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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肃北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咨询
·有一邻居户口农村,但在企业工作并有劳动合同本月三曰下班途中被车撞死.赔偿请求其身份是农民?还是工人(城镇居民)?
·您好!今天一个微信好友告诉我他另外一个微信好友名字、照片都跟我一模一样,我叫他发给我看,那个陌生人微信名跟我一样,头像是我照片,朋友圈从去??0号到现在全是我的照片,一...
·我是一个川籍农民工,于2018年6月2O日在工地上发生伤残事故,我想资询郭律师对我这次事故发生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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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之前被关在广昌的,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转到黎川了,之前他在广昌的时候,我转了3个月的生活费,(转钱的方式是警察给我的一个收钱码)他一分钱都没有收到,现在他在黎川,不...
·湖北恩施人因涉嫌诈骗现关押在六安市霍山县看守所,需请一名当地律师会见或者全程委托,怎么收费
·我老公的父亲欠别人10多万人民币,可是他跑了,别人现在要告他,说如果他不回家就得儿子还债,并且我婆婆有一套门面房,他们要我婆婆买掉替我公公还债,请问他们这样做受法律保障...
·我买过房有一多了,贷款一直没下来。。职业顾问告诉我最近会下来,我现在不想要那房子了可以退还首付款吗?
·我在中院打了一个官司现在对方在中院提取了材料说要到高院进行二审我怎么才能知道他上诉成功没?1个月了没收到任何东西判决书上的还款时间是10天我能提出强制执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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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再据有或分割另一套房)
·你好!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被拘留什么时候能办取保侯审?
·我婚前出了个交通事故,一直没有解决,然后要结婚,老婆那边出钱贷款买了个车,车是老婆的,还款也是她,可贷款的时候银行要结婚证,所以就去领了证。现在对方把我告到法院了,第一...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担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今年7月的时候,我老婆经不住她姐姐和姐夫的软泡硬磨,承认给他们作为担保人,在重庆酉阳县农村商业银行获得了为期1年的5万元无息贷款...
·想打听一下法院带人去医院体检了说明是拘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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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把我家老奶奶撞伤之后送去了医院,当时做了CT发现很严重就把我奶奶弄出了医院然后逃走了,我们报案后叫警察帮我们调查,警察去现场了说要证据,可当时那里没有人,更何况我...
·代理诉求农民工工资
·有个"43662958l"""抵押车的朋友,想卖给我个车,上面介绍,拍卖品,全款结清带大本复印,这车安全吗?买的时候都需要带什么手续?
·我想咨询一下,申请交通事故起诉要提交哪些资料,谢谢
·我与妻子在2016年于都县法院宣告判决书内容:强制离婚,我签了字领了前妻子2万元近4年间给两小孩的伙食补助,迫于贫穷而鉴字,另因我当庭提供的夫妻离婚前的存在共同债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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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生子怎么上户口,能委托律师帮上吗?如何收费
·请问法律上有没有一条强拆房子的规定
·你好,王律师,我是下舍新南人,我老公年前被人打伤,至右胳膊骨折,韧带拉伤,在南京鼓楼医院做的手术,回来后我们去做伤情鉴定,宝应县人民医院法医说够不了轻伤,无法终究法律责...
·别人借钱不还我可以在东莞起诉吗(我户籍东莞被告人阳江)起诉要准备什
·强拆大棚,怎么处理,怎么包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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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期间得了肿瘤能不能算工伤?<
·刚刚收到信息,上面显示我是被告证人,被告人是我以前的同事,是因为向某个公司贷san刚刚收到信息,上面显示我是被告证人,被告人是我以前的同事,是因为向某个公司贷款,没还,...
 肃北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常识
·如何通过贷款利率来计算贷款的利息
    如何通过贷款利率来计算贷款的利息在很多贷款中,其实当事人之间都会具体约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由此才能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出贷款的利息,这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是最常见的。那此时该如何通过贷款利率来计算贷款的利息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2、月利率(‰)=年利率(%)÷12(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

·一、婚后5年的离婚有权分割房产么?
    一、婚后5年的离婚有权分割房产么?婚后5年的离婚不一定有权分割房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遵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

·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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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满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缓刑考验期满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满,由公安机关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零二条:“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察期限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二、缓刑考验期内需要遵守哪些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进行社区矫正,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

·生产销售假药罪律师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生产销售假药罪律师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一、生产销售假药罪律师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辩护,控诉的对称。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理由而进行的申辩活动。生产销售假药罪律师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信息、辩护人信息、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辩护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二、内容和格式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一)首部(1)...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一、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条文解读:本条规定的“怀孕期间”,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夫妻双方发生性关系而造成的怀孕,在该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女方在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笔者认为,男女一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应该与婚后通奸行为加以区别,一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尚δ建立,男女双方之间还?有产生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律义务。婚前性行为只是道德问题,而不涉及法律问题。因此,对女方因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的情况,应当按...

·无效劳动合同认定标准有哪些情况
    无效劳动合同认定标准有哪些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形: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存在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单方决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二、劳动合同无效怎么办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款第五项、第39条...

·继承受赠的财产怎么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一方继承或赠与的财产是婚前继承或赠与还是婚后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夫妻离婚时就该部分财产的处理是不同的。而在进行处理之前,需要先对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到底继承受赠的财产怎么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继承受赠的财产怎么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一方是婚前的继承受赠的财产,无特殊规定,在夫妻离婚时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如一方是婚后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考虑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根据何种方式继承所得,即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还是遗赠,然后区别情况做如下认定。(一)对于法定继承所得遗产,由于被继承人并未留下遗嘱,故此情况下,一方婚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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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能知道劳动合同在劳动局是否备案?
    如何能知道劳动合同在劳动局是否备案?劳动者要查看劳动合同是否备案到劳动局,那么带上劳动合同书到劳动局咨询,一般购买社保的,那么劳动合同书都备案到劳动局、社保局。 劳动合同不能在网上查询,《劳动合同法》未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必须要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劳动合同通常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查询只能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查询或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查询社保缴纳情况,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常会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并停缴社保,若遇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及时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

·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是什么?
    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是什么一、存款准备金率变动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存款准备金,也称为法定存款准备金或存储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存款准备金,是限制金融机构信贷扩张和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的总额的比率。这一部分是一个风险准备金,是不能够用于发放贷款的。这个比例越高,执行的紧缩政策力度越大。存款准备金率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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