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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遂川海事律师专业办理海事海商案件,具备处理复杂疑难海事海商案件的丰富经验,江西吉安遂川海事律师擅长处理船舶碰撞、提单、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上保险、拖航、租船、船舶建造及打捞合同、船员纠纷、国际货物运输、海事侵权责任等海事海商法律问题,致力于为货主、船东、货代、保险公司提供专业的海事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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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川海事律师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结婚3个月,分居已经2个月,双方没有共同财产,也没有小孩子,如果是单方面提出离婚,要什么手续,什么时候能自动脱离关系现在女方提出离婚,婚前缺乏了解...
·我替妈妈代我兄长领取车祸赔偿金给妈妈,过了3年多妈也过世了,姐妹说3年前这钱是我领的现在要我赔这笔钱。我应该怎么办?兄长是精神病人
·如何处理该产假期和工资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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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在医院住院期间是不是所以费用都由工作单位承担?伤到脑袋和眼睛,现在出院,三个月以后还要回医院做脑部修补手术,那在这三个月期间我们可以向单位要求什么赔偿?这段时间务工...
·因为是朋友介绍,私人做全瓷牙,没有任何证明和合同,牙齿做了一半,现在我钱已经以转账方式全部给了他,一直拖着不给我继续做怎么办,因为没有杭州的居住证,去起诉法院说不归他们...
·学生险的理赔问题
·甲在已有妻女的情况下,与乙同居,并承诺与其结婚,两后,甲并未履行其承诺,乙在长时间精神压力下(由甲造成)造成精神抑郁症。请问,甲应承担什么责任?乙是否能要求赔偿?如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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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男友同居,以怀孕,对当抵赖。
·您好   本人现在在杭州市萧山区新湾街道  因家中有事需要民事起诉,想知道目前可以通过网上进行提交材料 &n...
·女儿女婿过世有一个女儿,岳父岳母有分女儿女婿财产吗?
·你好,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当初在江苏阜宁领的结婚证,现在我在山西,我想起诉离婚,可以吗?我的结婚证在他手上,不给我,我还有什么办法来起诉,我有他跟别人长时间非法同居的...
·请问家人关在重庆那坐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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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跟别人打架成了轻微的脑震荡算几
·能不能起诉借款人夫妻和担保人夫妻???
·房子和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在一个没有红绿灯四叉路口,我和对方的车辆相撞,报警最后结果是同等责任,我俩各自给对方修车付一半,但是对方有第三者100万保险,我只有强险,我最后定损2万7,他的保险公司...
·七十多岁老人要找老婆六十多岁,假如组合家庭,他的老婆生病,七十多岁老人的子女应该对他的老婆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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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无锡市新吴区汇聚劳务公司的劳务工,疫情期间,我们工人被隔离宿舍长达二十天,其他劳务公司都给工人发了1000元左右的补助,而汇聚不给发,我们能要过来吗
·你好,我有问题想请教一下!谢谢
·我的远方亲戚的老人有3子1女,女儿早已出嫁后,与大儿子共同出资盖一东楼房,问老人过世后,该房产该如何划分?
·本案已由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但原告向江苏省人民高级法院提前上诉,但至今未得到任何消息。请问怎么办?
·原因是商品楼房,同一楼层共用的一个墙体,后者装修影响到前入住户,墙体挂砖爆列,要求后者负责任,但后者拒绝承担责任,这样的情况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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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狮岭镇,宝峰路,被狗咬了,狗主人不肯赔钱,也报了警,还去了司法所,他们说狗主人不肯赔钱,他们派出所,司法所也管不了,叫我起诉
·现在我夫人可能打算和我离婚,但是她家在建房子资金不足,整天叫我借钱或者贷款,我该怎么办!她爸妈不准我们离婚关键是儿子大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她说什么都不给我,我多年...
 遂川海事律师法律常识
·逆向行驶停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逆向行驶停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其实生活当中的逆向行驶停车这是一种非常明显的违章行为,而且这种违章本来就不应该发生,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绝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发生这种违章行为的话,肯定是逃脱不了交警部门的制裁的。但是有些司机对于逆向行驶停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实际上并不是特别的清楚。一、逆向行驶停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应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100-200元的罚款。逆向停车在停车和启动时,因为其朝向的原因,肯定不会像顺行的车一样很自然地停入车位或驶离,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时的交通秩序和妨碍其他车辆...

·上班路上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上班路上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一、上班路上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根据该规定,“突发疾病”被认定为工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对于患有疾病劳动者可以是预先已知道的,也可以不知道,但应当是在上班期间突然发作,也就是说发病症状劳动者是在上班期间才感受到的;2、突发病病的结果是死亡;3、死亡的时间是未获医疗机构抢救前,或者自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开始,48小时内因该疾病死亡的。二、申请流程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离婚时会选择协议离婚,它的特点是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问题和财产进行协商解决。而诉讼离婚则免去了不必要的纠纷,可以更公正的对财产进行判决。那么,我们针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多少钱?总结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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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多少钱由什么决定?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多少钱由什么决定?宁夏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事故责任方除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外,应当赔偿受害人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二、交通事故处罚标准(一)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1、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追加记分3分;2、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2分;3、造成轻微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1分;4、造...

·非婚生子女抚费判决后强制执行可以吗?
    非婚生子女抚费判决后强制执行可以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

·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
    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一、土地流转的含义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二、土地流转模式1、土地互换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30年前,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

·仲裁虚假诉讼罪可以吗?
    仲裁虚假诉讼罪可以吗?1、仲裁虚假诉讼罪是不可以的,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虚假诉讼罪已经属于刑事犯罪行为,故此无法仲裁。2、发现虚假诉讼罪存后,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公安部门提出。属于口头报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或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二、虚假诉讼罪包括仲裁吗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是以“捏造事实”、伪造对自己有利...

·在农村土地调换了能反悔吗
    在农村土地调换了能反悔吗一、在农村土地调换了能反悔吗?土地调换了以后一般是不能反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1、不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不能反悔。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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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00万判几年刑
    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4、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

·监视居住如何执行,哪些人可以适用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如何执行,哪些人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措施也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的,这主要是为了侦查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可以有效的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毁灭证据、有自杀自伤行为。那么这个监视居住该如何执行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监视居住如何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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