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保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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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天心区保险律师专业从事保险法律事务,办理保险理赔、车险、交强险、重大疾病险、财产险、意外险事故索赔及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湖南天心区保险律师擅长车险、交强险、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重大疾病险、财产险、意外险事故索赔及保险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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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98297475(姜律师)

 天心区保险律师法律咨询
·92在江苏扬州宝应的乡镇企业上班,96嫁到上海,08户口迁到上海,请问92前算工龄吗?
·你好,我和杭州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了合同纠纷,需要咨询相关信息
·你好,我这边昨天发送了已起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是他耍无赖,不承担赔偿责任,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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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96年借了7万块给朋友,有欠条,他也压了某幢房子的房产证,但是那幢房子的房产证名字不是他的名字。他在借钱后就失踪了,欠条没写还款日期。怎么办?可以到法院起诉么?...
·1997年时时候在杨浦公证处的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我的记忆对吗,(当时本想作公证,后来一听有时效"于是就放弃了)
·你好,请问:我在上班,xx到我上班单位来抓我到,一到里面我就问犯啥罪你们把我抓起来,当时好儿个人就抓我的人造成手断了二根骨头,另一根骨头都碎了,后来逼供我叫我承任手是我...
·我朋友已贷款四万,月还是23516期还算超百分6吗?那不是三要左右那是高利贷款了是月利息同利息全都交上了
·离婚诉讼要等多久才能开庭我是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是因为有外遇,现在男方不同意离婚,我的证据如果不够充分,第一次开庭是不是有可能不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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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谷水西立交桥下出交通事故,对方全责。
·你好,想问下中国人寿财险公司不给员工签合同怎么赔偿
·我在一家工厂从05年干到现在,现在辞职的话是不是有补偿,我想了解一下
·高层居民住宅的电梯里自媒体视频广告业主是否有权利说"不"?.
·怎么联系拘留所?想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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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女婿过世有一个女儿,岳父岳母有分女儿女婿财产吗?
·父亲死了,继母及其女儿(非我父亲生)与我兄弟俩已经分割遗产;请问她还能不能问我要赡养费,继母年龄45岁,她女儿16岁。
·99能不给个 彭泽当地人的电话号码?
·建国前老兵因工亡后遗孀享受何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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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我在康弘公司上班已经二十六年了,我现在上不下去了,前几天我主动辞职了,我能拿到我的失业金啊,和工龄费啊
·在网吧上网手机被偷网吧需不需负责
·就是收到一笔可疑款银行卡被冻结了现在警察找来了做了笔录问现在我要怎么."w990mamt20
·被骗4500元可以立案么,能追回来么
·欠债人不还钱,只有电话录音,有姓名,手机号,但没有身份证号和密码,怎么起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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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判决不服
·以前我月工资3000,也只能赔3万多吗?
 天心区保险律师法律常识
·办理商标转让注意事项是什么
    办理商标转让注意事项是什么1、转让人应保证自己是商标的所有人,说明在签约前曾向哪些人发放过何种类型的商标使用许可,以及原使用许可合同中对商标权所有人之义务的规定。2、如果原使用许可合同规定商标权所有人不得将其商标权转让他人,则商标权人就没有资格订立转让合同。3、如果转让人将其在一切取得了注册或申请了注册的国家中的商标权全部转让,则转让人还应保证到签约时为止已经在尚未批准其注册的国家履行了一切注册申请手续,且有关申请尚未被驳回。转让价格。转让后,受让人的权利范围。4、如果转让方转让其在一切国家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全部商标权,则双方还应约定在所转让的申请案被批准后,受让方享有全部专有权。5、如果转让人...

·2023陪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陪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陪嫁钱在民间属于常见的婚前赠礼行为,由传统习俗而来,这里我对陪嫁钱在法律上的认定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认定为是赠与行为。陪嫁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要看该赠与行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由女方所有。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8条在婚前赠与的财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均分。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按照约定进行处理。夫妻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那么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二、夫妻结婚多少年才能是共同财产...

·离退休人员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
    离退休人员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1、单位已为离退休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可按工伤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3、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工伤害的,应由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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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益的保护
    当前侵害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益的几种形式  1、结婚妇女可能首先失去娘家村的土地承包权。按照传统习惯,妇女结婚后都将户籍从娘家迁移到婆家村,因此,出嫁女面临一次不可回避的土地权利流失。    2、嫁入婆家村的新媳妇可能得不到承包耕地。“按户籍分地原则”赋予了合法婚姻关系而迁入的新媳妇获得承包耕地的平等权利,但是有的村庄认为嫁入的新媳妇是外姓人,不予以承认,有的村庄没有足够的“机动地”可以随时用来补充新增人口的承包耕地,新媳妇以及其他新增人口都只能“排队”等待。    3、离婚或者丧偶妇女土地权利也面临一次裂变。在一些地方,土地被看成夫家的财产,离婚妇女不敢提出要土地的要求,由...

·土地使用证年限续费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年限续费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1、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2、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3、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4、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5、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6、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7、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期限规定的,如一年或更长时间。不过,用人单位可能会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而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规定,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那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

·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案外人该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案外人该如何处理?离婚案件涉及案外人的财产解决方式。对该种涉及案外人财产的处理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离婚案件先中止,然后要求离婚当事人先对该财产通过诉讼进行确认,在夫妻双方的财产份额确定后,再恢复离婚案件的处理;另一种做法是离婚案件先进行处理,等离婚案件处理结束后,再由离婚当事人另案诉讼对该财产进行处理。由于离婚案件的诉讼程序只允许夫妻双方作为当事人参与,当夫妻双方争议的财产牵涉案外人利益时,案外人无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对该财产不予以处理。当事人只能另案提起确认相关权利的诉讼后,才能再次就该财产进行...

·合同工怀孕辞退有补偿吗
    有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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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立案程序是怎么样的?
    挪用资金罪立案程序是怎么样的?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职责,且隶属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准许,予以立案;认为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职责,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职责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准许,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为:1、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2、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

·内退人员的工伤由谁负责?
    内退职工的工伤由谁负责根据《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同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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