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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卖房过程中,因买方与中介之间为费用发生争执,导致卖方一直拿不到房款,怎么办
·南京鼎强公司,2017年8月份借钱合同一年期限,当事人谢春兰有看到你接过这个事件
·事情是这样子的本人的劳动合同1月31号合同期满,个人不续签,公司要求填写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呈批表.如果签了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的失业经济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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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个人名义向一家个人公司借款100万,我们公司做担保,如果我没能力偿还,是由我们公司偿还吗
·法定节假日上班不发三倍工资,用调休替代可以吗
·我先问下被拘留后是不是都有拘留证,我家有人被拘留了但是我们没有收到拘留证,什么原因啊
·请问房屋征收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不知情是否是人,汽车夜间行驶在主路上,压过一个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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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刚做完前列腺癌手术,我想问一下他的这个病在不在大病范围之
·你好,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签合同做公证吗,你你可以做吗
·两个小学生A和B在学校下课期间约定相互背着玩,在A背着B的时候,突然被学生C推倒,造成学生B胳膊骨折,学生A轻微学生C家长愿意承担60%的责任学生A需要承担剩下的40%...
·肇事车,多久可以拿出来,在汽车施救中心每天需要缴纳停车费吗?
·借对方钱的。我跟他已经协商好了,今天为什么还收到法院传票?对方跟我说,我们协商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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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入股,后来老板娘接手事情转变就退股,当时只给了一万,还有五万打欠条,结果欠条到期还不给钱,以没钱为由,要分期给,我们不同意,想找你问问
·男的十九岁女的十三岁谈恋*,发生了一次性关系,女的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处女膜陈旧性破裂,请问男的属于强*罪吗?判几?/p>
·因心动过缓不能上夜班,合同即将到期,厂里不愿再续合同,这样我本人是否可以与他们打官司,没有违反厂规。
·律师我有二个女儿,老公出轨,离婚我能要得到房子吗?
·违约合同法违约金按百分之多少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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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要打官司可以吗我没用那个钱
·我在工地干活干了三四个月给了四千剩下的说干错了不给这个事怎么解决
·你好,我离婚快九年了我闺女在前夫在,我们结婚的时候没有办结婚证,我想给闺女亲。,他们不让
·别人欠我钱,我没去要,他说把钱还给别人了,现在不认账
·你好我是盐城长荡镇人请问离婚女方有那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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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司说了,我们给你安排工作了,新的工作也是在同一家公司,只是工作的地点发生改变了而已
·自己最近去移动办理业务,被告知自己被移动拉进了黑名单。我于是在营业厅查身份证信息,原来有个全球通卡欠费400,显示是我的身份证办理的。但是我从没办过这个号,我的身份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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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的人出行工具是汽车。然而,每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有的人躲不过交通事故的魔爪从而死亡。那么此时会出现这样的一个问题为了同时解决交通事故以及民事诉讼,我们需要向法院提交交通事故死亡附带民事诉讼状。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交通事故死亡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一、原告原告为赔偿权利人,受伤事故中为受伤者本人,根据受伤者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单位财产受损的则财产所有者为原告。死亡事故中,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即为父母、配偶、子女为共同原告,分别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

·什么是侦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在我国,侦查是全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独立诉讼阶段,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国家专门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一般情况下,侦查从立案开始,终结于对案件作出是否起诉的结论。刑事案件立案以后,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能够查明案情、查获犯罪嫌疑人,收集确定、充分的证据,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和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作好充分的准备和奠定坚实的基础。   刑事诉讼中的侦查阶段,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侦查主体具有特定性   侦查权只能由法...

·在商品房或其他不动产的预售中,购房者可对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
    在商品房或其他不动产的预售中,购房者可对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用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那么预告登记的效力究竟有哪些呢?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这个问题。预告登记的效力1、排他性效力签订转让合同后,在房产尚未交付之前,就存在着同一房产被再次买卖或者被抵押的可能性,也存在着受让人要求转让人交付房产的债权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实现的风险。经过当事人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债权转化为准物权,债权的义务主体成为了不特定的,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以阻断其他人取得房产权利的可能性,防止转让人一房多卖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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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实践中,遇到债务纠纷时,您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但如果您选择了诉讼手段,那您就要做好受到诉讼时效限制的准备。那么,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简而言之,债务纠纷在什么时候能起诉?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一、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而在此,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任何限制。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财物范围是如何认定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财物范围是如何认定的?只要损害的是公共财产就会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中财物的范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也可以这样说,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损坏公共财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的价值与效用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的行为。此罪的构成特征是:一是主体方面特征,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

·劳动争议撤回重新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撤回重新申请仲裁在劳动过程中,如果与企业产生劳动纠纷的话,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也是尊重劳动者的意愿的。如果劳动者想要撤回劳动争议的,这也是允许的,那么劳动争议撤回重新申请仲裁的方法是什么呢?一、怎样就劳动纠纷申请仲裁1、先调后仲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仲裁不收费。根据...

·雇佣童工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多项法律规范,对其享有的各项权利进行了规定。根据这些民事法律我们可以知道企业单位是不得雇佣未成年的童工的,若触犯了相关法律的规定,是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很多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的朋友,故而期对于雇佣童工年龄是如何规定的不甚明晰,所以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一、雇佣童工年龄是如何规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

·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失联怎么办?
    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失联怎么办?可以直接诉讼解决,如果是涉及到经济犯罪的,应当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具体事宜。大股东是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股票占比大到足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重大事情的决策的股东。控股股东还分为绝对控股(占比超过50%)和相对控股(低于50%,但大于30%)。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持股5%以上的股东,若预计未来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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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付款方式和期限是怎样的
    房屋付款方式和期限是怎样的一、房屋付款方式和期限是怎样的在房屋的买卖过程中,开发商最重要的义务就是保质保时地完成房屋建设,购房者最重要的义务就是按照约定支付房价款。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中,支付方式主要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按揭付款3种。无论是何种支付方式,对于购房者而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及时按照约定支付应付款,否则,就是违反了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二、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的比较买房涉及金融宠大,一般很少有人能在短期内凑足大笔资金,所以很多房屋的买卖都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当然也有人喜欢一次性付足购房款,从而彻底解决问题。那么一次性付款与分期付款各有什么优劣呢?下面我们不妨...

·累计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时间长短来判断自己
    累计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时间长短来判断自己享受几天的年休假,可是这几天假期是否有工资呢,如果有的话,那么我们又该怎样计算带薪年休假的工资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怎样计算带薪年休假的工资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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