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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房产律师法律咨询·这种交通事故需要赔偿多少金
·母亲去世了,银行有一张2.5w存款单,但是没有密码 。银行要求公证。公证又要求母亲的兄弟姐妹全部做放弃公证.但是兄弟姐妹包括外婆都在广西我在绍兴.路途遥远.实...
·已判刑,是否可以申请缓期执行
·绥宁房产律师: 13973921921(张律师) 18907390035(欧律师)
·我在中院打了一个官司现在对方在中院提取了材料说要到高院进行二审我怎么才能知道他上诉成功没?1个月了没收到任何东西判决书上的还款时间是10天我能提出强制执行了吗?
·在医保问题上四大直辖市都不一,样。医保各人负担,天津市最高。而且人口在四大直辖人口占第四位。拿北京市来说没制行医保,药费每人每年2万医疗费用。人家都没超医药费。可天津市...
·盆骨5处骨折,肋骨骨折7根,手臂右桡骨骨折能不能评残
·在公司宿舍内,被人拿x划伤(在肚子上划了两条口子,有一条有25CM长,另一条10CM长),当时他还把x放到我的脖子上,脖子上也有伤痕,请问拿x的人能不能判刑,公司需不需...
·你好,本人去进了一个xx*博群,在里面投注,银行卡跟该*博群账号来往频繁,被张家界公安局冻结,今0月份该卡钱被法院扣划,我确实参与了*博,没有赢钱,请问有没有办法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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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新年好!想咨询您一下,我给别人垫付了5400元的调车费,现在对方电话都不接了,我只有电话录音,能不能起诉要到钱啊
·如果丈夫在外有女人,而妻子知道的,他们分居了三年,妻子帮丈夫做事有1500元工资,现在外边的女人怀孕了几个月了,现在妻子要求离婚,妻子也知他们在那住,法院怎么处理?
·你好,我是五月分找律师帮我起述离婚的,第一次开庭他没出庭,我等了六个月,10号满六个月了,今天打电话给律师他说让我打起述费给他卡上,问了才知道他没经过我同意撤述了,这样...
·通知书上说拘留到18号,那是18号早上出来还是19号早上出来
·有欠条18万多,怎么收费
·绥宁房产律师: 13973921921(张律师) 18907390035(欧律师)
·占青苗如何补偿占地如何补偿
·你好,老板欠我工资,他个人接活,没有公司,我怎么要工资啊,他现在微信把我拉黑,3000块钱的工资,从2023年5月到现在了,上年过年给了1500还剩1500,这个月八月...
·我在2004年10月购买了朋友的商铺,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我把钱给了他,但他没有写收据,因为他的商铺是04年2月买的,我想等五年后转户不用收那么多的税费。所以一直都没转...
·我在公司上班6年左右,公司目前裁员大约200人左右,我们一直签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现在公司的意思就是不赔偿,直接走人,而且不肯开裁员文书,我们的失业保险也无法申请拿到...
·贷款逾期,收到公安回执号说逮捕,是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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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起诉离婚请问要准备些什么证件
·之前工作单位是建筑单位说考法人a证做了个法人,现已离职一年多,一直拖着不变更法人,怎么办
·我父亲在工地工作,被混泥土车子倒车时碰撞工件之身体多出骨折,要请律师打官司,收费标准是什么,
·被一辆大型货车撞到不知道如何处理
·别人借钱到期不还,要怎么办?
·绥宁房产律师: 13973921921(张律师) 18907390035(欧律师)
·不批准员工病假不来上班算自动离职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工地上发生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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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工地上发生一件事
绥宁房产律师咨询解答·不允许,具体请问看守所财务。 宋瑞岭
·应当依法计算一下,不可能随便一口价。 宋瑞岭
·当然可以起诉啦,请律师代理最好。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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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可以有偿帮你查询的。 宋瑞岭
·你手上有什么证据。 weihaiyang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weihaiyang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得赔偿。 ljp334202
·有可能会涉及重婚,要看案件具体情况。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绥宁房产律师: 13973921921(张律师) 18907390035(欧律师)
·可以直接去宣判的法院咨询。 乐陵田树森
·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登记备案后才能生效。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处理。 潘兆忠
·请说明具体问题。 吉增萍
·部分个人出租的协议,可以考虑无效,承租方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由对方起诉,你方应诉,就可以的了,不要主动去弄。 潘兆忠
·绥宁房产律师: 13973921921(张律师) 18907390035(欧律师)
·直接联系律师. tjjs110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可能涉嫌盗窃,建议报警处理。 潘兆忠
·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 张海英
·是否陷入了套路贷?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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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关系的人,不能再建立第二份劳动关系。 宋瑞岭
·自己上网去了解。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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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关系的人,不能再建立第二份劳动关系。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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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房产律师法律常识·一、劳动合同法第394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394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河南省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省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需要展开征地的活动。有征地就会有补偿,不同的地方补偿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听说过很多关于征地补偿的纠纷,这大多是因为双方对补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所导致的。所以了解相关的政策就很有必要。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河南省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
·票据诈骗无罪辩护的着重点是什么
票据诈骗无罪辩护的着重点是什么一、票据诈骗无罪辩护的着重点是什么(一)诈骗罪无罪辩护的核心问题——“非法占有目的”的界定与排除1.未正常履约≠诈骗罪,应着重审查行为人未履约的原因及对所发生的债务的态度。行为人虽未依约履行,但承认债务并积极履行或创造履行的,可排除其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目的2.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行为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财物系为抵消债权,不能据此认定其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3.行为人有真实的还款行为,具备还款能力,且不存在逃逸、隐匿财产等行为的,不能认定其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4.行为人与相对人存在民事纠纷,采取占用他人财物的不当手段以...
·绥宁房产律师: 13973921921(张律师) 18907390035(欧律师)
·过失杀人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过失杀人的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既然构成了犯罪,那肯定就是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说到过失杀人的量刑上面,您知道我国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进行详细解答。一、过失杀人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需具备三个要素: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
·医疗过错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样的医疗过错赔偿的标准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种类
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种类一、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的特点:企业债券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利用企业债券筹资所要承担的风险。1债券融资的风险相对较大由于债券必须偿还本息的义务性、固定性和难以展期性,决定了债券融资必须充分依托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获利能力。因此,相对于股本的无偿性、股息红利支付的非义务性、非固定性,债券融资的风险要大得多。2债券融资的风险具有主观性债券的各种发行条件如偿还期、利率等因素均是发行者主观确定的。二、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种类:1、发行风险。企业债券筹资在发行债券阶段,由于发行单位信誉、债券发行总量以及债券发行时机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债券发行不成功而形成风险。由于债券...
·少年犯的社区矫治
国际上有关少年司法的文件主要有三个,一是1985年的《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又称北京规则),另外两个是1991年通过的《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又称利雅得准则)及《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又称东京规则)。这三个文件已成为少年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法理渊源。其中《北京规则》首次确认了“双向保护”原则,即保护社会利益与保护犯罪少年利益相统一,使这条原则成为贯穿少年司法制度体系的基本原则。少年因心智还尚未成熟,对自己行为所可能导致的后果还没有正确的预见性,因此少年犯罪有其自身的特点:如盲目性大、偶发性强、纠和性强、反复性强、感染力强、悔改性强,犯罪类型主要为小额财产类犯罪或...
·根据刑诉规定补充侦查的会放人吗?
根据刑诉规定补充侦查的会放人吗?根据刑诉规定补充侦查的会放人的,补充侦查无法补充证据最终会被释放。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
·绥宁房产律师: 13973921921(张律师) 18907390035(欧律师)
·共有专利权的行使是怎样的
共有专利权的行使是怎样的1、约定优先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共有的一种私人财产,何时申请,如何处分,理应由他们自己决定,而非法律强制规定。2、专利权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情形(1)专利权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专利,所得收益归实施人所有。(2)专利权共有人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普通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3、专利权共有人需一致同意行使的情形除了共有人有约定、共有人可以单独行使情形之外,行使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如共有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需要共有人全体同意。二、专利权人分...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情节的具体判断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情节的具体判断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属于“危险犯”,《刑法》第143条在修正前后都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规定,说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只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才构成此罪,否则就不构成此罪。如果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但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则按照《刑法》第149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行为犯”,只要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就构成此罪,而不管其是否造成后果。《刑法...
一、劳动合同法第394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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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需要展开征地的活动。有征地就会有补偿,不同的地方补偿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听说过很多关于征地补偿的纠纷,这大多是因为双方对补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所导致的。所以了解相关的政策就很有必要。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河南省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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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无罪辩护的着重点是什么一、票据诈骗无罪辩护的着重点是什么(一)诈骗罪无罪辩护的核心问题——“非法占有目的”的界定与排除1.未正常履约≠诈骗罪,应着重审查行为人未履约的原因及对所发生的债务的态度。行为人虽未依约履行,但承认债务并积极履行或创造履行的,可排除其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目的2.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行为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财物系为抵消债权,不能据此认定其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3.行为人有真实的还款行为,具备还款能力,且不存在逃逸、隐匿财产等行为的,不能认定其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4.行为人与相对人存在民事纠纷,采取占用他人财物的不当手段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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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杀人的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既然构成了犯罪,那肯定就是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说到过失杀人的量刑上面,您知道我国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进行详细解答。一、过失杀人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需具备三个要素: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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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种类一、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的特点:企业债券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利用企业债券筹资所要承担的风险。1债券融资的风险相对较大由于债券必须偿还本息的义务性、固定性和难以展期性,决定了债券融资必须充分依托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获利能力。因此,相对于股本的无偿性、股息红利支付的非义务性、非固定性,债券融资的风险要大得多。2债券融资的风险具有主观性债券的各种发行条件如偿还期、利率等因素均是发行者主观确定的。二、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种类:1、发行风险。企业债券筹资在发行债券阶段,由于发行单位信誉、债券发行总量以及债券发行时机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债券发行不成功而形成风险。由于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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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诉规定补充侦查的会放人吗?根据刑诉规定补充侦查的会放人的,补充侦查无法补充证据最终会被释放。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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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专利权的行使是怎样的
共有专利权的行使是怎样的1、约定优先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共有的一种私人财产,何时申请,如何处分,理应由他们自己决定,而非法律强制规定。2、专利权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情形(1)专利权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专利,所得收益归实施人所有。(2)专利权共有人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普通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3、专利权共有人需一致同意行使的情形除了共有人有约定、共有人可以单独行使情形之外,行使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如共有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需要共有人全体同意。二、专利权人分...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情节的具体判断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情节的具体判断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属于“危险犯”,《刑法》第143条在修正前后都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规定,说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只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才构成此罪,否则就不构成此罪。如果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但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则按照《刑法》第149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行为犯”,只要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就构成此罪,而不管其是否造成后果。《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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