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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五月工亡没有给待遇没参加工伤保险现在单位给用什么政策你能给多少钱
·我2023年11月4号跟我媳妇结的婚,期间一直不同意办结婚证,24年七月份外出不让我跟着,今年年初又出去到现在,昨天跟我打电话告知她其实去年七月份就去找她男朋友复合了,...
·请问,红寺堡看守所什么时候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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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咨询一下盗窃罪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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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养了15只和尚鸟被警方拘留,怎么办,该不该判刑?
·人在国外因为办签证需要无犯罪证明,但是有规定不能私人办理,也不能他人代办。该怎么办
·麻烦问一下搞传销被抓, 一般关在福建宁德的哪个看守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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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非婚生子,孩子从出生由父亲家带养到两周岁,现在母亲来挣抚养权,法院己判由母亲抚养权,当时父亲不在家没有出庭,本案现己审理终结,判决书上母亲的诉讼事实都不是真实的事情,如...
·李律師您好:我想咨詢一下一個16歲小孩利用說肚子餓好可憐呀等等的說詞通過微信要一個十三歲小孩在8個月時間里轉賬10萬,現在我們是在境外,想問問能不能通過律師報警的?
·您好我是宁晋的,现在县城都在查电动三轮车还有四轮,最近又有消息查说没有脚蹬的电动车,这符合国家法律吗,这个消息真的吗
·离婚后的补偿、现在电话接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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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冻结
·我和赵主任办理的一个案件,秋渠乡杨某为老板开车因事故伤亡,其父亲现年59岁,其母亲现年58岁,在工伤诉讼中,其母亲可要求被抚养多少年的抚养费
·在网上买二手车,付钱之后地方将微信拉黑 不发货
·车卖给他人,没过户,他出事了,叫法院给没收了,我怎么消户
·分居多久算离婚,所谓的分居是要什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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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职单位是昆明市金恒实业有限公司,就职工种:会所厨师,还有一位厨房小弟。上0个月,没签劳动合
·右眼缺失能定几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我父母于1999年经八塘法院判决离婚,父亲2016年去世,现欲将父亲名下离婚后修建的农村住宅过户到子女名下。今天去调取判决书,发现有几处错误,想要把错误改正后使之具有法...
·你好,你们下午几点上班啊
·银行的朋友让我在他们银行贷款跟他合伙做生意,当时说这个款由他来还,已经三了,一直是他在清利息,现在他不管了!我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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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做伤情鉴定才能知道构成轻伤还是轻微伤。
·因为要在我们小区附近举行一个艺术节,艺术节的规模较大,而我们小区又在这个场地的边上,政府为了不让不是小区的人当天进入小区免费观看到这个艺术节的晚会而封闭了小区,给里面的...
 绥江离婚律师法律常识
·前夫离婚不想出抚养费怎么办?
    在这个复杂的时代,不少夫妻因为各种原因选择离婚,而有小孩的家庭在离婚后,败方对小孩有抚养费的义务,但是也不乏有的人不想出这些费用,对于这种离婚不想出抚养费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听听我们的建议,希望能给您带来解决方案。一、什么是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二、前夫离婚不想出抚养费怎么办?如果双方不能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诉。《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补偿金最多几个月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补偿金最多几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发放条件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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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商标转让会怎样处罚
    恶意抢注商标转让会怎样处罚恶意抢注商标转让的法律处罚,首先经过商标管理局的审查后,然后商标持有人通过诉讼的方式胜诉后,那么商标持有人是可以要求恶意抢注方,对于这一商标案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一个商标的价值较大,一旦自己没有及时去注册,就有可能遭受他人恶意抢注。要是对方注册完成了,那么以后之前的商标权利人想再用这个商标就会容易产生纠纷。因此,最好在发现自家的商标被抢注了,就要及时采取手段维护权利。其实,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之后,接下来的维权手段还是较多的。一般地,商标权利人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裁定申请。不过,这个申请要想成功,申请人就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

·停工留薪期和误工费是同一个概念吗?
    停工留薪期和误工费是同一个概念吗停工留薪期和误工费不是同一个概念。误工费属于人身损害里面的赔偿项目,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是工伤保险补偿的项目,不是一个法律规定,两个不在一起出现时性质是差不多的,误工费属于赔偿,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属于应该发给的工资。二、二者有什么不同停工留薪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责任主体是用人企业,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而误工费是针对侵权人而言的一个概念,属于民事赔偿范围。举例:甲在上班途中被机动车驾驶人乙伤害,造成甲住院休养,则甲所在公司应按工伤保险规...

·一、苏州市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苏州市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苏州市离婚抚养费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

·杭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杭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杭州市相关政策明确,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此次除进一步限制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在限购区域内只能限购一套外,企业购买区域住房需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外地迁入四县(市)的居民家庭,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方能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购买住房。贷款方面同步趋严,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

·土地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哪些?(1)原始取得土地使用权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是有偿出让和行政划拨。有偿出让是开放以来逐步形成的一种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成为生产要素,其意义十分重大。行政划拨是建国以来一直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自开放以来,特别是在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后,行政划拨方式只能适用于一定范围的用地项目。(2)传来取得土地使用权传采取得的方式包括通过转让、抵押权的实现或民事执行,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等方式。转让方式是指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一方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转让的法律形式包括买卖、交换和赠与。抵押权的实现是依据抵押合同,按照民法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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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协议生效条件有哪些
    债务转让协议生效条件有哪些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的移转,也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三)形式要件。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依照其规定。(四)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五)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

·贪污与受贿的区别有哪些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是什么
    虽然法律中将贪污罪与受贿罪的立案数额、情节、量刑规定都规定的一样,但从本质上来讲,这二者之间还是存在差异的。那具体来说贪污与受贿的区别都有哪些呢?而法律中规定的受贿罪的具体行为方式又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贪污与受贿的区别有哪些本罪与贪污罪的主体都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都是故意。二者的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本罪主体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除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2)犯罪目的不同。本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获取他人的财物,而贪污罪则是非法占有本人主管、管理或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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