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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肃州区工伤律师法律咨询
·我老公在物流公司上班是驾驶员,8月9号帮忙吊车被挂钩从车上碰下来,造成腿左胫骨骨折,老板现在不给算工伤
·结婚不到两年有了一个孩子十个月大?如果现在离婚孩子应该归谁抚养?财产又应该怎样分配呢?
·怎样才能打听到服刑人员消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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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去越南结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前年我把我的耕地让给别人了.是说无尝使用.还写了份协议现在由我耕种.他给村里交了宅基费.但是宅基证没批下来.现在我想要回来.我有理吗
·你好想知道如果请你们进去看守所见一见家人需要多少钱的费用.
·藤村路口发生的事故去哪个法庭立案
·2014我老婆在老板那里干了一多。老板没有给工资还把家里生活费都借给老板都没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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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东莞大朗监狱戒xx所有个叫何xx的在里面戒赌,可以方便透露他还在里面吗!我从2017年找到到2023年了,可以帮我问问他还在里面吗  非常感...
·工伤事故,现有公司准备转卖,如何维权
·我想离婚,可男方以死相逼不同意离婚,我该怎么办
·对方一直未给法院要求给予的赔偿款.
·过几天我会去签房屋过户公正房产证上还是爷爷的名字(爷爷最先去世)过成我奶的名字我想问如果我奶奶生病住院去世医药费丧葬费需要我出吗?我爸爸已经过世了我要是签了房屋过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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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02进厂工作,06转为合同制工人,交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现在工作要求去广西工作,(现在山东)因家庭原因特殊,去不了,厂里要我辞职,每给一...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担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今年7月的时候,我老婆经不住她姐姐和姐夫的软泡硬磨,承认给他们作为担保人,在重庆酉阳县农村商业银行获得了为期1年的5万元无息贷款...
·个人欠款不还,想起诉
·我和我老公已经分居多年,现在和他离婚,他不同意,该怎么办呢?
·您好国律师,经双方同意想把婚内财产写一份,在家写的不去公证能起到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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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能去看守所送东西吗
·我是男方不愿意了双方也合不到一起去是我提出散的对方不退彩礼怎么办
·我父载一人骑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进在省道上的北边(中间有隔离带),到达十字路口(有人行道标线)向南左转弯,转弯已经通过隔离带北边机动车道到达隔离带继续向南行进,行进已快...
·跟几个同事下班喝酒,喝完了酒以后把四个同事送到单位了
·大家好,我想咨询个问题,我是一个送外卖的,原本属于一家配送公司专门给一家快餐店驻店送外卖,后来配送公司倒闭,快餐店也需要我们来帮他送外卖,我们就以原来公司和店家谈好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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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集体鱼塘是否要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是否要签字同意?更想知道承包费用村名是否有权知晓去向?
·我朋友办了一张信用卡 ,信用卡额度15000 ,他说花了13000 ,再花这13000中间 ,他儿子 信用卡交到别人手...
 肃州区工伤律师法律常识
·正常情况下,在劳动者入职不久后,用人单位就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正常情况下,在劳动者入职不久后,用人单位就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呢?此外,在实践中,若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之后有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还有双倍工资吗?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一、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1、合同期限、试用期限;2、企业的生产或工作条件。包括对劳动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必须的劳动工具、工作环境等;3、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包括劳动者在合同期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养者、工伤、医疗等保险待遇等;4、用工单位的名称(全称)、所有制性质...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见证人的要求是什么?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见证人的要求是什么?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非利害关系人;3、出于自愿;二、家庭财产分割协议的写作内容和方法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参加析产的双方或多方共有人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同时还要注明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2、正文(1)分产的原因。应根据具体情况简要写明具体原因。(2)具体分配(析产)方案写明共有人分产的具体方案及所分财产的名称、数量、位置等。写明每一个共有人分得的具体财产情况。如果分得的财产...

·医疗过错鉴定有期限吗
    医疗过错鉴定有期限吗?一、医疗过错鉴定有期限吗1、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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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离婚的后果之一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房产。处理房产问题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二是婚后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离婚后房子怎么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后房子怎么分?一、婚前房产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

·工伤期间的误工费发放多久?
    工伤期间的误工费发放多久?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二、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工商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怎么行使?
    一、工商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怎么行使?工商部门具有行政强制权。具有强制执行权的主要是法院;公安机关、税务机关和海关的一定限度的强制执行权。政府也有一定的强制执行权,如公安机关和地税部门,工商部门、质量部门、卫生部门都代表政府执行着具体的强制性权利。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告诫;2、陈述和申辩;3、制作执行决定书;4、送达;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行政强制执行有哪些特征?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撤诉裁定后可以上诉嘛?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撤诉裁定后可以上诉嘛?一、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二、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撤诉裁定后上诉的分析...

·退休工伤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退休人员还享受工伤待遇吗?退休人员再次参加工作,发生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但是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如果退休人员和单位构成劳务关系,应当按照提供劳务者人身损害赔偿的案由提起诉讼,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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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如何判断是否形成抚养关系1、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2、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3、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经济上、生活上以及精神上给予照料、教育、管教和保护,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帮助。4、抚养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关于最低抚育期理论上有不同观点,但一般认为不低于三年。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双方才有可能形成抚养关系。二、抚养义务的范围包括哪些(一)这里的扶养关系是广义的概念,包括了我国民法典中的赡养、抚养、扶养三种法律关系,不能理解为仅指狭义上的夫妻之间的扶养关系。(二)被扶养人包括以下两类:1、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一千零七...

·不同效力的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不同?
    不同效力的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不同?我们都知道,合同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并不代表一定生效,有可能合同会出现效力待定,甚至是无效的情形。那么,合同效力不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了?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详情请阅读下文。一、有效的合同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那么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一旦一方违约,则会面临着赔偿损失的法律后果。二、效力待定的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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