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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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新区工伤律师法律咨询·情人和小三吵架,男方喝药死了,小三要负责吗
·有人欠我六千块钱,把我删除了
·我一个好好的人跟他一块出去的现在受伤了当初在医院的时候我家人说不救了他非要说救过来那男的现在嫌弃不想要了我好找他要点赔偿款吗
·松山新区工伤律师: 13352191400(张律师) 13840607141(李律师)
·我女儿老公有阳痿早泄病他家骗婚在结婚前没告诉我女儿,结婚后才知道,现病刚显好点俩个星期,就要离,在俩个星期前还很好,她的病好点就找有钱的,身体又能骗个有钱的女孩,他抛妻...
·解除劳动合同时产生的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家庭纠纷,想咨询一下因为家庭矛盾导致离婚的女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争夺
·双方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女孩两岁有爷爷奶奶带女方婚前一天
·凌律师你好!久仰你大名,想跟你咨询个劳动纠纷方面的问题,可否?
·松山新区工伤律师: 13352191400(张律师) 13840607141(李律师)
·您好,请问一下拘留所现在接收被执行的人吗
·在盐厂不给钱早上干完活去买东西没想到下雨了,老板打电话说回来我们看下雨躲了一会雨没想到到干活地方老板说了一顿也不让干了也不给钱了,我们怎么办我们六个人,地址在潍坊央子盐...
·大拇指受伤
·请问 我想买江宁的拆迁安置房 是刚分的的房子 需要签订买卖合同吗 签订合同有效吗? 谢谢!
·微信语音问借钱两万,支付宝转账的,说好借三天,利息一万一天一百(一天两百块利息),现在九个月了,只还了一万多,没说不还 但就是每天一个理由的拖着,可以起诉连本...
·松山新区工伤律师: 13352191400(张律师) 13840607141(李律师)
·山东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是多少?谢谢!
·我公司是建筑施工单位,承包给包工头的分包业务,没结算完他就失踪了。大半年联系不到。他手下的5个人的工资他还没结清,找到我公司,我公司可以给5个人的工资,请问手续怎么做?...
·因债务问题,拖欠最到二年,老是不给,打电话不接,信息不回
·请问无期是多少年一般要坐多少年才能出来
·你好,我是工程转包人,负责施工,当时没有签订协议,现在在工程量上有争议
·松山新区工伤律师: 13352191400(张律师) 13840607141(李律师)
·, 靖西市看守所.
·你好我的车子是停在那里的门洞然后对方是倒车撞到了我他报了保险然后把我车子给修好了但是我的是新车跑了才4000多公里我还要有折损费的赔偿吗
·原告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主要责任,可以认定工伤吗
·他爸爸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
·陈律师您好!我是肖xx,我现在在老家跟家里人干机械活,我给人家干了三年多的活,工程款还欠一百多万我怎么也要不到,我想咨询您一下我该怎么维权
·松山新区工伤律师: 13352191400(张律师) 13840607141(李律师)
·男方天天和别的女人聊天还不承认二三回了并且有一次我发现了宁可手机摔碎了也不让我看.
·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身份证借给他兄弟办公司,至今已有好几年,我出国进修多年,因为信任丈夫,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以及私章都放在他那里。现在我还在国外。我对他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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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无期是多少年一般要坐多少年才能出来
·你好,我是工程转包人,负责施工,当时没有签订协议,现在在工程量上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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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靖西市看守所.
·你好我的车子是停在那里的门洞然后对方是倒车撞到了我他报了保险然后把我车子给修好了但是我的是新车跑了才4000多公里我还要有折损费的赔偿吗
·原告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主要责任,可以认定工伤吗
·他爸爸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
·陈律师您好!我是肖xx,我现在在老家跟家里人干机械活,我给人家干了三年多的活,工程款还欠一百多万我怎么也要不到,我想咨询您一下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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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新区工伤律师咨询解答·先问问监管单位。 weihaiyang
·报案处理* 岳阳仇伶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
·松山新区工伤律师: 13352191400(张律师) 13840607141(李律师)
·案件不同,收费可能不同,建议和律师面谈。 weihaiyang
·从起诉到现在9个多月了,法院是否构成不作为? 网友
·向法院起诉解决 张锦天
·建议报警处理。 weihaiyang
·咨询拘留所。 weihaiyang
·松山新区工伤律师: 13352191400(张律师) 13840607141(李律师)
·面询当地律师。 来自手机 吉增萍
·按照遗产来继承,一般情况下均分. 律师
·报警,不需要律师到现场的。 宋瑞岭
·有钱款交接手续,建议当面交接 秦卫东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
·松山新区工伤律师: 13352191400(张律师) 13840607141(李律师)
·但实务上,你很难举证的, 潘兆忠
·用了别人的钱,又不想耍了,应该归还。* 张海英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880880880
·如果是生效判决的案子可以会见。 weihaiyang
·一旦有问题是要承担责任的。 太公钓鱼
·松山新区工伤律师: 13352191400(张律师) 13840607141(李律师)
·不允许,具体请问看守所财务。 宋瑞岭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weihaiyang
·报案处理* 岳阳仇伶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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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不需要律师到现场的。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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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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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实务上,你很难举证的, 潘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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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生效判决的案子可以会见。 weihaiyang
·一旦有问题是要承担责任的。 太公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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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具体请问看守所财务。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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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新区工伤律师法律常识·北京市社保补缴买房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北京市社保补缴买房的详细规定是什么?1、社保可以补缴2、买房资格(连续五年纳税(可以断月不能断年)(连续60个缴纳社保(其中最多只能有3个月社保补缴的)咨询住建部)以社保来进行购房资格审核时,如有中断,需在90天内补缴不超过3个月的社保,否则将被认定为中断。补缴一般需要所在单位办理。而对于单位来说,因单位原因造成断缴的,可以申请延迟补缴,但不能超过3个月。因工作断档等个人原因造成的入职前的断缴,需咨询所在单位是否可以为员工补缴。2016年10月11日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为员工进行网上申报社保补缴,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网上申报补...
·不动产反担保合同起法律的效力吗?
不动产反担保合同起法律的效力吗?一、不动产反担保合同起法律的效力吗?只要协商好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不动产反担保是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即为担保人提供担保。1、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2、作为担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种特殊形态,第一,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谨慎...
·从身理机构看,女职工是要比男职工特殊一些,因此在具体的劳动过
从身理机构看,女职工是要比男职工特殊一些,因此在具体的劳动过程中,我国相关法律也是给予了女职工更多的保护。那具体来说,劳动法对女职工有什么特殊保护呢?要是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劳动法对女职工有什么特殊保护劳动法中对于女职工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殊规定,其更加详细的对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等做出了规定。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依据以下四种理由,在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1、因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不能胜任原工作且经...
·松山新区工伤律师: 13352191400(张律师) 13840607141(李律师)
·最新工亡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
如果企业员工因为工作的原因出现了死亡的结果,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对员工的家属进行赔偿。如果死亡员工有需要承担抚养费的义务,那么企业还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以下我们就对最新工亡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进行相关的了解。一、最新工亡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挪用个体户的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挪用个体户的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吗?挪用个体户的资金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我们国家《刑法》当中关于挪用资金罪当中的构成要件,客观表现行为必须是挪用单位的资金。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具体地说,它包含以下二种行为: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
·误工司法鉴定时效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在工作有时会发生意外,特别是一些高空作业的人。意外发生,身体上多多少少都会有伤,这就需要时间疗养伤口。那误工时间怎么来计算呢?这不是老板说多少天就是多少天,都是有法律规定的。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更应该了解一下误工司法鉴定时效。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一下。误工司法鉴定时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我们金华中级法院的细化标准中规定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伤残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由法院...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通知金含绩效工资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通知金含绩效工资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通知金,它是和工资不一样的,两者是不同性质的。开通至今,他是按照公司的标准来进行支付。首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的是如果为用人单位工作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在月底或者是年末会进行工资的发放工资的话,通常情况下包括绩效工资当然,我国也存在着代通知金,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实施条例》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有可能对用人单位不利,也有可能对劳动者不利,从整体上看不利于促进和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所以,结合劳动法和劳动合...
·私自卖夫妻财产善意第三方需要退回吗
私自卖夫妻财产善意第三方需要退回吗一、私自卖夫妻财产善意第三方需要退回吗?私自卖夫妻财产善意第三方不需要退回,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房屋,第三人善意取得后,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
·松山新区工伤律师: 13352191400(张律师) 13840607141(李律师)
·工伤该如何认定 怎么认定工伤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职工人数不断增多,职工因公负伤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也经常出现。如果要进行赔偿,则认定工伤是关键的一步。那么,工伤该如何认定?对于工伤造成人身损害该如何进行赔偿?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工伤该如何认定(一)什么是工伤?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二)如何认定工伤?在工作时,什么样的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必须是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
·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算不算违约?
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算不算违约?1、一般情况,提前终止合同时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例外情形为:可仔细查阅合同中双方对提前终止及相应的违约责任有没有约定,如果约定了提前一定期限通知对方就可以提前终止且没有约定违约责任,那么不算违约;劳动合同中,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也不算违约(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而约定了服务期除外)。2、一般来说,只要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就不会构成违约。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北京市社保补缴买房的详细规定是什么?1、社保可以补缴2、买房资格(连续五年纳税(可以断月不能断年)(连续60个缴纳社保(其中最多只能有3个月社保补缴的)咨询住建部)以社保来进行购房资格审核时,如有中断,需在90天内补缴不超过3个月的社保,否则将被认定为中断。补缴一般需要所在单位办理。而对于单位来说,因单位原因造成断缴的,可以申请延迟补缴,但不能超过3个月。因工作断档等个人原因造成的入职前的断缴,需咨询所在单位是否可以为员工补缴。2016年10月11日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为员工进行网上申报社保补缴,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网上申报补...
·不动产反担保合同起法律的效力吗?
不动产反担保合同起法律的效力吗?一、不动产反担保合同起法律的效力吗?只要协商好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不动产反担保是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即为担保人提供担保。1、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2、作为担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种特殊形态,第一,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谨慎...
·从身理机构看,女职工是要比男职工特殊一些,因此在具体的劳动过
从身理机构看,女职工是要比男职工特殊一些,因此在具体的劳动过程中,我国相关法律也是给予了女职工更多的保护。那具体来说,劳动法对女职工有什么特殊保护呢?要是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劳动法对女职工有什么特殊保护劳动法中对于女职工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殊规定,其更加详细的对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等做出了规定。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依据以下四种理由,在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1、因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不能胜任原工作且经...
·松山新区工伤律师: 13352191400(张律师) 13840607141(李律师)
·最新工亡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
如果企业员工因为工作的原因出现了死亡的结果,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对员工的家属进行赔偿。如果死亡员工有需要承担抚养费的义务,那么企业还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以下我们就对最新工亡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进行相关的了解。一、最新工亡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挪用个体户的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挪用个体户的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吗?挪用个体户的资金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我们国家《刑法》当中关于挪用资金罪当中的构成要件,客观表现行为必须是挪用单位的资金。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具体地说,它包含以下二种行为: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
·误工司法鉴定时效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在工作有时会发生意外,特别是一些高空作业的人。意外发生,身体上多多少少都会有伤,这就需要时间疗养伤口。那误工时间怎么来计算呢?这不是老板说多少天就是多少天,都是有法律规定的。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更应该了解一下误工司法鉴定时效。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一下。误工司法鉴定时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我们金华中级法院的细化标准中规定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伤残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由法院...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通知金含绩效工资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通知金含绩效工资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代通知金,它是和工资不一样的,两者是不同性质的。开通至今,他是按照公司的标准来进行支付。首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的是如果为用人单位工作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在月底或者是年末会进行工资的发放工资的话,通常情况下包括绩效工资当然,我国也存在着代通知金,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实施条例》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有可能对用人单位不利,也有可能对劳动者不利,从整体上看不利于促进和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所以,结合劳动法和劳动合...
·私自卖夫妻财产善意第三方需要退回吗
私自卖夫妻财产善意第三方需要退回吗一、私自卖夫妻财产善意第三方需要退回吗?私自卖夫妻财产善意第三方不需要退回,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房屋,第三人善意取得后,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
·松山新区工伤律师: 13352191400(张律师) 13840607141(李律师)
·工伤该如何认定 怎么认定工伤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职工人数不断增多,职工因公负伤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也经常出现。如果要进行赔偿,则认定工伤是关键的一步。那么,工伤该如何认定?对于工伤造成人身损害该如何进行赔偿?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工伤该如何认定(一)什么是工伤?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二)如何认定工伤?在工作时,什么样的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必须是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
·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算不算违约?
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算不算违约?1、一般情况,提前终止合同时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例外情形为:可仔细查阅合同中双方对提前终止及相应的违约责任有没有约定,如果约定了提前一定期限通知对方就可以提前终止且没有约定违约责任,那么不算违约;劳动合同中,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也不算违约(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而约定了服务期除外)。2、一般来说,只要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就不会构成违约。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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