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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洮北区医疗纠纷律师法律咨询
·我母亲(75岁)捡拾的豆草堆在小区马路沿旁(很少,并未过马路沿且属公共区域),邻居以堆在他门前为由发生争执,争吵过程中,对方拿着铁锹朝我母亲方向,,我母亲受到惊吓,后退...
·离婚诉讼在哪里申请
·我那边的老板老是拿合同压我怎么."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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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淮安市清河区一个律师叫张洪霞的.她在择业期间因为违反规定被司法局停止择业.后来她找我商量然后她决定向司法局领导送钱.那天是我开车和她一起去的送的是茶叶在茶叶...
·你好,在上班的时候收银员把多的钱拿走了,其实也就20元左右,后面辞职了,已经离职几天了,一个经理却说里面少00,其实这个钱也是我有次下班前多出来的,而且我还上报给了她,...
·你好,最近收到法院传票,原告是物业公司,告我一直拖欠物业费。可我没有跟物业签订服务合同,怎么解决这样的案件?
·1998年9月28日,宁夏石炭井公安局勾结宁夏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杨汝臣(已判刑4年),仅凭一面之词违法将我刑拘40天,石嘴山中级法院判决公开向我赔礼道歉.但至...
·七级工伤伤残的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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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掘爛剛舖好的行人路, 故意影響我家人出入, 報公安, 公安有人來看了, 說不關他們管, 想問可否發律師信起訴他們?...
·拉木头经过我家山林地,我可以阻止吗?
·客人吃饭欠的钱迟迟不给,我想去法院起诉他讨回辛苦钱,数额不大要不要请律师?
·律师你好,我是超产请问你电话多少
·您好,我是一名中专生。我们学校从上个月开始每次进教学楼就搜学生的身。搜到手机就会被没收,而且还会突击检查在班里搜身检查手机。被没收的手机会没收到这个学期结束。请问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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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黄冈市看守所.
·你好你能给我讲下有关动漫产业的法律法规吗只要颁布时间和名称就好谢谢
·陈律师,我今天回田东,想找一个律师代写遗嘱,你可以帮忙安排一个律师吗?我用我爸爸名字买房子,他现在病危快撑不住了,拜托拜托您尽快帮我找个律师代写遗嘱继承,我现在还在南宁...
·在征地拆迁中必须有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吗
·同事之间借款,有微信聊天记录跟支付宝转账,借款金额不大,但是这种借钱不还挺恶心,现在人找不到,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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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老单位建设的小区,但是房子出售了,以后购买房屋的业主和以前的业主停车费用收费不一致合理吗
·一亲戚于今年5月2号被上海市铁路公安局南京公安处   抓获,现在关押南京二看守所!罪名是刻章!问会怎么判!怎么到现在都没有通知家属
·我有个朋友,发生了交通事故,撞伤一位老人,交警判车主全责,现在伤者的医疗费用非常高,车主无力支付伤者的医疗费用,也没有房产,如果这样的情况下,伤者和车主打官司,会是怎么...
·在扬州江都区法院拍卖成交了一辆轿车。 扬州江都区法院已出齐裁定书和协助通知书。我拿着手续去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的时候。扬州中级人民法院又把这个车查封了。&nbs...
·我在宾县承包了五荒地现在因国家要建水力发电站已被征用。可是镇政府不给我们补偿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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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案子进入执行阶段了,但是执行不到锒欹。债务人躲着不见面,却把他原来开的店换了法人继续经营。看介绍你们也办执行案件。可以吗
·律师,您好。我的一个朋友是给别人开车的,在一次事故中,由他开车并发生交通事故。他和车主都在本次事故中死亡。他是遵义人,农村户口,他有一个17岁的孩子,请问大约能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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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洮北区医疗纠纷律师法律常识
·偷盗单位金属30万判多久
    1、盗窃涉案30万元,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在经济欠发达省市,此罪的“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为三十万元的,就是十年以上的量刑。2、各省市对盗窃罪立案量刑标准不同,请再查询犯罪地标准参考。法律依据: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

·刑事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由此可见,诈骗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应该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根据上述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诈骗罪数额较大标准就是3000元至10000元以上。换言之,诈骗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至少是3000元。二、结婚不到一个月,就要...

·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样的资产?
    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样的资产?土地使用权是个比较大的概念,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了。一般来说是国家有关机关或者用人单位或者农民本身通过依法对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占有以及享有的一种方式,这个土地包括国家和单位的建筑用地、农村的用地以及未利用地的使用。而土地使用权是法律制度上的有力体现,那么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资产呢?可随我们一起查看下文内容。一、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1)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的,比如建造自用的办公楼,那么就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在办公楼建造期间的摊销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建成之后计入当期损益(一般是管理费用);(2)土地使用权作为企业存货的,比如建造住宅小区,那么与建造的住宅小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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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数额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数额标准是什么?一、医疗事故赔偿数额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赔偿数额标准主要是:(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

·没结婚登记有小孩要缴纳多少罚款?
    没结婚登记有小孩要缴纳多少罚款?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42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二、哪个部门负责征收社会抚养费?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

·婚姻是美好的
    婚姻是美好的,幸福的,是一个人生中最美好的事物之一。但是美好的事物有时候却不能永恒,亦或者不能公平的对待每个人。当夫妻感情出现破裂,在调解无效后,就只能选择离婚。那么,离婚房产孩子的归属在法律上,是如何判定的呢?他们的判定依据又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探寻一下。房产和车辆和赠与的钱款,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是均分。孩子抚养权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应怎样处罚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应怎样处罚未成年人无法考取驾照,所以属于无证驾驶,按无证驾驶论处。但是考虑到是未成年人,所以不会拘留,只罚款,但是监护人会受到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二、无证驾驶怎么处理无证驾驶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1、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

·诈骗定罪需要什么证据?
    诈骗定罪需要什么证据?诈骗罪需要对方虚构事实和受骗付款的证据,以及向对方索要对方不给或失去联系的证据。在原告只有一名人证的情况下是很难定罪的,证据需要充分,法律上才会定罪。在人证、物证都有利条件下如果定罪根据上述情况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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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医患纠纷上诉状
    什么是医患纠纷上诉状一、什么是医患纠纷上诉状医患纠纷上诉状,是医患纠纷中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二、医患纠纷上诉状的特点1、必须是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2、必须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或判决不服提起的这里包括两层意思,只能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即高级以下人民法院所制作的裁判提起的,对最高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不能提起上诉;只能是对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不服才能提起上诉,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不得再提起上诉。3、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起的...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标准是什么(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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