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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滨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棋牌室你推我,我推你然后手一撑受伤了
·求助:夫妻离婚,关于财产分割和索要补偿金
·陈律师,新年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有人把我的农村经济合作社股权转让给了别人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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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租客拖欠我5个月左右租金不给现在要把钥匙退我,我没拿,我等他给我租金我再收钥匙。那我租金可以顺延到收钥匙那天吗?就是他得给齐我截止钥匙给我的那天租金吗?我们合同去...
·我朋友几年前她老公单位分福利房``但当时她们自己的钱不够```找双方的父母和亲戚借了不少```现在她们感情不好``想要离婚``我朋友想问下这个房子如何分配还有负债
·我借了500nbsp; 可是要比归还时间要要晚几nbsp; 会有什么样的后/p>咨询编号887443|辽宁-大连|2017-05-1111:08|5...
·我在桐庐县新合乡,挖机干的活,去年11月份做的钱到现在都没拿到,是一个凤川人,名字叫方赣的人,叫我去做的,方赣一直不给我结账,也不接电话,微信也不回我,很无奈……
·向娄庄镇要回强占我们汪家组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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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小工厂务工,进厂时没问清楚辞职怎么辞职的,压了一个月的工资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
·本人于2020年7月28日下午18点左右与苏州xx物业公司签订了一年(2020年7月30日——2021年7月29日)的租房合同,采用年付押一的支付方式。房子位于苏州虎丘...
·您好:请问,犯人在看守所有六个月了。我们怎么做吗?在洪雅县看守所
·焦律师,你好!想问问你,关于帮助网络犯罪信息犯罪的严重性?
·我的土地被政府占用没有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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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个案子,我家是农村的私房然后有人在我家前面的地里面种了很多的香樟树因其影像到我们的生活所以找了村里反映希望其搬掉但是村干部和他们的关系复杂所以不果。接着我们便把...
·我请木瓦工修屋面,安全责任谁负,怎样落实。
·2010年11月21日法院裁决生效了,2011年4月公司也给了书面答复,同意执行法院的裁决,工商机关也接到法院的协执了但还没办理变更登记,公司马上就要召开股东大会了,但...
·死者骑摩托撞上了停在路上的吊机!死者喝酒了死者没开灯吊机没有警示灯吊机在大路上具体情况就是死者晚上喝了酒在回家的路上撞上了停在路上的吊机,头装着吊钩了,吊机是两家人合伙...
·请问公司没有给缴纳社保,在现合同快要到期了,可以要求公司怎么赔偿,不要补办社保直接赔偿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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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有关离婚这方面的,
·我们是天毛的一名普通员工,1985年参加工作,从1994年至今一直在天毛自营店从事销售工作,2007年所在销售部门更名为北京天毛服装服饰公司,因我们的工作环境、工作性质...
·我工资2500我老公享受过货币化住房,因为做生意赔本把房子抵押最后卖掉,我老公也被判服刑,我和孩子现在无处安身,临时在单位住着,明年我就要退休,请问孙律师这种情况我能申...
·我因为强制猥亵妇女罪被起诉,我是累犯,检察院公诉我一年六个月到两年六个月。请问我有没有判缓刑的希望。我现在因为身体原因做的取保候审
·摩托车跟汽车发生车祸。具体住院费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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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户口在射洪以谈恋*为由共计骗我六万多,已经六年了,一再推迟,我是报案诈骗还是起诉,谢谢
·更换名字需要司法公证吗??我昨天去我们这的派出所那个鸟人要我搞司法证明我该怎么办啊希望您帮我出个主意
 绥滨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在常州市哪个医院可以做工伤鉴定?
    在常州市哪个医院可以做工伤鉴定?常州市市民可以到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工伤鉴定。中心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咨询电话:0519-86900510投诉电话:0519-86900567申报材料:1、《常州市职工因工致残程度鉴定申请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3、初诊病历、出院小结、辅助检查报告单。办件类型承诺件办事程序受理(5日)→体检(15日)→评审市劳动鉴定委员会(10日)→通知(20日)承诺时限60日收费标准关于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劳动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常价费(1996)第1...

·农村宅基地有争议怎么处理
    一、宅基地有争议怎么处理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

·证明商标有哪些 证明商标的特征有哪些
    证明商标有哪些证明商标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原产地证明商标,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是一种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另一类是品质证明商标,是证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二、证明商标的特征有哪些?(1)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因此,证明商标有原产地证明商标和品质证明商标两种类型;(2)证明商标应是由某个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和控制,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自己不能使用该注册的证明商标;(3)证明商标不是表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经营者,而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4)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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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区别
    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刑法上面有两个词语很多人傻傻分不清楚,那就是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初听起来,感觉二者好像说的都是同一件事情,也是同一个意义。其实不然,诽谤罪与侵犯名誉权在《刑法》里仍然有着细微的区别,接下来我们就来给您科普一下。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而以书面、口头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一、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共同之处 1、二者侵害的客体都是公民的人格和名誉;...

·租房合同到期对方不退押金怎么办?
    租房合同到期对方不退押金怎么办?现阶段工作生活中都离不开的房子的影响,在一线城市买房负担过大,只能租房来维持现状,但是租房涉及很多问题,其中一个就是押金问题,很多二房东乃至房东在租房合同到期对方不退押金,那么租房合同到期对方不退押金怎么办?下面就租房合同到期对方不退押金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租房合同到期对方不退押金怎么办?一、租赁房屋甲方将位于北京市区栋单元四楼门的出租给乙方做为日常居住使用。二、租赁期限1、租期为不定期,任何一方均可解除该租赁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2、如任何一方有变动居所的意向,需提前至少一个月向对方说明,否则需要支付对方(因未被提前告知而受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的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消费者的权利包括哪些?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

·假意离婚签的协议有效吗
      生活中,夫妻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则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而在离婚协议书中当事人就要表明自己是自愿离婚的,否则就无法顺利的办理离婚证。但在有些情况下,夫妻可能会出于其他的考虑,而进行假意离婚。那么此时假意离婚下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假意离婚签的协议有效吗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条款明确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解除合同后还需支付违约金吗?
    解除合同后还需支付违约金吗?合同的签订是要双方的当事人合意进行的,相对应的合同的解除也是要双方的当事人进行合意的,一般的解除合同都是要双方合意进行的,不然就是要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确定的一种独立于合同债务履行之外的给付。《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违约金条款属于“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因此,即便合同解除,违约金条款也继续有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迟延履行违约金是典型的“惩罚性违约金”,而非“补偿性违约金”。所以,解除合同后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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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如何证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样的情况比较少,因为一般情况下夫妻间财产、债务约定是秘密的,第三人无法得知,而在该类型纠纷中,夫或妻必须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进行举证。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如在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4、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即使夫妻一方将债务用于生产...

·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哪些税费
    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哪些税费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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