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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滨建筑律师法律咨询
·如果说我们对公司不满意我和朋友一起辞职拿不到工资合理."w990mamt20
·2020年10月11日,在云南抓捕一名犯人现转移宣汉看守所,名字张xx,想查一下看守所电话问问是什么事
·毕业后把档案放在了县人事中心,没有人事代理证,现在评职称要人事代理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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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转户之后的债务联系
·您好,我对象因为把自己的一张银行卡和他姐夫的一张银行卡及他姐夫朋友的2张银行卡卖给他朋友了,现在他姐夫和姐夫朋友的银行卡涉及电信诈骗,里面流水走了近两千多万,姐夫及他朋...
·土地税征收政策有关的文件
·我们结婚两年多,有一男孩,现在两岁。因为我们感情不和,婆媳关系不好,他家有钱,我又是外地的,身上有点异味,曾经差点因为这个被他母亲拆散,现在我们感情不和,经常吵架,他在...
·你好律师我有问题要咨询 您可以加我微信么 yuxiaolang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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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第五十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怎么处理的
·刘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借钱给别人,有好几年了,每年都不还,只是承认,每年都改借条,去年又改的借条,两年还清,今年五月底前还三万五,余下的三万明年再还,可现在都六月份了...
·你好,如果非因工作原因患病,不能算工伤。
·我开了一家电器修理部,前几天上门给人家修机器不小心把我手夹了,医疗费花了3万多了。请问我能向事主索赔吗?
·打群架 伤者轻伤  现在已经被抓进去四个月了还没有判刑 想知道什么时候判刑  会判缓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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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一个情况,我妈在她二弟弟那买了一套二手房,只是一份简单的房屋协议,双方买卖家签字,中间有一个证明人是我妈小弟弟,三方都简单的签字而已,我是我妈的养女,我妈...
·肇事逃逸被起诉,对方轻伤,会有什么处罚
·秀屿区**鞋厂生产假冒*克鞋2300双,实际卖出金额58元一双,但物价认定金额85万元,这样会判刑吗?
·我是被告是工伤赔偿问题
·我23岁想修改名字,但从网上了解到成年人一般不给修改,派出所会以多种理由拒绝,但我知道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修改自己姓名的权利,请问如果我去派出所申请改名而被拒绝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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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的爷爷以前造的房子,要求拆迁了,现在由于房子没有拿齐,没法办理房产证,由于办理过程都是我老公的爸爸办理签字的,关键他娶了个后娘,后娘带了两个小孩过来的,那这三套房...
·我借钱给 亲戚。亲戚打了一个收条写成了理财款。由于是亲戚当时也不在意,约定利息是2分,现在是拖着不还钱,已经闹翻已经起诉法院立案和查封房产等着开庭。
·借条,已超过10,异地诉讼,执行难怎么办?
·婴幼儿剖腹产时,一开始小孩是好的,之后小孩死了该怎么办
·连云港东海县前昌村大队会计赵宝才和大队支书杨玉才贪污在哪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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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上缝了八针,肋骨断了四根对方肇事逃逸能陪多少钱。
·09年因春节回家火车票难买,后来一朋友(也是票贩子)说可以帮我去弄几张票过来,我就给他了3000块钱(没有收据,但有人证),然给他钱当晚他就把手机关机了,第二天一大早就...
 绥滨建筑律师法律常识
·新婚姻法全文财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全文财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

·婚内的债务离婚后怎么还
    婚内的债务离婚后怎么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也就是说,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

·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行政强制执行的方法主要是家属滞纳金或罚款,(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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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决水罪致人死亡的如何量刑?
    在日常生活中,各种各样的水利工程,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凡事都是双面性的,水利工程如果利用好了,将会造福子孙后代,相反的,如果在监管时因为疏忽大意而造成了决水,那么后果就是不堪设想的了。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过失决水罪致人死亡的如何量刑?一、过失决水罪致人死亡的如何量刑?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过失决水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怎样构成过失决水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

·我国专利权的权利包括了什么
    我国专利权的权利包括了什么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二、专利权有哪些主要特征(...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撤回
    自诉案件是否可以撤回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几种,主要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受理自诉案件。法院对自诉案件立案后,可以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和解协议书。而在法院作出宣判前,自诉人是可以撤销案件的,但如果自诉人撤销案件的,法院是会准许的,而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的。自诉案件撤诉有不同的情形:1、原告经法院两次的传唤,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不出庭审理案件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2、法院立案后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或者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在作出宣判前撤诉。刑事自...

·故意杀人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故意杀人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二、如何区分故意杀人罪既遂和...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算的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特别是被公司无理由辞退时。那么当劳动者被公司辞退时,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因此劳动者必须了解公司辞退员工补偿的标准,下文我们为您介绍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算的相关内容。一、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二、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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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坦白量刑是否可以从轻
    一、主动坦白量刑是否可以从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认定和处理犯罪分子依法不成立自首,但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1)办案机关掌握部分犯罪事实,犯罪分子交代了同种其他犯罪事实的;(2)办案机关掌握的证据不充分,犯罪分子如实交代有助于收集定案证据的。犯...

·赠与合同公证一般形式
    赠与合同公证一般形式赠与合同公证的形式,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及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公证文书表现形式。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的《赠与公证细则》第4条第1款规定:“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为此,本文就中国法律规章中赠与合同公证的一般形式提示如下:由赠与人、受赠人分别申办赠与书公证和受赠书公证的形式。《赠与公证细则》第4条第2款第1、2项规定:“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将财产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书面形式表示接受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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