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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方需不需要赔偿间接损失,例如:购置税,贴膜,之类的
·你好,沈律师,夫妻感情破律,我想问一下婚内财产怎样分割,怎样聘请律师,
·工商营业执照过期应该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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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原是与单位A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于A单位于去年七月变换办公地址,原有的办公场所现由B单位接受使用,我们与A单位签订的合同期限为一年,但至今未交去年的租赁费(A单位...
·酒后驾驶面包车。A2驾照。会不会降级
·我在公司工作7,公司没给我买社保,现在我要离职,请问可以补偿."w990mamt20
·我哥哥因为打人被关在广东省凤岗镇油甘埔派出所,后来好像又被转到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在网上查看守所电话查了要么空号要么打不通,现在也不确认,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人通知我们,都是...
·民办幼儿园法人代表与挂牌园长的合同应该怎么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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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上大副保管备用金3万元,离职后未交接返还7600元,请问可以到海事法院起诉返还吗?
·我妈喊我给她写一个每月给她500赡养费,直到她去世,还喊我必须和她去公证处公证,她说这样才有效。请问有效吗?公证了作用大吗?
·强拆大棚,怎么处理,怎么包赔
·你好!我在网上贷万块钱,我签了合同他们先让我50快钱的费用,我我不交他们要起诉我,请问这个是
·律师你好,可以委托你会见家属吗?他现在关在淄博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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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我是否改支付这几的房租
·蔡律师您好,我是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的,在企信宝看见您代理诉讼无锡市恒大远豪建材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我也想咨询您一下您可否。
·我们小区换了物业,上一个物业承诺的事,现在这个物业应该兑现."w990mamt20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致使死亡的怎样判刑?
·出了车祸,当时车主送去的医院,后车主报了警。过去了四天伤者腿没有好转,约好了时间去复查。到医院时车主推说老人病危走了,复查时查出腿出了大问题要手术,但是车主就不出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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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招长途押运的还需要资格证和消防证
·我车什么证都没但没违反交通规则在一个差路口一辆面的直撞过来占了我们的道肇成了这起交通事故我方伤很严重怕就算好了也无能力做事了家里的顶梁柱垮了一个读书的一个还小的还有一老...
·我十六岁相亲生了俩女孩,现在二十岁,双方决定分开,但我的彩礼钱都被男方拿去买车了,我这几的青春,怎么
·农民工工伤事故,50岁,配偶47岁,母亲75岁赔偿款多少钱?
·开发商延期交房,我要退房该如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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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人,载车的人要分担撞伤者一部分的医药费吗?
·我离婚了,,现在在登记还要离婚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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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主车卖了没过户能注销吗
    机动车主车卖了没过户能注销吗车卖了没过户,那车就还是原车主的,是可以进行销户的,机动车注销是指已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志、灭失或者交通事故已经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拥有人需要为机动车申请注销登记。1、应该通知买主进行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否则对他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自己承担,其实对原车主不会有实质的影响,车辆买卖经交付则发生法律效力。2、如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3、这是最高院针对这种情况的答复,《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即不...

·如何区分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
    如何区分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比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等,包括对他人身体实施强制力拘束,也包括间接拘束,使他人不能或者明显难以离开、逃离;而绑架罪要求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者以实力控制他人,绑架的行为应当具有强制性。3、法定刑方面: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适用死刑,而绑架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可以适用死刑。4、实践中认定方面:行为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

·申请增加抚养费被驳回后需要增加哪些理由
    申请增加抚养费被驳回后需要增加哪些理由1、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2、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3、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4、法律依据:(一)、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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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需要支付交通事故护理费
    哪些情况下需要支付交通事故护理费1、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2、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3、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护理而支出的护理费。二、交通事故护理费怎么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

·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者不同的职业,社会都为其提供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在工作中,难免有一些劳动者因为其工作原因,导致身体不适以至于影响自己的劳动能力,这就对我们的经济来源造成了损失,尤其是对于我们最脆弱的眼睛,如果眼睛受了伤就很难痊愈了,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下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眼伤鉴定标准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三级: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2、双眼矫正视力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2、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

·夫妻离婚后怎么争孩子抚养权
    若是夫妻双方选择离婚,那么夫妻双方肯定不能一起居住,共同享有孩子的抚养权是不现实的。在多数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夫妻双方的一方,才能够有利于孩子的发展。若是夫妻双方都想争夺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需要我们着重考虑的。那么,夫妻离婚后怎么争孩子抚养权呢?来看下面了解一下内容吧。一、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死刑复核期限一般是多久?
    死刑复核期限一般是多久?一般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死刑案件不需要复核之外,由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其实都是需要上报最高法进行复核的。那此时法律中规定的死刑复核期限一般是多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一、死刑复核期限一般是多久目前我国刑诉法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没有规定,有的死刑复核案件报请最高法院后,迟迟没有回音,个别案件复核期限长达数年。建议对死刑复核程序设定明确的期限,以三个月到六个月为宜,对重大疑难案件需要延长的,可以经过报批延长,但最多不能超过特定期限。二、死刑案件复核后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对死刑案件复核后,按照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

·劳务和劳动合同的不同发生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在哪?
    在生活工作中,劳动关系是最平常的合作方式,为了保证相互之间的利益通常会以合同的形式,但是在发生到劳务合同纠纷时,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怎么能快速有效的保全自己的利益呢,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范围到底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简单为您做个介绍。一、劳务合同纠纷管辖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的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务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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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政府专项资金可以执行吗
    强制执行政府专项资金可以执行吗专项资金是明确了用途的资金,下拨机关明确了使用去向,不是单位和企业的自我资金或益,不是单位的自我财产或资产,不在被执行资产的法定范围内。再就是如果执行专项资金,专项拨发机关完全有权收回,所以会导致执行无效。所谓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国家财政部下发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去项与使用管理办办。从法理上说,被执行人的资产,收入和权益资产都是可以执行的(包括专项资金也是收入),但实际操作中是“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

·正常开车撞死人怎么处理的?
    正常开车撞死人怎么处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一)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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