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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哥上个月开拖拉机倒车时把邻居给压伤了。当时是邻居叫的我哥去帮忙拉几车的。而且是免费不要钱的帮忙。能问下我哥在这个事中要担多大的责任吗?上车时后面没人的。伤者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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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你们受理交通肇事逃逸案的追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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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闲着给我回个电话,我有事咨询你,我不知道你电话,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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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您是淮北妇幼保健院的法律顾问吗?
·本人因工作不慎由空中坠落于地面钢板,造成颅骨骨折,颅内出血,左肩关节骨折,4外肋骨骨折,已经两个多月了。请问依法如何向老板赔偿?
·双方离婚孩子两岁多会盼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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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地方借钱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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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到两岁,女方提出离婚,要求孩子的抚养权,父亲欠下外?0万左右,国企上班,稳定收入,母亲没有工作,请问孩子应该归男方,还是女?/p>
 泰宁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分公司负责人能对外签署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刑事案件几审终审
    一、刑事案件几审终审一般而言,一审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上诉,而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的,那么上诉期过后判决就生效了,就不需要经过二审即告终结,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就可以交付执行。相反,如果的上诉期内提起了上诉或抗诉,那么该案就必须要经过二审程序。但两审终审只适用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而不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审理的案件,因为最高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经它审判的一切案件一经宣判,立即生效。此外,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宣判以后,还要经过一个法律的规定死刑复核程序进行核准以后,死刑的判决、裁定才能够生效,也就是说...

·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定金的处理
    当您的房屋买卖合同宣布无效时,您是否会认为您所交的定金就会打水漂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在房屋买卖合同没有一定法律效力时,房屋定金会返回到您的手中,下面为您介绍,在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定金会被返回!一、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理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是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此外,还需注意的一点是,我国《物权法(草案)》确定了我国不动产登记将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即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或土地登记机构申请一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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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但后果不是严重会如何判决?
    故意伤害但后果不是严重会如何判决?(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第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第一款所规定的刑罚就...

·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怎么写?
    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怎么写?在当代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几乎每个家庭都会有一辆属于自己家的车辆,但是可能因为车子旧了或者一些其他的原因需要把车辆转让,车辆转让的时候需要注意很多事项,比如说需要写一份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那么,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应该怎样写。一、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写呢?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现将______车转让于乙方______。该车车牌号为码为______,发动机号为___...

·国家赔偿有哪三种方式?
    国家赔偿有哪三种方式(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2)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3)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二、国家赔偿免责情形免责情形是指国家对某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事项。《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

·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样式)委托人:                            受托人: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是  国家/地区的公民/法人,现委托上述受托人代理对第  类第  号    商标进行如下“√”评审事宜: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案     □商标异议复审案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案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案 受托人代理上述评审事宜的权限为: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

·劳动法中加班工资含补助么
    劳动法中加班工资含补助么?加班工资不包含补助,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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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薪资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薪资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示或者告知职工。《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 ...

·新婚姻法婚前股票增值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新婚姻法婚前股票增值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一千零六十三中有对应规定人们思想进一步解放,中国的离婚率也逐渐增加,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成为一大难题。其中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划分让人捉摸不透。很多人不清楚新婚姻法婚前股票增值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那么我们接下来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民法典婚前股票增值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应当是其个人财产,婚前购买股票所用的钱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股票婚后增值部分,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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