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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肃州区保险律师专业从事保险法律事务,办理保险理赔、车险、交强险、重大疾病险、财产险、意外险事故索赔及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甘肃肃州区保险律师擅长车险、交强险、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重大疾病险、财产险、意外险事故索赔及保险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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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肃州区保险律师法律咨询
·本人驾驶车辆与出租车追尾。。。我全责。。是否要赔偿他每天的营业额
·我是通辽市科尔沁区敖力布皋镇一村村民,本人想办理家庭农场不知道相关规定以及材料都有哪些,可以帮我解
·我是05年买的房现在地暖坏了谁来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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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路上扭伤了脚,请病假会扣工资吗
·之前有笔网贷没换现在寄律师函来了请问我需要承担啥责任
·法律上是否可以断绝亲子关系
·您好,我是电瓶车与对方的小轿车相撞,我主责。现在过去半个多月了,我复查结果基本康复,医生建议休息一个月。主要我是临时工没有跟厂里正式签订劳务合同,请问对方除了赔付我医药...
·没登记结婚,婚姻生活十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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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母亲74年参加工作,是县水上运输一公司职工(有档案和单位工作证明)本应2004年达到退休年龄,但由于当时没找到档案致使在20l9年找到档案因档案资料欠缺,人社局要提...
·今天收到你们的律师函,请问我们小区的房子外墙漏水是不是找物业处理?
·想咨询一下伤残鉴定结果
·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损失可否得到赔偿?
·对方已经领取了还可以退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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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了证但没有共同生活,领证前买的房子,领证后增值,离婚后是共同财产吗
·我家里有6台电没有对外经营只用来玩游戏赚钱属于违
·职业高中艺考网上报名时报考专业类别与原所学专业名称填的不一样怎么办?
·你好,看当地政策,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
·本人017月就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未要求签合同,未购买保险,2018月本人找到相关领导,对我表示现可签合同,为期一。但之前工作时间保险不予以补偿,本人就没没有签合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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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买车借我的身份证和驾驶证还有银行卡,,分期这对我有啥危害
·货款不给,现在电话不接,信息不回。
·请问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应该没有人员伤亡,但是开车的不是他,他只是坐在车里的乘客现在已经在看守所17天了什么情况
·医疗事故造成的死亡,应赔偿多少钱
·我是一个少数民族被骗到河南丈夫是个不务正业的人,还贩卖过人,经常喝酒发酒疯在家用暴力x打我,记得有一次我怀着我小孩才7个月大的差点流产,他生妈为了我挨了他一x,养母也被...
·肃州区保险律师:
·秦律师您好,我姐夫交通事故现在南三院治疗,因家人对交通事故这一块不是十分了解,需要委托一位律师帮忙解决前期关于事故认定,后期诉讼等
·安置房转让,甲方反悔我该怎么
 肃州区保险律师法律常识
·民事诉讼关于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七条仲裁裁决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

·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有哪些内容
    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有哪些内容现在房地产业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把目光放在买房上,所以现在各个地方的房价都在不断升涨。但是有一部分低收入的人群负担不起高额的房价,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有了限价房,那么什么是限价房?限价房可以买卖吗?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一、限价房的概念。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其中,1居室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2居室控制在75平方米以下。...

·确认抚养权起诉书范文是怎样的
    一、确认抚养权起诉书范文是怎样的1.原被告要列明,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2.诉讼请求是什么。说白了,就是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由谁支付孩子抚养费,还有就是诉讼费用的承担等。诉讼请求一定要明确。不需要太多,达到主要目的就可以了。3.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需要详细点,主要要说明对方有哪些方面不适合抚养孩子,自己抚养孩子有哪些方面更有利。什么是孩子抚养权变更起诉书,怎么写,应该注意什么问题?也许,在当初离婚的时候,在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过于草率,或者在争夺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失败,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或者离婚后,一些情况发生了变化,想要改变孩子的抚养权,等等。那么,关于离婚孩子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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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不经过复议可以起诉吗?
    刑事赔偿不经过复议可以起诉吗?刑事赔偿没有需要先复议才能诉讼的这个前置程序,可以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赔偿复议程序是赔偿请求人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后的第二步程序,其与行政复议的主要区别表现在:(1)二者的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而刑事赔偿复议在本质上是基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职权行使而产生的刑事法律行为。(2)二者针对的对象不同:前者处理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争议,...

·刑诉法拘留审批有什么规定?
    很多犯罪之人之所以选择逃跑而不去主动接受处罚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所面对的可能是剥夺自己有的拘留制裁,但是事实上对于拘留的这种刑罚并不是简单地有公安机关直接作出的决定而需要严格审批之后才能决定是否适用。那么,刑诉法拘留审批有什么规定?一、刑诉法拘留审批有什么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

·如果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有不少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夫妻之间自己想要离婚了,但对方此时却不同意。由于很多人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因此拿到这样的问题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才好。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告诉您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一、遇到离婚时该怎么办离婚这场“战争”,让人心力交瘁。不少经历其中的人不仅留下了深深的心理痛苦,还可能因为没有处理好离婚带来的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进而受到更大的伤害。那么遇到离婚,究竟应该如何面对呢?首先,从法律实践上讲,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及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通过就子女抚养及夫妻共同财分割达成协议的方式,夫妻双方共同到取得结婚证书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办理手...

·现代社会很多人进行工程的承包活动,工程承包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
    现代社会很多人进行工程的承包活动,工程承包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包括质量的检测,为此,各个地方也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条例加以规范。比如说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及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与建设工程质量有关的活动,均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和企业控制相结合...

·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
    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一、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鉴定由法院委托法医鉴定机构来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学会不予受理鉴定。在诉讼过程中,如需鉴定由法院委托法医鉴定机构来进行。法医鉴定与医学会鉴定的区别在于前者不会注重疾病本身的参与度问题,而后者强调疾病本身的参与度。从鉴定角度来说,一旦认定为非法行医,对造成损害的患者最终的赔偿是很有利的。二、非法行医的情形(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非法行医主要应包括下列6个方面: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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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的处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

·驻马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驻马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对于拆迁不少人都持有厌恶的情绪,主要是因为近年的暴力拆迁的问题所引起,其实对于拆迁您一定要客观的进行对待,因为暴力拆迁毕竟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其实大部分情况是这样的,各地政府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制定补偿数额,那么2017驻马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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