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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爸在台湾大金门有四块田产,请问你能帮我处理买卖合約,我己有金门中介帮助处理承续手续。不过我不放心法律上的問题。刚好我祖藉安溪,想请先生出手帮忙,钱不是问题。主要我不...
·可以网上立案吗
·B2证扣分了那一天去学*?烟台几号去学*大车扣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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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做清洁工作六,现因过度劳累,膝关节需要做手术置换!工厂要承担吗?
·他的案件是开没赌博罪,但他只是去玩赌场不是他开的,也没赌博
·我准备和朋友一起开个公司,做法人和不做法人有什么区别?我对法人代表的利与弊不很了解,您帮我解释下么?谢谢
·团伙盗窃不能取保候审吗?还是团伙没全部抓获
·被执行人银行卡上有钱法院什么时候能把钱转到执行人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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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拆迁,房子是我父母的,在签订拆迁协议时我和父母分户的,如果我和妻子离婚,以后分到的安置房妻子有份吗?(妻子的户口已迁入我家)
·你好,律师,请问我们工人在厂里上班被骨折了公司该怎样给工人发放工资.
·昨天分期买得手机第二天可以退
·女方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离,现在六个月了男方又同意协议离婚了,请问程序怎么走?可以代理吗?
·我被阜阳一家鞋厂解雇了,但是我是被派在东莞工作的员工,东莞现在没办法受理这个案子请问哪个律师可以帮得到我,我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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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我朋友离家出走,父母用他的证件办理信用卡,想通过这个方式找到我朋友(具体操作我不知道)托人去办理的卡,当然我朋友离家出走完全不知道这个事。但是办卡人私自把卡刷...
·欠前给打了欠条,推托不给,可以起诉强制执行吗
·我在今年一月左右在美国租房子了,后来三月份因疫情回国,延期了我们的房子到2021/1月开始至2021/5月,可是现在依旧回不去,我们是否可以跟我们的管理处说提前终止合约...
·被国保安全人员逮捕,需判型多久。
·欠钱不还,想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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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人已经判刑,多给的钱怎么追回
·我的手机丢了。价值2750元。捡到手机的人还在用我的电话号。要求其归还,对方不予回应。是否构成侵占罪。如报案,公安是否可以立案或帮助我
·我欠某某4万5千元机械费,091月打的欠条,说好过正月15把钱还给某某,但是他在2月1日(正月初七)把我名下的变电室(40多万自费安装)卖给某某某,卖了6万元,某某和某...
·我是矿山总承包一级资质,现在做一个矿山的料场,上部有一个跨度67米的网架,监理认为我们没有这个网架钢结构的施工资质,不准我们施工,请教监理的做法合理吗?
·女方提出离婚,不回家,也不离,男方诉讼离婚,会不会吃亏,会不会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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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乌海有几个拘留所.
·很友好的一个朋友,因疫情期间出现了问题,已扣押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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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敲诈勒索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敲诈勒索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总之,是通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

·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谁来承担
    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谁来承担一、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谁来承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种种原因两人分居两地,可是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需要具体区分分居期间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夫妻共同承担。(一)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也是如此,主要表现为:1、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2、共同从事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3、虽然以个人...

·劳动争议撤回重新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撤回重新申请仲裁在劳动过程中,如果与企业产生劳动纠纷的话,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也是尊重劳动者的意愿的。如果劳动者想要撤回劳动争议的,这也是允许的,那么劳动争议撤回重新申请仲裁的方法是什么呢?一、怎样就劳动纠纷申请仲裁1、先调后仲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仲裁不收费。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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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要是交通事故造成了第三方人身伤残或死亡的,那么在购买了交强险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对第三方进行赔偿。您知道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都有哪些吗?而交强险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一、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二、交强险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药费 :如产生了医疗、抢救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确定;必然将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医院证明或鉴定机构鉴定书。(其算在医药费赔偿限额内,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如何处理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如何处理一、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怎么处理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从相关的鉴定规则看,患者及其家属在六十日内,就可以接到鉴定报告书了。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对于鉴定结论比较满意的,就可以在法庭上要求法官按照该鉴定结论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对于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法官另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再次做鉴定。当然,在申请再次鉴定的时候需要有充分的理由,不能仅...

·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内容是什么?
    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内容是什么?一、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内容是什么?拆迁安置规定的内容包括:1、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范围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2、住宅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安置。非住宅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货币补偿,将确认的被拆迁房屋合法面积按市场评估价折算成货币,由被拆迁人自行购房安置。市场评估价由房屋区位补偿单价和旧房补偿单价组成。房屋安置,以合法建筑面积为基础,结合家庭成员情况就近上靠标准房型进行安置。实行房屋安置的,应依照前款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并与所安...

·一、签完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完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有效力吗?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有效力吗?一、什么是同居关系现行《婚姻法》明文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所以同居的男女双方虽然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结为夫妇,但是双方都应当没有配偶。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双方应当解除同居关系,必要时可以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因此,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认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同居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法院只解决同居期间子女抚养与财产纠纷问题。二、同居关系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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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工程款不还怎么办
    欠工程款不还怎么办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但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根本理由。在欠款人比较强势的情况下,被欠款人一般都会主动与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达成还款协议。被欠款人为尽快能够拿到工程款,往往会做出较大的让步,只要不亏本甚至少亏本的情况下,都可以达成协议,但即便这样,欠款人也不一定会领情,多数情况下,欠款人希望达到的目的是能不给...

·一、离婚后财产隐藏转移可以申请重新分割吗?
    一、离婚后财产隐藏转移可以申请重新分割吗?可以,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二、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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