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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随州市刑事律师专业办理刑事拘留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刑事辩护、代理刑事诉讼等刑事案件,湖北随州随州市刑事律师处理重案要案、重大案件刑事,为涉嫌刑事犯罪嫌疑人争取缓刑、减刑、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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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市刑事律师法律咨询
·离婚的话,可以单方面起诉吗
·我是10年8月租的一个15平米的隔断租期为一年,和中介签的合同,整个房子一共住了4户.但是明年2月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禁止租隔断,如果强制拆除隔断,那么整组一年...
·离婚,无共同的孩子无共同财产有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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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父亲继承抚养权,之后父亲患病去世,两个孩子怎么办,由谁抚养看管。
·你好我咨询一下我儿子不满十六周岁在一家网吧打扫卫生去时和老板谈工资是三千干了一个月后老板按两千三每月结算我儿子和他说不干了他告诉我儿子等招到人之后再让我儿子离职请问律师...
·请问常庄镇常离婚诉讼案的案号是多少?还有资料吗?
·在xx上买了两条裤子,快递过程中掉了一条,显示合作代办点签收,没有我本人签字,短信通知我去取的,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卖家退丢失裤子的款吗?
·结婚时婆婆给我们的钱婚后算是夫妻财产吗?婚后我们用这些钱和婆婆一起买了套房子,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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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温州上班期间买了一辆摩托车,因家里有事我去七月份回到四川,绵阳,梓潼县,石台乡,车的审,保险全齐,托运回四川能审吗
·樊律师您好,我个人在杭州,需要寻找一位资兴市本地律师代理。因为被告户籍地是在资兴,我在杭州就不想跑过去了。案子很简单,是孩子的教育费、医疗费单独起诉。三年前和前夫离婚,...
·假如去无人烟的地方盖的房子,与什么法相关?
·你好,我在滨州看孙子,2o20年9月21日在滨城区千禧大洒店三楼会议室有一伙自称是国美电器和兰博王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推销新扻净水器。能治多种慢性病,净水器七天内包退包换,...
·本人现年46岁,今年公司要求办理内退,并采取强制手段要求本人签了退养申请。但后期我一直没有签退养合同,现公司忽然通知我已经把我的退养手续办好,并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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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财产离婚诉讼怎么收费
·债权债务和担保合同
·巴林右旗看守所位置在哪里?
·公司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协议没有补偿款到账日期,只是口头承诺15天到账,这样的协议可以签吗?谢谢
·请问甘孜州看守所的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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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律师你好!请问一位女同事在一年多时间内,利用多种手段,多次骗取我现金三万多,现只有微信支付凭证。可以追回吗?
·工程款合同纠纷
·我的工资卡被冻结了,我想知道是怎么回事?
·因交通事故引起精神问题触犯法律,是不是收监在同安监狱。
·卖自己银行卡,被犯罪人员利用来诈骗,现取保候审,案件已移交检查院,请问会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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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给老板开车几个月,现在还有四个月的工资老板不给,说我把车搞坏啦。又没签合同,该怎么办?
·微信上买东西不发货不退款一直拖
 随州市刑事律师法律常识
·欠多少钱不还可以起诉
    无论钱款多少均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诉讼流程及资料如下:1、提供对方基本信息,然后向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欠款,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2、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3、法院经合法送达、传唤后,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一、子女出资为父母为买房是否认定为共同财产?
    一、子女出资为父母为买房是否认定为共同财产?子女出资为父母买房的情况下,显然应当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父母全出资的情况1、父母全出资未登记(1)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前出资买房,则该出资资金被认定是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予。受赠一方子女可获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2)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后出资买房,则认定该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除非有证据证...

·什么样的集资房能转让2023
    什么样的集资房能转让目前,集资房纠纷案件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已经取得集资房产证后,因转让集资房而产生的纠纷,这种情况又分为,集资房产权全部是单位所有的情况下的转让、产权,全部是个人情况下的转让和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情况下的转让;另一种是在未取得集资房产证下达成的集资房转让,即集资房购房资格的转让。1、已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转让(1)产权全部是单位的集资房转让对于这种情况下,因为产权在单位,单位员工个人只具有居住权,而没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没有处分权,如果员工转让该集资房,转让行为是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转让协议当然无效。转让协议无效,双方可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2)产权全部是单位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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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年检需要车主的身份证吗?
    必须要车主本人的身份证。车辆年检(个人)所需资料:1、行驶证原件。2、交强险副本。3、身份证复印件。4、车辆。车辆年检(单位)所需资料:1、行驶证原件。2、交强险副本。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有关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

·关于指定管辖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追讨欠款的合法方式有哪些
    追讨欠款的合法方式有哪些一、追讨欠款的合法方式有哪些(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二)调解法债权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

·江苏医疗过错鉴定规定有哪些
    江苏医疗过错鉴定规定有哪些 医疗过错鉴定规定的制度的制定,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有一定的地区的差异的,每个地方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那么,江苏医疗过错鉴定规定有哪些呢?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政策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江苏医疗过错鉴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省市医学会组织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统一医疗损害鉴定程序,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侵权责任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医疗损害鉴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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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遗弃罪如何定罪 ?
    抚养自己的孩子是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不负责任的父母在孩子出生后就将其遗弃,有不少的新生儿因此而死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负有扶养义务者不得遗弃有抚养义务的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及未成年人,一经发现将按遗弃罪来论处。那么婴儿遗弃罪如何定罪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一、遗弃婴儿是否构成遗弃罪遗弃婴儿是否构成遗弃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认为构成遗弃罪。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婴儿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在城市间房屋的买卖并不少见,特别是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后,房屋
    在城市间房屋的买卖并不少见,特别是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后,房屋买卖的交易量更是有所攀升。但是城市的房屋买卖并不适合于我国的农村地区,那么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政策都有哪些呢?购买农村社区房屋都得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下面就由的我们针对此问题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2、《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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