输入了姓名电话号和住址,支付498元说是导航费用。...
·关于网络诈骗
·我老婆今43.今脑梗了三次,还有系统性红斑狼疮,能病退吗?
·你好。结婚后,男方父母出资给买的房产,房产登记的是男方名字,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后女方有分割的权利吗?谢谢
·铁东区证券律师: 13304127728(黄律师) 13904129962(邹律师)
·请问拘留所值班电话多少
·律师你好,本人现所在企业实行上五休一制(班长可以随意更改上六休一或上五休一),每天12小时,扣除吃饭时间1.5小时,每天工作时间10.5小时。每月底薪1700。苏州最低...
·你好卖减肥药2000多获利1000显示已经立案
·您好,请问,我找了个律师打担保纠纷案,当时他说被告有房可以拍卖回我款,到现在3半了,因为当时很相信他,就只平时问一下进展,l7他就结了案没执行,到现在还在骗我说在执行,...
·给支书要工钱,他不愿意开,一气就把两千块钱撕成两半。请问这是什么行为
·铁东区证券律师: 13304127728(黄律师) 13904129962(邹律师)
·我买房小区底层冬天有两个月没有光照请问我的怎么维权。谢谢!
·润州区xx的案子犯罪嫌疑人一般关押在哪
·情况说明:爷爷奶奶有套商品房,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家有个孙子。小儿子家有个孙女。小儿子是残疾人。几前,大儿子家以孙子没房没法结婚,骗老人"18975642l"""房子过户...
·我父亲是北方交大伙食科的退休老职工,(是本市户口)我是83年随母亲来我父亲单位的,(当年我才13岁)户口至今没有弄到北京来。我母亲在病故的当年才把她的户口农到北京后不久...
·你好,请教一下,一口价房产,付完全款后,有书面承诺已付全款,现又说实测面积大了要补款,我觉得不合理不用补,是否对?
·铁东区证券律师: 13304127728(黄律师) 13904129962(邹律师)
·去年7月买房,今年10月已收房,但是最近开发商又在我房内破坏墙体,加固支柱,使我的使用面积减少,我该怎么维权,能提出什么索赔要求?
·鼻部骨折伴移位是否够十级伤残标准
·有微信欠条,就三千元,起诉怎么收费
·被人打伤,对方没什么钱该怎么赔偿
· 朋友欠我65万,怎么办?
·铁东区证券律师: 13304127728(黄律师) 13904129962(邹律师)
·想知道我朋友在几栋几房.
·辞职之前上班时间没有规范,没有工资条,没有打卡时间,没有工厂规定,到算工资时候这些都有了,28天,10.5小时 ,而我上班为26天,有时候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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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买房,今年10月已收房,但是最近开发商又在我房内破坏墙体,加固支柱,使我的使用面积减少,我该怎么维权,能提出什么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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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证券律师咨询解答·建议快快报警! 宋瑞岭
·你这事好像问过了。 宋瑞岭
·好哇,欢迎你问。 宋瑞岭
·铁东区证券律师: 13304127728(黄律师) 13904129962(邹律师)
·面询律师为宜。 宋瑞岭
·报警处理。 weihaiyang
·不过首先要考虑家人之间的关系的。 潘兆忠
·及时报警并委托律师起诉,很多车贷是故意制造逾期 zag1971
·问题突兀,无头无肚,不好解答。 880880880
·铁东区证券律师: 13304127728(黄律师) 13904129962(邹律师)
·麻烦帮帮我,我文化低不懂怎么办?. 匿名
·这个应该去问医生。 weihaiyang
·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吉增萍
·同意上述意见。 宋瑞岭
·和老公好好沟通下,也可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
·铁东区证券律师: 13304127728(黄律师) 13904129962(邹律师)
·十有八九是骗局,慎重。 weihaiyang
·你外公部分的资产由你外婆和他们的子女继承。意见供参考。. 880880880
·不可以。放弃继承是涉及身份的,别人不能代替。 吉增萍
·直接咨询公证处。 weihaiyang
·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维修,这种情况一般不涉及赔偿的问题。 weihaiyang
·铁东区证券律师: 13304127728(黄律师) 13904129962(邹律师)
·你需要起诉对方,起诉主张是车辆维修费与停运损失,只有人伤案件才可以主张误工费。如果你不是营运车辆就不能主张停运损失,但可以主张替代交通费用。 逄小军
·收集证据,主张权利。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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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证券律师法律常识·拘役跟缓刑那个更好一些?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国家犯罪分子在受到惩罚的时候,可能会受到拘役或者缓刑的处罚,那么并不知道哪个更好,那么我们一起来讨论拘役跟缓刑那个更好一些?根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这二者来看,其实拘役比缓刑更不好一些。那么具体怎么回事我们往下看。拘役是自由刑的一种,而缓刑是与判处实刑相区别的执行方式。缓刑比拘役更好。拘役也可以被缓刑,但是缓刑不一定是拘役,缓刑可以适用于有期徒刑等。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
·如果丈夫去世,遗产怎么继承
如果丈夫去世,遗产怎么继承如果丈夫去世遗产怎么继承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
·追尾对方全责误工费是否赔偿?
追尾对方全责误工费是否赔偿?追尾对方全责的事故原则上不会赔偿误工费的,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除非事故的车辆属于营运性的车辆。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相关法规: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铁东区证券律师: 13304127728(黄律师) 13904129962(邹律师)
·网络名誉权纠纷再审申请条件是什么?
网络名誉权纠纷再审申请条件是什么?一、网络名誉权纠纷再审申请条件是什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及其近亲属。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二、申请再审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职工经济补偿金规定都有哪些
一、职工经济补偿金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和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辞工么?
和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辞工么?1、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你仍然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2、当然,同时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
·15岁未成年人盗窃如何处理
一、15岁未成年人盗窃如何处理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由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可知,盗窃罪要达到16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能构成。因此,15岁未成年人盗窃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处罚的,但是会让父母对其子女进行严加管教。二、盗窃罪是如何进行处罚的 15岁未成年人盗窃,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构成盗窃罪,不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来说,退出脏款赃物后批评教育。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本领、实施犯罪做法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纪、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
·安置房土地是划拨的吗
是的。安置房不是商品房,所属土地是划拨性质。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在成本构成上的差别在于有没有交出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是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块条件核定。出让金的高低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而使用划拨土地因没缴纳出让金,所以没有明确受那些因素的限定,这样在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如何参照出让土地使用权作因素调整就显得无所适从了。因此,需要估价师根据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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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缺席判决有什么后果?
被告缺席判决有什么后果?《民事诉讼法》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
·员工怀孕期间发岗位工资怎么算?
员工怀孕期间发岗位工资怎么算?执行固定工资制度的岗位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因身体原因请假,是不会扣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二、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有生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没有生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产假亲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国家犯罪分子在受到惩罚的时候,可能会受到拘役或者缓刑的处罚,那么并不知道哪个更好,那么我们一起来讨论拘役跟缓刑那个更好一些?根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这二者来看,其实拘役比缓刑更不好一些。那么具体怎么回事我们往下看。拘役是自由刑的一种,而缓刑是与判处实刑相区别的执行方式。缓刑比拘役更好。拘役也可以被缓刑,但是缓刑不一定是拘役,缓刑可以适用于有期徒刑等。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
·如果丈夫去世,遗产怎么继承
如果丈夫去世,遗产怎么继承如果丈夫去世遗产怎么继承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
·追尾对方全责误工费是否赔偿?
追尾对方全责误工费是否赔偿?追尾对方全责的事故原则上不会赔偿误工费的,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除非事故的车辆属于营运性的车辆。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相关法规: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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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名誉权纠纷再审申请条件是什么?
网络名誉权纠纷再审申请条件是什么?一、网络名誉权纠纷再审申请条件是什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及其近亲属。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二、申请再审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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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经济补偿金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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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辞工么?1、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你仍然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2、当然,同时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
·15岁未成年人盗窃如何处理
一、15岁未成年人盗窃如何处理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由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可知,盗窃罪要达到16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能构成。因此,15岁未成年人盗窃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处罚的,但是会让父母对其子女进行严加管教。二、盗窃罪是如何进行处罚的 15岁未成年人盗窃,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构成盗窃罪,不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来说,退出脏款赃物后批评教育。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本领、实施犯罪做法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纪、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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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安置房不是商品房,所属土地是划拨性质。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在成本构成上的差别在于有没有交出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是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块条件核定。出让金的高低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而使用划拨土地因没缴纳出让金,所以没有明确受那些因素的限定,这样在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如何参照出让土地使用权作因素调整就显得无所适从了。因此,需要估价师根据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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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缺席判决有什么后果?
被告缺席判决有什么后果?《民事诉讼法》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
·员工怀孕期间发岗位工资怎么算?
员工怀孕期间发岗位工资怎么算?执行固定工资制度的岗位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因身体原因请假,是不会扣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二、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有生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没有生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产假亲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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