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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把钱放在投资公司可靠吗
·(0731)??2480??9417请问这个是株洲哪个看守所
·合同过期挂靠公司不给出户,现已过,车辆一直停运,公司偷偷的把车拖走了我是否应该交过期后的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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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早上7点左右在自家门口被汽车撞倒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享年77岁,身体非常健康,当时法医鉴定前后骨头大部分断裂,五官、内脏出血,监控拍下所有视频,所有责任都是对方...
·你好,我这边是与公司的债务问题。之前我在浙江xx车服科技网络有限公司上班,2020年盐城滨海xx车服加盟商不想和公司合作了,快x车服公司xx找到我让我回来接手前加盟商货...
·父亲突然去世,留下一处贷款买的房子,现在还没还清贷款,这样女儿能继承他的房产吗,因为奶奶也健在,是否要和奶奶一起去公证处办公证呢?另,家里还有其他的叔叔是否也要一起办公...
·我是一个临时促销公司的领导在我去上班之前说了会在法定假日给我放假,可是等到了年三十的时候就告诉我不可以放假,要是不上班的话就不给我发工资,还有在法定节假日的时候加班没有...
·离婚案被告在家不接传票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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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的农村房产过户问题,希望有好心人帮助
·请问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
·老赖欠钱,一直没找到人,现在有消息老赖犯经济诈骗进看守所了,请问如何追讨欠款
·我欠了几千块钱网贷!我现在没钱还!先还利息!会被起诉吗?
·你好,我在工厂彼无故扣工资你们能帮忙申请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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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宿迁泗洪一家开发企业任职目前在职,特向律师请教。1、本人任职期间5年时间,公司没有和本人签定劳动合同请问是否可以索赔,按照劳动法规定是否可以要任职期工资的双倍。2...
·老板拖欠工资,可我也不在当地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在一家设计院做建筑设计,设计院一般每年都会在年终发一次提成或者说奖金,并且在公司规章制度里头明确有说到我的年终奖是平时发放工资的25%。但是公司却说我没到年...
·律师好,我与前夫2009年协议离婚,当时女儿刚满18岁,当时协议商定女儿归属随女儿意愿,房产分割为2份,夫妻双方各1份,女儿拥有继承权。  &nb...
·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戒指、貂皮大衣等价值上万的个人物品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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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被关家属 我想给里面的他写信 请问他能不能收到?
·如果行政处罚决定书与裁决日期不符,说是笔下误,说法成立吗
·你好,我老乡欠我钱,我起诉他要多少钱
·律师您好:我这次发邮件主要想和您咨询农村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我家从一个村搬到了外省的另一村子,新到的村子没分到土地,今年我才知道,以前那个村里有户人家仍以我的名义在种我家...
·买楼首付我付的,一的房代儿子付的,装修钱我花的。如果两个孩子离婚房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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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在潜山县法院申请支付令
·胜诉后我们所有费用应该谁来出
 随县涉外律师法律常识
·一、遗嘱最新继承法继承顺序是什么?
    一、遗嘱最新继承法继承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因为没有指定继承人,所有不知道究竟该由谁来继承遗产。我国法律对此有相关规定。法定继承的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法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

·公司破产前离婚转移财产合法吗?
    公司破产前离婚转移财产合法吗?一、公司破产前离婚转移财产合法吗?公司破产前离婚转移财产可能合法,具体要看转移财产的时间。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

·法院女方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法院女方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其依据来源于本条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种调解属于民间性质。“有关部门”在实践中一般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等。由这些部门进行调解,符合当事人的非讼心理和社会生活中的传统习惯,易于当事人认可和接受。也由于调解人一般对当事人的情况比较了解,便于做好思想开导工作,缓解夫妻间的矛盾,有助于妥善、及时地化解离婚争议。对于离婚纠纷,诉讼外调解并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前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接受调解后随时退出调解。调解前不能“强拉硬拽”,调解中也不能“强加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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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罪中止诉讼会如何处罚?
    涉嫌犯罪中止诉讼会如何处罚?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由此看出,我国采取了必免减制。所以,是否造成损害是对中止犯予以免除处罚和减轻处罚的依据。(1)我国刑法对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应当“即必须免除或者减轻处罚,而且对于中止犯处理时要先考虑损害结果。既不能与既遂犯同样处理,也不能比照既逐犯从轻处理。(2)对于中止犯的处罚,应同时引用刑法总则第24条和刑法分则有关具体的条文,在罪名上应对中止形态有所体现。(3)对中止犯的从宽处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掌握。(4)中止者所欲实施或刚着手实施的犯罪危害较轻,符合《刑法》第13条但书规...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

·招投标法中关于企业注册资本有无要求?
    招投标法中关于企业注册资本有无要求?《招标投标法》中未对标的和注册资金有要求,只对资质有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4、对潜...

·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继承公证的程序
    继承权是继承人享有的权利,但是在实际中因继承问题发生纠纷还是很常见的,所以,有的人为了防止发生纠纷,就会采取申请继承公证,那么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3、死者的死亡证明...

·子女争夺老人监护权的纠纷法院开庭后什么时候宣判?
    子女争夺老人监护权的纠纷法院开庭后什么时候宣判?子女争夺老人监护权的纠纷法院开庭后一般在两个月内宣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院在开庭审理后多久下判决书,法律并无强制规定,但是法律规定了案件审结期限,也就是说在审结期限内,法院一定会下发判决书的。二、如何变更老人监护人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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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范围首先,明确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范围,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此外,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继承权的丧失和代位继承规定是什么?
    继承权的丧失和代位继承规定是什么?继承权的丧失和代位继承规定是存在着继承权丧失,符合代位继承条件可以代为继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往往希望通过遗嘱对身后事的处分来避免继承人因财产发生纠纷,导致家庭不睦。但有时遗嘱立的不规范、或者遗嘱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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