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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方台区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咨询
·5前的事现在抓到人还能判刑嘛
·请问劳务工在施工现场疾病死亡如何处理."w990mamt20
·我想离婚,可是他不同意,我们也没结婚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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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律师你好,我呢松江人,离婚多年,女儿判给母亲,现己成人了,我最近二年审请低保了,今年呢低保那边呢,要我女儿的身份证复印件,她不给我,我可以起诉她吗,.
·安凌,你好!我是项榕,请与我建立微信关系,有事请教。
·我被养合同鸡给骗了,把鸡送到后没几天打电话不接,一个都联系不上,当时说补鸡苗,送饲料,回收鸡。送大棚,现在一样都不见,也联系不上。
·我前夫是徐州沛县人我是陕西人现在已经离婚6年,当时离婚协议是孩子以后所有的费用都由他承担,可是到现在他不给孩子一分钱!我该怎么办?
·我老婆与别人结婚几了,并生了一个女孩,我跟她没有办理离婚,这算不算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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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未满18周岁 被人强* 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严惩罪犯
·律师你好,我们家农村的,旁边有个养鸡场,噪音污染臭气熏天难受,请问怎么才能举报,谢谢你!
·我小孩于9月5号在拱墅看守所移送於东郊监狱,具体在那个监区我不知道,会不会通知我,怎样能和他会见或者一些具体事项?
·是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才能解除合同
·我的身份证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电话号码,家庭住址,支付宝账号都让别人拿走了,能办理贷款或者网贷吗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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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我给江苏宝应的房*华借款13万元,说2月还钱,到了该还钱的时候,人跑了,电话不接且更换号码,无奈之下,提起上诉。
·我在九龙镇买了一幢一上三房四年了开法商还没有把房产征给我们刻怎么办
·我们村村民委员会开会讨论户口不在本村一律不准参选,而我们村主任候选人户口不在本村,他是否能参加竞选主任
·欠钱不还怎么办?工艺美术同事问?
·你好,我想问问,我是一个慢性病患者,医生叫我不能干重活,我一个月药和检查费就要4千左右,我经济能力有限,我就到*博的地方卖点饮料,挣点药费,就在前几天被当地派出所逮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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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这样写的声明协议有效吗?由于本人法律知识少在某某矿区非法开采,公安局与2011年0月0日罚款90万元,还有开采期间所投入资金共计400多万元,因这些钱都是在老家借...
·第一次起诉没有离成!女方在她父母那住,又老是回家闹闹和搬结婚后的东西,有方法可以制止吗?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本人手机来了条信息,说長沙雨花区人民法院要求我什么时候到调改,这是真的吗
·2015年6月4日上午7点半钟左右,我在盐城工学院新校区南大门东测,驾驶电动车正常行驶,被超速行驶的电动三轮车撞倒在地。我想要报警,车主贾某丢下他的手机号码139146...
·我想去探视不知怎个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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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到不同陌生人号码,说对方借款联系不上,担保上面确留的我号码。我没有签字也没有拿身份证,请问我有责任吗??谢."w990mamt20
·北京有布艺加工,收了1500元定金,没交定金前说产品合格,等回收时去说产品不合格,不退定金,可以打官司要回定金吗
 四方台区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常识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南京,是我国一个繁荣的大城市,为了日后更好的城市建设,进行征地来组织公共建设在所难免。因此,南京的征地补偿标准就尤为重要。既要保障国家的利益,又要维护人民的权益。那么,南京市浦口区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保障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03]131号)、《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

·拘役和判刑的区别有哪些
    我们知道,在刑事处罚措施中包括了拘役和判刑,虽然这二者都是对犯罪分子的人身进行了一定的剥夺,但是他们之间还是有一些不同的。那究竟拘役和判刑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为您介绍。一、拘役和判刑的区别有哪些拘役和判刑的性质不同,拘役是一种刑罚,而判刑是司法部门依据法律给犯罪嫌疑人以刑事处罚的行为。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属于我国主刑罚之一,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判刑是指司法部门依据法律给犯罪嫌疑人以刑事处罚的行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怎么处理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

·劳动合同法解读有哪些内容?
    在实务操作中,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在操作劳动合同的问题上存在很多误区和疑惑,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存续,有明确而充实的规定,下面我们将进行劳动合同法解读,希望对您在操作劳动合同相关问题上有所帮助。劳动合同法解读有哪些内容?一、立法原则1、立法宗旨非常明确,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是前法与后法,旧法与新法的关系,按照《立法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地方,以《劳动合同法》为准;《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而《劳动法》有规定的,则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突出了以下内容:一是立法宗旨非常明确,就是为了保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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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是否需要索赔卖方违约误工费
    二手房是否需要索赔卖方违约误工费1、针对拒签居间协议和拒收定金:如果卖家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卖家即使不签,也不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中介应当采取反向操作的方式,即将居间协议的主要内容确定后,先让卖家签字,再让买方签字。卖家虽然已经签了居间协议,但房价上涨后不肯收定金。通常居间协议都约定意向金在卖家签收以后才能转变为定金,所以如果卖家不签收的话,那么意向金就不会变成定金,卖家毁约就不会受到定金罚则的处罚。中介除了采取前面所说的反向操作方式外,还应当要求卖家在居间协议中授权中介收取定金并代为保管。这样,中介...

·未签订劳动合同,但订立了书面协议,能要求双倍工资吗
    劳动关系适格主体以“合作经营”等为名订立协议,但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实际履行情况等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劳动者主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包含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劳动合同条款,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第二倍工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这关乎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合法的维护。当出现违法分包,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当如何认定工伤责任以维护受害人的公平和权益?那么违法分包工伤认定是什么?违法分包工伤责任如何认定1、通过申请由前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者与前用工单位之间虽然不成立劳动关系,但根据人社部2013年第34号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和最高法院2014年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一款第四、五项规定,前用工单位对因工伤亡的劳动者是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2、直接起诉由包工头与前用工单位共同赔偿由前用工单位向因工伤亡的劳动...

·交警在路查的时候,发现车主有饮酒驾驶嫌疑的,会对其进行呼气测
    交警在路查的时候,发现车主有饮酒驾驶嫌疑的,会对其进行呼气测试,对于严重的,还要抽血检测。交警判断机动车驾驶员是否构成醉驾,主要是依据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是不同的。那么,机动车醉驾酒精含量是多少?我们听听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机动车醉驾酒精含量是多少?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

·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是什么?
    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是什么?一、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是什么?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合同的主要义务,就是合同中当事人所负有的基本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则视为合同已经履行。如买卖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者价款;借款合同已经支付了借款,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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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过户吗
    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过户吗在买房的过程中,您最关心的就是购买的房屋是否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现如今大多数的房产基本都是双证齐全的,即同时拥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购买拥有双证的房子一般都不会有产权纠纷。但是,对于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您购买的时候会担心不能办理过户。那么,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过户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一、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能过户吗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建议购买。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故意犯罪吗,要怎么判定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故意犯罪吗,要怎么判定故意犯罪顾名思义就是明知道是错误的行为,国家严厉制止的,还是做出来了,并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现如今,我们也都清楚消防安全意识对我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相信您也都会很想了解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故意犯罪吗,要怎么判定呢?下面,我们就带您走进去了解。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故意犯罪吗,要怎么判定故意犯罪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事件,因而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与一般消防事故的界限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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