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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交了二千"42454855l"""保证,注明三个月后才能提现,但现在超过三个多月,提现不出来,我认为这个网站是诈骗网站,我联系网站工作人员,都推托些明显是骗子的...
·外地人在北京可不可以上生育险
·2017.11.20晚,对方过十字路口急行追尾,全责,未及时减速停车,这边车是新买的,刚上路半个月,车架子有损坏,维修后也不可恢复原样,能否要求买新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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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男方做亲子鉴定孩子不是他的,对方委托律师说要找我取证,请问我该怎么应对?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试用,之前说早10结果第二天开始每"41139143l"""加班12小时以上我薪资是15000适应按照百分之八十就除去双休日每455。节假日要求双薪平时...
·找房产律师,打退房官司。要求有相关案例。
·怎样确定犯人还在朝阳第一看守所.
·常州市女了看守所家属看犯罪人员吗?门卫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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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您好,我跟您说一下我的事,十一月二十九号我到一个菜市场进菜,跟菜市场老板开了一下玩笑,他就动手把我推翻在地,然后我就走了。第二天也就是三十号他来我店里结帐,我与他...
·律师您好!我公司以前是国营企业,在多年前变成了民营企业,但一直没跟工人买断工龄,现在公司买断但是像我这样是变成民营企业才进厂的是否能买断算,其实就是买断工龄,而在职职工...
·请问法院能判决政府职能部门违反法律,关于退休问题不以照国家法律办事,可以起诉吗?什么条件都齐全,就是不给办理退休,能起诉吗?有多少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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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医疗事故鉴定该怎么判定,我是下午4点拿到检查报告,门诊说我羊水只有一半需要马上住院破腹产,我马上到住院部说明情况,住院部医生说她们要下班了4点多了做一台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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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生一胎时因未到法定结婚龄,没有办
·我有一远方姐姐,是重残,姐夫于今年8月患癌症去世了,姐姐生活不能自理,还要赡养公公,每三个月养一月,没办法,只有姐姐的女儿代替她母亲来照顾,请问外甥女【姐姐的女儿】有全...
·未成年犯刑事责任会关在哪地址在邳州市戴庄镇
·工伤鉴定赔偿
·你们好。离婚时小孩的抚养权在男方。现女方想要回抚养权(男方也同意)。请问一下这个得到哪去办理?有些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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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女儿的房子我爸爸有权力要嘛
·你好,我你好,我买了当时没办房产证的二手房,现在该房可以办房产证,因为当时购房发票是原来的房主,所以房产证办下来后是原房主的名字。现在原房主不肯更名,我能告他吗?,现在...
·我结婚十年了,现有两个儿子,我一直没有工作,在家带小孩,我们性格不合,如果要离婚,小孩会跟哪一方,如果一人一个,男方要不要付抚抚养费
·手指骨折得赔多少钱算得上十级."w990mamt20
·加盟的物流公司,7月签的合同,但是物流公司一直不付派费,找种种理由来拒绝,按照合同的话,合同结束的时候应该把我们应该得的派费结清,可是物流公司一直在拖,该怎么维权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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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前年在锦州港买的房子开发商说今年12月底交房可是到现在还没建听说是开发商人跑了现在不知道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对你兄弟的离去表示同情!法律规定的工亡的补偿标准,没有规定能否顶岗。这得看厂方的政策规定。
 洮北区劳动律师法律常识
·判六个月能提前出来吗
    可以。有期徒刑经过减刑,最多能减刑一半的服刑时间。《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

·录音可以作为刑事证据吗
    录音可以作为刑事证据吗一、录音能否作为刑事证据视听资料是一种采用现代科技手段获得的证据,是一种新兴的独立的证据。它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音像信息资料,根据目前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视听资料主要包括:录音资料、录像资料、电子计算机贮存的资料,以及其他运用专门技术设备得到的信息资料。视听资料主要是在案件发生过程中对有关声音和形象的记录形成的,它以声象的动态复原来反映案件事实,其主要特点是:直接性和逼真性强;稳定性强;容易伪造,不能盲目相信。二、电子邮件能否作为刑事证据1999年3月15日通过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

·哺乳期辞退离职补偿标准是什么?
    哺乳期辞退离职补偿标准是什么?《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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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经常无故矿工,企业通常的做法是辞退员工,那么旷工辞退
    公司员工经常无故矿工,企业通常的做法是辞退员工,那么旷工辞退处理程序应如何办理?辞退员工也是有一定的程序的,辞退的时候也要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正为这一问题困扰,相信阅读我们这篇文章会带给您答案。旷工辞退处理程序应如何办理员工旷工,公司可以根据情况辞退处理,辞退流程:(一)、确定合法的辞退依据1、先确定辞退员工适合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

·一、财产继承与赡养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一、财产继承与赡养的法律法规是什么?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二、赡养协议的内容主要有哪些?1、被赡养人和赡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2、被赡养人与赡养人...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近年来,国家为了发展城市建设,有时需要大规模的征收属于公民使用的土地,征收后需要按照既定的原则对被征地者进行补偿。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很大,所以各地征地补偿款额的多少也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的相关信息。根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至二十七条的规定,土地占用补偿标准如下: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一)城镇及其郊区的菜田、工矿区的菜田、精养鱼塘为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九至十倍(二)水田、园地和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菜田,为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九倍(三)旱田,人工草...

·订购合同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在现如今的市场经济当中,人们可以
    订购合同纠纷应该怎么解决在现如今的市场经济当中,人们可以选择的发展方式和经营模式都是各种各样的。因此订购合作关系其实在各企业当中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在双方订购合作的过程当中,对物品的质量,交货期限的这些肯定具体的都在合同当中是约定好的。在下文当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订购合同纠纷应该怎么解决?一、订购合同纠纷应该怎么解决?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

·全责司机的行为算不算工伤?
    全责司机的行为算不算工伤?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属于工伤。请及时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司机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发生车祸自己受伤的不能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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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工商行政如何处罚?
    价格欺诈工商行政如何处罚?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按法律规定的话,也就是如果作为消费者的确受到了商家的价格欺诈行为,就可以主张的价格欺诈...

·口头辞退能拿到补償金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用人单位是过失性辞退劳动者,不能要求单位进行经济补偿,也拿不到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是无过失性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进行经济补偿,可以拿到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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