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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河交通事故律师法律咨询
·朋友开了家租车公司,叫我吧车,<私家车》放他那里出租,当初也没有欠合同,现在车被人租走抵押了,我该怎么办。自己去能吧车开回来吗。
·请问快递没签字货物不给可以起诉快递公司么
·律师,您好!本人有一朋友被别人先后骗走本金1095万。事实是这样的:那诈骗人以做承兑汇票贴现,帮人还贷收手续费,房产中介买卖等业务,本人朋友先后给了她1000多万,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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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老婆是开三轮车,被汽车撞的当场人和车分离十几米,老婆被撞的当时晕迷十几分钟左右,首先是发现头部外伤出血送住医院后缝两针,并且伴有悬晕住院,严重的是左侧肋骨是多发...
·我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一名中学教师,我们每天7点50分上班,下午5点10分下班。今天校领导说我们工作的时间不满8小时,必须用晚自*补够8小时。我们很想知道教育法对于教师...
·本人通过中介在苏州S苑看了一个小户型房子,因为是安置房现在没有房产证,房子总价为35万,先付30万,等房产证下来过户后再付5万,。这样安全吗,通过中介要签一份房屋买卖合...
·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罪,刑事拘留
·感情不合想离婚,女方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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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起诉的经济案,并交了银行现金包全费,可到判决生效时已过了保全期,被告把钱取走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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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签"1427367l"""劳动合同、没帮买社保、这三个多月被降扣工资、现在叫我走人,请问我可以要得补偿吗?我在这工作8个多月了
·我老公2019年12月27日在工厂洗澡煤气中x,现痴呆
·您好:我以前在第四监狱改造,现在想到监狱里面现场无害化处理化粪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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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怎样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咨询行村镇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的事.
·我在工厂工伤.没有达到伤残等级?有没有享受工伤赔偿的权利?
·债权人有权让其出让实际股份吗
·我是危险品司机,车辆套牌,假证被交警抓到,我的驾驶证被扣12分,老板不给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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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和母亲现住一套房,由于要拆迁一套换二套房子。我哥(异父同母)要求用他现住的旧房子换一套新房(楼房也是父母所买的属于村集体房产,由我生父所买,生父已经去世多年...
·前同事借了一万多块钱,只给写了欠条,找不到人了,怎么办?
·在网上买的猫,通过支付宝和微信付的款,有一只布800当时说是母的快四个月了并且疫苗齐全还有视频但是发来的是公的而且只有两个月左右没有打过疫苗还有寄生虫,另一只缅200直...
·学校缴费单丢了。财务处老师说我没缴费,让我去找单子。
·吴忠市拘留所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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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有什么意义?
·丁律师您好,我有问题请教,我家有兄弟两个,不同住一村民小组,我父亲于八七年十月立下分书字,祖场两块,我住前,弟住后,两块住场有大小,分割时两块祖场相加均分,当时立下的分...
 塔河交通事故律师法律常识
·一、房屋继承时效期限是多久
    一、房屋继承时效期限是多久《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房产继承应该怎么办理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1)、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

·公司法总经理职权包括哪些?
    公司法总经理职权包括哪些?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二、总经理负责制是怎样的?总经理负责制就是通过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构建不同的权力机构,划分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责权利关系。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根据《公...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既遂怎么判?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既遂标准为: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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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1、工资、奖金,指...

·离婚后婚内债务由一方承担吗
    离婚后婚内债务由一方承担吗一、离婚后婚内债务由一方承担吗婚内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婚内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一)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二)婚后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其收入归个人所有,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擅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四)一方因继承、接受赠与或分家析产所得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五)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六)一方擅自为他人担保所产生的债务。一方未经另一...

·被车撞了没受伤能赔吗
    具体要根据双方责任比例、是否有财产损失确定。如果对方无责或者没有损失,自然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方有责任,你方有财产损失,对方就需要按其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个人土地使用转让有哪些方式
    个人土地使用转让有哪些方式当前土地是归为国有的,对于我们来说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不能实质的购买土地,在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我们还能够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把土地让给他人使用,但是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许多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个人土地使用转让有哪些方式呢?个人土地使用转让的方式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下文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讨论实际上也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讨论,所以说,“转让”有广、狭两个概念之分,当“转让...

·交通事故没住院赔偿怎么算
    交通事故没住院赔偿怎么算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3、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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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再审期间是否可以提反诉?
    对于离婚案件来说一般来说是没有再审的问题了,也就是您比较熟悉的一审终审制定,但是对于离婚财产的分配问题或者是离婚的时候子女的抚养权的问题的话,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的,如果在再审期间有了新的诉讼请求的话该怎么办,所以很多人会问子女抚养权再审期间可以提反诉吗?再审期间子女抚养权提反诉是不可以的。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再审期间子女抚养权提反诉是不可以的。所谓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活动中,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了一种独立的反请求,目的是为了抵销或并吞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的一种反制诉讼行为,它的对称是本诉,即已经开始的原诉讼。反诉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反诉与本诉当事...

·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规定中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是怎样的
    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该保持冷静的处理交通事故,可是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将进行分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第六章认定与复核中有以下规定: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第四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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