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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我工资快一个月了,而且不上保险,我要告它们公司
·17岁出门受法律限制?
·我微信转银行卡钱,微信提示到账了,可卡里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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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一个问题,甲方(黄某)的儿子和乙方(杨某)的女儿经别人介绍认识后,由甲方父母向乙方的父母支8000元的彩礼钱,并以欠条的字据写好,甲方的...
·民间借贷200万
·我在一家蓄电池工厂上班,现在我对身体进行血铅检查,发现自己血铅含量为296.7hg/L,我从事的是包装物料发放,根本不和含铅的物料接触,请问我这属于职业还是非职业,应该...
·大房东(是XX集团公司负责人)和二房东(xx西总代理)签署的合同是不能转租转让但是可以改做任何行业的生意除非是在大房东的书面允许下才可以转租。现在二房东和我说转给我做不...
·我在湖北**买了一台随车吊,厂家换了我的吊机,没按合同吊机给我。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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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劳动打工2年,年底没迟我,可以要补偿金吗?
·本人有房贷,想出国打工,不知道可不可以办
·去年我跟我老公五一结婚,结婚不到十天在我上班的时候他不辞而别去了外地,开始我打电话他也不接,一气之下我去找他,我们当时签了一份离婚协议。他让我回家等他有时间回来就办手续...
·一审判了六年,二审发回重审,现在检察院已经撤诉三个月了,请问检察院是不是得下个撤销案件的批文,下批文有没有期限?是否下了批文后才能申请国家赔偿?
·我家土地被承包,但对方不给钱也不给地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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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二十多年的老员工,在公司从没有享受过年假及年假工资,本人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及补偿有政策规定吗?.
·我和我老婆都是50岁了自己有个小公司我们想交社保还有意义吗<
·我要盱眙县律师
·您好,我是一个微商,只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产品信息及价格,只在微信上联系转账,而且我是不囤货的,都是厂家或者批发商给一件代发,目前电商法出台之后,我不太清楚我的定位在哪里,...
·刑事案件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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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法院在网上拍卖商业银行股,一般所指什么股
·故意伤人致死后逃6后家里被捕
·无证驾驶致死1人,重伤1人如何处
·你好,看企业单位的政策
·我想咨询货款追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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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老人(分别66岁、70岁)被人从家里拿斧头砍伤轻伤二级,具体对方要判刑多久,3年以下太笼统,所以想先咨询您,谢谢!
·我是湖南长沙人,小孩今年2岁半,得了疝气,3月份在宁乡中医院做了疝气手术,回到家小孩吃不下东西。肚子胀很大。晚上又赶到中医院,又做了个肠梗阻的大手术。一周内做了两个手术...
 松滋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拘役缓刑期满重新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拘役缓刑期满重新犯罪是否构成累犯?拘役缓刑期满重新犯罪是否构成累犯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在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缓刑犯可以构成累犯。其理由是,缓刑制度和假释制度都是执行刑罚的特殊方法。既然假释考验期满以后5年内再犯新罪可以构成累犯,那么,缓刑考验期满以后5年内再犯新罪亦可构成累犯。第二种意见认为,缓刑犯不能构成累犯。其理由是: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理由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公司法中的诉讼制度分类有哪些
    公司法中的诉讼制度分类有哪些?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随着发展的还有公司企业,近几年我国的各个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对国家经济的发展有着很大的作用,而公司企业之间的竞争要保证公平就要依据我国的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公司企业的正常发展,那公司法中的诉讼制度分类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公司法中的诉讼制度分类一、直接诉讼直接诉讼占公司诉讼中的大部分。那么根据原告的不同,可以将直接诉讼分为以下几类:1、公司提起的直接诉讼。包括:公司向股东提起的诉讼,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提起的诉讼。公司向股东提起的包括违约之诉和侵权之诉,例如股东因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而产生的诉讼,这就...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返还的相关规定?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会有很多的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在进行房屋买卖时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可能会出现合同的签订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这时合同会被定义为无效合同。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返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以下就是我们总结的相关内容,以供您参考。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返还的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一般可能产生以下法律后果:(一)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二)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三)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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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有事实婚姻的规定吗?
    婚姻法有事实婚姻的规定吗?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二、事实婚姻的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

·民法总则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民法总则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2023一、民法总则可撤销合同的情形现行法律可撤销情形可总结为: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3、第三方实施欺诈,使合同的一方在上当受骗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而合同的另一方知道该欺诈行为的;4、一方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合同的;5、一方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6、显失公平的合同。7、赠与合同中,动产尚未交付,不动产尚未过户的,或者受赠人失去生活能力的。8、附条件赠与合同或遗嘱中,受赠人未履行义务的。值得注意的是:当可撤销情形出现时,当事人应当积极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或仲...

·征地补偿新政策是怎样的
    年征地补偿新政策是怎样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被征用的土地越来越多,而跟您切身利益相关的就是国家征地后如何对农民进行补偿,关于征地补偿的最新政策是什么了?接下来,我们在下文为你做了整理,希望能帮助到你。国家征地补偿新政策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

·离婚后再婚前任孩子继承权的资格与现任孩子一样吗?
    离婚后再婚前任孩子继承权的资格与现任孩子一样吗?离婚后再婚前任孩子继承权的资格与现任孩子一样,再婚后的子女,如果存在相互的抚养关系的,那么也有对方当事人的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的,为遗产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应该等额分配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财产继承要坚持哪些原则1、均份额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样做的优点,一是简单方便,容易实行,且在一定程度...

·公司法人变更代办怎么办理?
    公司法人变更代办怎么办理?一、公司法人变更如何代办,法人变更流程1、先登陆www.hd315.gov.cn,点击“工商登记”,进入变更登记,提交新的法人相关信息;2、待网上申请通过后,会自动生成《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一次性告知单》等文件,打印出来盖章签字;3、预约工商交件,拨打预约电话,如海淀区拨打“01082692268”;4、按照预约时间,到所属工商局交件,带上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新法人的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5、五个工作日后领取工商执照正副本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需要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办理税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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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债务人讨债要注意什么
    向债务人讨债要注意什么向债务人讨债应注意的问题有:(一)讨债中防止逃债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1)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2)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3)债务人准备将商品转移、处理,换上代销商品,难以用于抵债;(4)公款私存、公物私名,频繁地变更经营场所;(5)企业不清算就擅自关闭;(6)虚拟注册资金,虚拟投资主体。(二)讲究技巧、策略讨债前要认真了解债务人有关情况,收集信息和资料,在请教顾问、专家基础上,确定讨债的方法、策略。讨债中要振振有词,咄咄逼人,...

·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赔多少?
    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赔多少?一、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赔多少?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赔五十万元以下,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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