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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江苏盐城人在上海打工
·包工欠款5500元,老板欠账不给脱了近两,有欠条,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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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不是当事人而由亲属或他人代签的文字有效吗?
·厂方经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询问厂方均模糊回
·成的大学生父母有没义务抚养
·日是买了一辆新电动车花900元没有开发票,开了一个保修单,店主保修单就是发票,我
·他们是否有权利问我要钱当做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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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买车。交了订金他说我的征信有问题,订金能退吗?
·住的是单位的集资房,卫生间已经连续15天漏水,找了楼上的住户,说是要注意,可是根本就没有认何行动,我该如何起诉他。
·探亲被罚,遭恐吓不交就立即拉去引
·老公婚内出轨,在外面有个孩子,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判
·我在一家私人公司做销售干了9年前三年拿了8000元工资后来就再也没拿过工资现在公司让我偿还40000元的出差费用。请问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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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欠我39万元工程款,请问可以起诉吗?
·无良中介用假购房合合同联合银行工作人员作假 在银行借到60万贷款。我是卖房方,拿到首付款后房子过户给新买家,买家拿房产在银行做抵押贷款,放款给第三方(毫不相...
·刘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二手自建房的交易流程。需要交什么税收。房子是房屋面积188平方。是满五唯一的房子。我这边朋友说过户需0万左右。好像说是土地出让金。请问是否...
·律师收费后没按预案定的时间去开庭导致案件的败诉后来总是推迟这样的情况下律师承担责任."w990mamt20
·您好,律师在么?工伤申报是不是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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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吸x被徐州公安处理送徐州强制式戒x所两年,我们是上海的,不知道戒x所联系电话,我们家属想見他一面,给他送些衣服生活用品,联系电话有吗?谢谢了!
·我一个手指末端切割并软组织缺损,是工伤,能够几级."w990mamt20
·请问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是本月四号到期,三号我去证,有工作人员讲要先办健康,今天才拿到健康就去换证,他们讲要罚款,可合理
·案件被延期是否可以申请转移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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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了司机运费,货物被司机扣在丹阳一个礼拜了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搬到哪里了?表哥原来拘留在郁金香路的,现在找不到了
 绥江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常识
·什么情况下业主可拒绝收房
    近年来,房屋在交付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案例层出不穷,作为消费者,应该了解拒绝收房的条件,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那么具体而言,哪些情况下业主可拒绝收房,或者说,业主拒绝收房的条件是什么呢?本文将作一个具体的说明,以帮助您更好地解决收房问题。一、哪些情况下业主可拒绝收房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第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交付须符合下列条件:(1)验收合格;(2)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3)配套基础生活设施具备交付...

·劳动仲裁开庭会当庭裁决吗 一、劳动仲裁开庭会当庭裁决吗?
    劳动仲裁开庭会当庭裁决吗一、劳动仲裁开庭会当庭裁决吗?1、仲裁的裁决书不是当庭做出的。要经过合议,起草,核稿,签发才能做出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二)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三)仲裁申请和反申...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杖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及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总分,亦应属于身体,但可以自由装卸的则不属于身体。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伴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认定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需要注意两点:其一,构成过失重伤罪,法律不仅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他人实际的伤害结果而且要求这种伤害只有达到重伤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如果过失致人轻伤,则不构成犯罪,行为人只承担此事赔偿责任。这也是本罪和故意伤害罪的重要区别之一,对重伤的认定,应当依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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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企业债券发行章程
    什么是企业债券发行章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制订发行章程:发行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二)企业近三年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有关业务发展的基本情况;(三)财务报告;(四)企业自有资产净值;(五)筹集资金的用途;(六)效益预测;(七)发行对象、时间、期限、方式;(八)债券的种类及期限;(九)债券的利率;(十)债券总面额;(十一)还本付息方式;(十二)审批机关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发行条件、条款设计要求及其他安排发行基本条件:《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企业债的条件是(6条):(1)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2...

·对于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都能用吗?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都能用吗?并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用,对于离婚冷静期适用情况在法律上还没有具体规定,目前还停留在论证的阶段,离婚冷静期只是草案中新增的规定,依据新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设置一个月的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的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二、离婚的程序是什么?离婚程序,是配偶间解除婚姻关系所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在中国主要有两种程序:(1)行政程序。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

·在法律上养母有抚养的义务吗?
    在法律上养母有抚养的义务吗?家庭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复杂的,夫妻离异后其中一方有再婚的情形有很多,如果再婚后的一方有前一段婚姻生育的子女,此时再婚时的养母有抚养的义务吗是存在疑问的。一般来说,在道德上养母当然有义务抚养继子女,但是法律上是如何规定,我们为您总结了如下相关知识。一、养母是否有抚养孩子义务1、如果孩子与后妈形成继子女关系,则具有抚养义务。2、如果具有抚养义务人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可以向法院起诉。继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另一方在婚,从而形成的子女与生父或生母的再婚配偶间的亲属关系。在亲属法中,这种关系属于姻亲关系。根据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又可把继...

·一、女性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
    一、女性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你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二、变更抚养权的方式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

·没有遗嘱的遗产是怎样分配的无遗嘱的情况下
    没有遗嘱的遗产是怎样分配的无遗嘱的情况下,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若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死者的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也就是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继承遗产时怎样分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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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怎么避免拘留
    无证驾驶怎么避免拘留无证驾驶怎么避免拘留(一)按现行的规定,是需要拘留的。(二)机动车,按法律规定处罚为:未取得、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1、没有驾驶证的;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6、驾驶证被暂扣的;7、持军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无证驾驶的情况,一旦被抓住那么就是要对驾驶者进行处罚的,此...

·一、婚前个人房屋婚后卖掉所得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个人房屋婚后卖掉所得是共同财产吗?婚前个人房屋婚后卖掉所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区分如下情况: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4、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或者房产所有者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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