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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肃州区行政诉讼律师常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应对、信息公开申请等案件,甘肃酒泉肃州区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限制人身自由、责令停产停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颁发许可、违法行使职权国家赔偿等行政行为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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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肃州区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咨询
·在公司干,被裁,公司应该什么标准赔
·1、我们公司的工资不是通过公司帐户发出的,而是通过公司出纳的个人帐户发出的,这样算不算工资?2、假如不算工资的话,是不是算拖欠工资?
·你好,我有个朋友是做1040工程的,不知点样被拘留了,是在北海,家属可以到那里见一下吗,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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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十一岁了,自己背着家人399网游里充值一千元,次日早上发现的,并申请全额退款,游戏中心
·我是湖北人,嫁到四川,08年女儿出世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后带女儿回到湖北长住在娘家,现在要离婚,小孩会判给谁呢?我一定要到四川去才能起诉吗?
·帮信罪,涉嫌诈骗
·网上被骗了,我是来自印度,家人在中国被骗了
·周律师你好,我是19年3月份受了工伤,20年9月签定为9级,现在和老板关于赔偿金额有争议,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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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日收到贷款违约事宜函告,说我在借呗,花呗签订了一份或多份信贷合同,怎么回事
·我现在跟我对象分了之前打过一胎没结婚套了五年双方父母见过面现在她跟我要十五万分手费我现在该怎么办是好
·这是我父辈和爷爷辈的事情,涉及赡养和遗产继承的事情。我家有套房子是我爸妈1999年出钱但是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因为那是我爷爷所在单位的集资房,我爸爸兄弟2个(我爸与大伯...
·苗木材料费及工人工资
·离婚后有出生证明可以迁户口吗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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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骑电动车被车撞了交警判出0%责任,能要求肇事方赔偿哪几项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林霞,我是西王庄你们老院前邻,我亲舅王xxx(也是咱们村的,你可能知道他),26号上午骑自行车过马路时被后面极速使来的大卡车撞死,责任怎么认定,赔偿金大概多少?
·信用贷款100万左右。还不起夫妻俩要不要坐牢
·律师您好!    我的老公和公婆于非典去世,老人留下了两间平房,均为国家公有租赁房。现老公的哥哥私自将这两间平房出租了,用租房所...
·肃州区行政诉讼律师:
·耍朋友名义骗钱
·你好律师,老公出轨了,而且A怀过孕,打了孩子后给了赔偿,说好不在联系,最近他们有见面了,A还给我发了信息,我提出离婚,老公不同意,我想起诉离婚让他尽身出户可以吗?
·我在一私营厂工作3年多啦,一直没签合同,一直也没买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也是有一个月没一个月的,近来本人要求厂方帮买养老保险,但得来的结果是,要自己全出,每日从工资里扣2...
·我们是正常行驶,她是从左边XX出来的,我们已经按喇叭提醒她,但她是强行出来,我们已经刹车,她的电动三轮车车尾撞带我们正驾驶那边的车门边,她自己下车找我们理论,然后又说要...
·一起喝酒出车祸了,颅骨塌陷骨折后续医疗费用需要8万元该则么办,司机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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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证件给了私人律师,我糊涂放在他店里,三四年上半年去打招呼,他说放好浪,在保险柜,今天去拿回来,原件不给我,说我没有拿去,原件没有那来复印件?请好律师救救,我的命...
·二审审结后是一审法院执行还是有二审法院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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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婚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婚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这仅是对财产而言,不包含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并且是要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婚前协议书是否有效,关键看你们的协议书是约定什么的。即你们约定的事项必须是合法的,是你们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的欺诈或胁迫。当然,如果是对婚前财产的协议,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

·同一起交通事一死一伤怎么赔偿?
    一、同一起交通事一死一伤怎么赔偿?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

·商贸公司法人有风险吗
    商贸公司法人有风险吗?我们知道一个公司的发展需要一个严格的管理制度,我国对于公司的管理主要的方式就是通过公司法来进行管理,对于公司的管理比较严格,因为公司的发展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其中就对于法人有规定和详细的说明,那商贸公司法人有风险吗?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商贸公司法人有风险吗?有一定的风险,需要在工作中去控制协调。二、承担的风险有哪些?1、虚假出资。行政责任:《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依《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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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公司设立方案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公司设立方案是怎样的?一、如何设立私募基金公司?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按照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解释,私募基金管理人适用同样的标准,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所以首先要设立一个公司或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大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公司制的,少部分采取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理论上有一些优点,如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不需要验资,因而便于注册;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避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双重征税的问题等。但是实际操作中由于...

·哪些情况交强险是不负责的
    哪些情况交强险是不负责的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

·流产请假工资怎么算
    流产期间的工资,以往都是按照正常工资发放的,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来发放流产期间的工资的,换句话说就是,流产期间不工作也是有工资领的,并且这个工资发放是有对应的时间计算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如果怀孕不满4个月而发生流产的,享有15天的产假;如果怀孕超过4个月流产的,那么将享有42天的产假,这就是女职员计算产假期间的工资所对应的时间。但是现在流产期间的工资一般不以正常的工资的形式发放,而是采取生育津贴的方式发放,生育津贴是法律对生育的女职工而给予的生活补助,所以在产假期间不工作也是有工资领的,只不过以往一般都是由单位直接发放,而现在一般由生育保险基...

·订立劳动合同书注意事项
    订立劳动合同书注意事项(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3)即使在试用期内也要签订书面合同。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总之,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参看...

·什么是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的情况是什么
    即使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被判缓刑了,但我国对缓刑也是规定了相应的考验期的,要顺利的度过了缓刑考验期之后,那么原判刑罚才会不予执行。那您知道什么是缓刑考验期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缓刑考验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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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假币构不构成犯罪
    使用假币构不构成犯罪使用假币数额达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及以上,并且是明知是假币而是用,才构成犯罪,否则就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使用假币罪的“数额较大”指假币总面额达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对于伪造货币后而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应如何认定?这里涉及伪造者与持有者,伪造者与使用者的相互关系问题,分...

·车撞车怎么赔?保险理赔比例是多少?
    车撞车怎么赔?保险理赔比例是多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同时也伴随着交通事故的频发,下面律师我们就为广大车主简单的讲解一下当我们遇到车撞车交通事故时,该怎么处理?车撞车怎么赔?一、车撞车怎么赔1、在并无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事故双方可以进行友好协商。双方自行联系相关保险公司。自行协商。赔偿金额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若协商不成,进行报警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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