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海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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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铁东区海事律师专业办理海事海商案件,具备处理复杂疑难海事海商案件的丰富经验,辽宁鞍山铁东区海事律师擅长处理船舶碰撞、提单、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上保险、拖航、租船、船舶建造及打捞合同、船员纠纷、国际货物运输、海事侵权责任等海事海商法律问题,致力于为货主、船东、货代、保险公司提供专业的海事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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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东区海事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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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戒*所被他人打怎么办?
·交通事故,致双脚关节韧带伤,肋骨骨折2根。休息6个月。现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看了6029.58(其中859.58说不在保险范围内不予报销),误工按4个月算120天*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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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甲方和乙方合伙代理一个服装品牌和租一个商业门面。但是甲方资金不足,邀请我(第三方)入股到甲方。像这样的情况,签合伙合同应该什么签呢?甲乙双方所有的伙同都没有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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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男娶女嫁,各不相干的,只是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方可
·你好,如没到报废期,一般是可以的,最好建议到当地车管所咨询
·被一辆大型货车撞到不知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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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卖淫女处对象,被他们只认是我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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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川乐山的,我的专业合作社的库房,加工房面临拆迁该如何赔偿了
·开庭时法官说你拿不出证据就得负责,当场签了协议。现在有了新的证据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醉驾无后果好辨无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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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单合同纠纷,需要咨询,需要请你们律师事务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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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东区海事律师法律常识
·一、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继承权是否受保护?
    一、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继承权是否受保护?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继承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分配遗产的时候会少分。《民法典》规定,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继承人的行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如果未尽赡养义务,但未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不能剥夺他的继承权。但子女为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或对被继承人尽的赡养义务相对较少,在分配遗产时应适当少分。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一)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二)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作为客车公司与旅客之间签订的客运合同来看,在法律范围内,成立并且实际生效了之后,当然也是有可能出现一些意外,从而导致客运合同被解除。那么实践中,究竟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1、因旅客自身原因导致的变更或解除旅客运输合同成立后,在合同履行之前,旅客一方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可以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变更或解除合同,即变更客票记载或办理退票手续。此种变更或解除被称为自愿变更或解除。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

·合同的转让效力与合同转让的概念是什么
    合同的转让效力与合同转让的概念是什么一、合同转让概念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让,也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准确的说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即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使合同的权利主体或者义务主体发生变动。需要指出,在债法理论中,不仅仅是合同债权债务可以被转让,事实上其他债权债务也可以被移转,所以债法上有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和债权和债务的概括转移之说。但在合同法体系上,合同的转让仅指合同债权的让与、合同债务的承担以及合同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三个方面。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改变。根据转让内容的不同,合同转让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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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资承包工程,完工后收不到工程款,怎么处理?
    在建筑工程中,承包人垫资的情况通常有以下几种:1、全额垫资施工。事前全额借款垫资或者约定工程项目建设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才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2、工程进度款不足额支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不足的,承包人为了不造成停工,就会发包人协商先行垫付部分工程资金。3、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保证金,作为工程项目启动资金。承包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偿欠款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工程款时,垫资承包人都会和发包人协商付款事宜,然而一旦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不是资金问题就是想“压价”,所以双方协商的作用有时并不大,往往最后也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偿。一般可以如下处理:...

·什么情况下辞退要2倍补偿
    一、什么情况下辞退要2倍补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情况下辞退员工的,即违法辞退员工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

·哪些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三点:(1)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和原因,只要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均丧失继承权。(3)只要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既遂未遂,均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主观上有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故意,且具有争夺遗产的目的。二是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其他继承人生命的行为。在具体把握时,应注意:(1)...

·根据法律规定贪污受贿罪判多少年?
    一、根据法律规定贪污受贿罪判多少年?根据法律规定贪污受贿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多次索贿的;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使用他人商标做企业名称侵权吗
    如果他人商标已经注册,别人就不可以再使用这个商标,否则就会构成侵权。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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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数量逐年攀升,一些严重的交通事故身子导致了儿童死亡。涉及死亡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比较高的,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年度的内容是符合实际的。死亡赔偿标准和当地的平均收入水平有关,对于儿童的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必须严格按照赔偿标准来。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赔偿标准的内容。一、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首先要看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需要看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之后依据法律赔偿。依据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劳动仲裁时效什么情况下中断
    劳动仲裁时效什么情况下中断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种情形: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或者经济补偿。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工会反映用人单位违法要求加班,请求保护休息权利;也可以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如劳动者向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答应支付。这里需要注意,认定时效是否中断,需要由请求确认仲裁时效中断的一方当事人提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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