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保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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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保险律师法律咨询
·请问我们双方同意离婚是否一定需要双方本人共同到婚姻注册处办理离婚手续,还有是不是一定要回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写证明才能办急急急有知道的请回下谢谢
·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罪,刑事拘留
·章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事件:我在萧山临浦镇建材市场租了一套房子,想开一家足浴店。现在已办理营业执照,在消防来验收时,消防工作人员告诉经营面积与营业执照上的面积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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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户口在湖北省武汉市,现在工作在成都如何办理离婚手
·手机分期贷款,没有还款会被起诉吗."w990mamt20
·你好怎么样才能要到农民工工资."w990mamt20
·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首付买的房子,写的男女两个人的名字,房贷是由男方偿还,离婚时房子应该怎么分,首付应该属于男方
·我帮我朋友在小额贷款公司贷了3万元钱的贷款。到手里000多。我是贷款人,我朋友的妈妈是担保人,我朋友也给我打欠条了。到现在已经2多了,没有还款,现在本金加利息一0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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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脑外伤出院后发现嗅觉失灵,大夫说过一段时间会好起来的,但现在九个月过去了,现在鼻子依旧闻不到味道,昨天市医院耳鼻喉科大夫检查后说有治愈的希望,我想知道相关医疗费...
·想:找你为我家小孩辩护
·合同约定标的物,地址撤县
·胡律师,你好,我爸爸在工地上干活晚上下班乘别人的摩托车去吃饭,路上撞到了停在路边脱审的货车上,现在昏迷四五天了,成重伤,责任该怎么划分!
·您好!找咨询下∵前两天有个中年男子,,于人殴打事件,关在看手所,现在有什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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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已经去世,名下有一套房产他有三个子女,我父亲在今年2月也去世了,请问这房子怎么分割,另外俩子女在没有明确分割的情况下可以将房子借出或买卖吗
·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爸给我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我的名字(女方).离婚的话,房子男方有份吗
·律师欠我钱不还可以向投诉san律师欠我钱不还可以向投诉888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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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罗森便利店店上班做了一个月也没和我签劳动合同做了一个月辞职她只发百分之六十的工资请问合理吗?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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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办理离婚。家庭暴力加遗弃,男方已经失联三年要求速离
·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了,现在已经认定工伤了,还未赔偿,受害人配偶是农民工,又无生活来源的,其儿子和父母是市民,儿子未满18岁还在读书中,父母现在70岁左右,这...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房产方面问题,
·我肇庆市怀集县坳仔镇仙溪菅理区,与坳仔镇邮政银行配合下,在去?015沒经村民与邮政银行签约代扣,在村民生态林补贴款中,以收垃圾费名义代扣,但村民生态林补贴款未到、把村民...
·女朋友早起开灯影响我睡懒觉,怎么告她,想让她蹲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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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可以问一下,蒙城县法院邮编是多少
·我跟我女朋友分手了,分手后她却告诉我她怀了我的孩子
 泰州市保险律师法律常识
·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是什么罪
    涉嫌诈骗罪。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没买工伤保险受工伤该怎样处理
    没买工伤保险受工伤应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

·试工十天没入职辞职有没有工资?
    新员工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双方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里面会约定一个试用期,一般是一两个月,只有试用期结束后,新员工才能转正。有时候,一些员工对工作不满意的话,会在试用期内辞职,那么,试工十天没入职辞职有没有工资?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试工十天没入职辞职有没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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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要求国家赔偿一般是指当事人因为司法部门误判无被判处刑法遭受损失而要求国家进行补偿的行为。申请国家赔偿有一定的时限规定,那么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法律规定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限为两年,并从开始认为其违法行为的那一天算起。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

·工伤认定下来一般要多长时间?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之后,法律中规定认定部门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就包括受伤职工本人及其家属以及所在用人单位。但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一般工伤认定下来要多长时间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文中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工伤认定下来一般要多长时间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

·一、离婚后抚养协议要包括什么内容?
    一、离婚后抚养协议要包括什么内容?抚养协议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1、孩子的抚养权问题;2、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抚养费发生变更的处理办法;3、探视权的规定;4、其他约定事项。二、注意事项1、子女的抚养费包括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2、抚养费具体数额的确定:(最高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一、关于工伤赔偿规定的项目有哪些?
    一、关于工伤赔偿规定的项目有哪些?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

·结婚后离婚彩礼退不退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
    结婚后离婚彩礼退不退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具体来说: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2、要求返还的财产确属彩礼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彩礼的含义有着严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赠与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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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由哪个法院管辖?
    拖欠货款由哪个法院管辖?企业之间发生贸易往来,如果没有签署合同的话,可能会发生对方拖欠货款的事情。经过多次催收无果的,企业可以将其告上法庭,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提请诉讼之前,企业要确定管辖法院是哪个,否则可能产生管辖权异议,耽误维权的时间。那么拖欠货款由哪个法院管辖?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下有关知识。一、对方拖欠货款该怎么办?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合同中的要约是什么意思?
    在要约问题上,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比如说要约的签订,要约特点、要约内容等。我们说了这么多,但是,要约到底是什么呢?合同中的要约是什么意思?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合同中的要约是什么意思?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要约作为一种缔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内容的拘束。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撒回、撤销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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