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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刑事律师法律咨询·你好,请问,在上班时间被自己喝的水杯里的开水烫伤,算工伤吗,前提是公司不让拿开水到车间
·需要查询婚姻判决书,和离婚证, .新沂市人民法院双塘法庭
·抵押的国有划拨土地法院能否强制执行?
·苏州高新区刑事律师:18602573957(李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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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达不成协议怎么办
·能向责任小的一方进行索赔吗
·律师,您好!这有一个关于婚前财产的疑问向请教您,具体是这样的。我今年要和未婚妻购置婚房,因女方是银行职员,所以想以女方做为主借款人购房以便取得银行贷款优惠,但由于女方已...
·女方在刚满十八周岁与男方一起怀孕,年龄不到,没办结婚证。现在孩子两岁,女方与网友私奔,不要孩子,现在如何取得抚养费。另外两点,没有结婚证,女方有没有控拆男方的权利。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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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的时候,有个叫杨xx的诈骗罪,量刑结果已出,就找了小王帮忙,看看有没有办法,小王当时就找了一朋友(自身是检察院的),杨xx给了小王10万元帮忙跑,后来事情结果杨x...
·麻烦问下,我18的合作医疗交了,但9的没交,人829住院的,这种情况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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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看守所电话多少
·被楼下邻居用汽车撞了,多处伤留下残疾,请问应该怎么理赔!
·帮朋友担保的高利贷,他人跑了,玩失踪,高利贷让我还钱,我应该咋办
·不履行会计交接手续,该如何处理?
·我和老公离婚了,离婚协议上已写明房子归我所有,房子属于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但房证上是他的名字,他有权要回房子吗?我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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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52年土地证,现在想凭证管理自由林地可以吗?
·被打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派出所迟迟不处理,也不上报刑警大队,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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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起诉书已交3个多月,打了好多次电话,迟迟不受理,为什么?
·您好!!我是一名船舶电机员,在13年10月底的时候公司安排我上船接班,上船之前签订的就业协议合并工资是22120元(相当于公司内部一等电机员待遇),上船之后发放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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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贵州地区一般挖掘机“出租”是属于出租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关系啊,因为一般方言说是出租,但根据法律描述和实际,挖掘机老板自己是要配备自家的特种操作人员,这是不是不属于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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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离婚了,离婚协议上已写明房子归我所有,房子属于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但房证上是他的名字,他有权要回房子吗?我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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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52年土地证,现在想凭证管理自由林地可以吗?
·被打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派出所迟迟不处理,也不上报刑警大队,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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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起诉书已交3个多月,打了好多次电话,迟迟不受理,为什么?
·您好!!我是一名船舶电机员,在13年10月底的时候公司安排我上船接班,上船之前签订的就业协议合并工资是22120元(相当于公司内部一等电机员待遇),上船之后发放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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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干女的表哥因打架披拘留,现要深户担保才放人,可我又不知道她表哥的为人,请问我该不该为他担保/要负什麽责/
苏州高新区刑事律师咨询解答·对方应该赔偿。 lgl1225
·珍惜生命,可以协商解决. 法律人
·报警由警察处理 张锦天
·苏州高新区刑事律师:18602573957(李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可以到劳动监察举报。 weihaiyang
·带合同到律所咨询 zag1971
·都已经上班了,又哪来的停工期。 weihaiyang
·很难得到支持。 weihaiyang
·在上诉期10天内上诉.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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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问一下当地的公安。 潘兆忠
·面询当地律师。 来自手机 吉增萍
·你好,我房子租给租客,合同写了物业费由租客付,但他没付给我法律程序可以起诉租客吗,650元法律程序可以起诉?. 匿名
·什么样的“事故”?描述一下。 宋瑞岭
·可以起诉解决。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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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平台投诉。 weihaiyang
·你咨询民政局军转办为宜。 宋瑞岭
·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吉增萍
·看协议的内容来定 ljp334202
·如果是福利园的,那可能是正规的。 潘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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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销售商协商m 律师
·依法起诉 杨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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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刑事律师法律常识·一、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才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才有误工费吗?交通事故只有造成人身伤害才能得到误工费的赔偿;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
·老公外面有女人可以告他重婚吗?
老公外面有女人可以告他重婚吗?不可以,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商品房的预售主要出卖的是期房,此时由于商品房尚未修建好,如果当事人贸然购买的话,那么很可能会产生较多的纠纷。在遇到相关纠纷的时候,建议最好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这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该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原告:李,身份证号码:,电话:委托代理人:颜宇丹,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卓越大厦8楼,电话:被告:深圳市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区路大厦室,法定代表人:,电话: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2、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首期款叁拾陆万贰仟肆佰元人民币整(小写¥36...
·苏州高新区刑事律师:18602573957(李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危险物品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禁止携带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这点相信您都知道。然而在生产、储存、运输危险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重大事故,对于这样的行为,在造成了严重后果危及到公共安全的情况下,往往会认定为危险物品肇事罪。那我国对危险物品肇事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危险物品肇事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是...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夫妻双方离婚对于孩子来说是最不公平的。从法律上来说,虽然夫妻双方都已经离婚了,但是对于共同的小孩来说还是有着抚养的义务的。那么在法律上是否在这一方面有所规定呢?下面我们就以重庆离婚抚养费的一般标准为例,来了解一下。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拘役可以缓刑多久?最低的期限是多长?
拘役可以缓刑多久最低的期限对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根据法律的规定为原来判决的刑期以上,也就是说考验期限将会比原来判定的服刑期要长,但是考验期限将会在一年之下,而关于最低的考验期限,拘役为两个月。二、拘役缓刑符合哪些条件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2、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
·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
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即无论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只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就得赔偿。同时,改变了以往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完全由医疗机构举证证明自己“清白”才能免责的做法,转为必须由患者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否则医疗机构免责。下列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2、其次是《最高人...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怎么处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怎么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通过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来建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存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无劳动关系存在。合同法上有通过“默示”视为同意而订立的合同,在劳动过程中,对通过默示的方式已经成立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应予以承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保护。在工作中负伤的,因此应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承担因工伤造成的经济损失。二、工伤可享受哪些待遇1、工伤的认定: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6)规定,职工由于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苏州高新区刑事律师:18602573957(李律师) 18921344401(姜律师)
·一、领养的子女有遗产继承权吗?
一、领养的子女有遗产继承权吗?领养的子女有遗产继承权,领养的子女也是属于子女的范围之内,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怎么样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哪些...
·成立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人们做买卖需要签买卖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并不是只要双方签了字就一定成立了。合同的成立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成立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不过,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能生效,那么合同的生效需要哪些条件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描述。一、成立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有: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才有误工费吗?交通事故只有造成人身伤害才能得到误工费的赔偿;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
·老公外面有女人可以告他重婚吗?
老公外面有女人可以告他重婚吗?不可以,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商品房的预售主要出卖的是期房,此时由于商品房尚未修建好,如果当事人贸然购买的话,那么很可能会产生较多的纠纷。在遇到相关纠纷的时候,建议最好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这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该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原告:李,身份证号码:,电话:委托代理人:颜宇丹,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卓越大厦8楼,电话:被告:深圳市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区路大厦室,法定代表人:,电话: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2、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首期款叁拾陆万贰仟肆佰元人民币整(小写¥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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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禁止携带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这点相信您都知道。然而在生产、储存、运输危险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重大事故,对于这样的行为,在造成了严重后果危及到公共安全的情况下,往往会认定为危险物品肇事罪。那我国对危险物品肇事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危险物品肇事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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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夫妻双方离婚对于孩子来说是最不公平的。从法律上来说,虽然夫妻双方都已经离婚了,但是对于共同的小孩来说还是有着抚养的义务的。那么在法律上是否在这一方面有所规定呢?下面我们就以重庆离婚抚养费的一般标准为例,来了解一下。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拘役可以缓刑多久?最低的期限是多长?
拘役可以缓刑多久最低的期限对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根据法律的规定为原来判决的刑期以上,也就是说考验期限将会比原来判定的服刑期要长,但是考验期限将会在一年之下,而关于最低的考验期限,拘役为两个月。二、拘役缓刑符合哪些条件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2、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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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即无论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只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就得赔偿。同时,改变了以往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完全由医疗机构举证证明自己“清白”才能免责的做法,转为必须由患者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否则医疗机构免责。下列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2、其次是《最高人...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怎么处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怎么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通过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来建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存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无劳动关系存在。合同法上有通过“默示”视为同意而订立的合同,在劳动过程中,对通过默示的方式已经成立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应予以承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保护。在工作中负伤的,因此应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承担因工伤造成的经济损失。二、工伤可享受哪些待遇1、工伤的认定: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6)规定,职工由于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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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养的子女有遗产继承权吗?
一、领养的子女有遗产继承权吗?领养的子女有遗产继承权,领养的子女也是属于子女的范围之内,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怎么样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哪些...
·成立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人们做买卖需要签买卖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并不是只要双方签了字就一定成立了。合同的成立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成立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不过,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能生效,那么合同的生效需要哪些条件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描述。一、成立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有: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