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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四方台区公司律师熟悉企业治理结构、商业规则,担任双鸭山四方台区多家特邀企业法律顾问,黑龙江四方台区公司律师对公司法务有处理有丰富的经验,提供公司企业法律咨询、资产并购与重组、劳务纠纷、资产并购、企业清算、金融债券等公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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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没有确凿的证据最长要在拘留所呆多长时
·行人喝酒走在有斑马线标志的牌子,有人无人的灯牌,人没有走在斑马线上,斑马线末端对着绿化带,导致行人得绕行,被车撞死,当时车速很快,这个责任怎么划分?想咨询一下律师。。
·律师你好,我儿子早上11时左右被开平民警带去问话,当时也忘记问是哪个部门带他去的,到现在也没有回来,家人也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也不知道他犯何事,请问我既如何找有关部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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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前段时间起诉别人还钱,判决书判决对方十日内还钱,可是到现在也没还,我该怎么办
·就是我山西打工的资有5年了一直不给我我是云南绍通人
·上诉的交通事故案子能代理吗
·本人和公司没有劳动合同,2.24日至6.24日
·你好!我想问一下工伤的问题,我家是农村的,我爸在我们村的个人企业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昨天上班期间被碰手了,在医院确诊为二指掌骨开放性骨折做了三个小时的手术,我想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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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这边有离婚彩礼纠纷方便咨询一下吗?
·50岁女性被打伤,对方不管不问,派出所不给出结果也不执行,被打人现在没钱治伤
·已签合同交了首付,银行贷款还没有办,由于本人自身原因想退房,合同已约定好是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可以申请退房吗?
·借钱不还,现在联系不上人了
·A是出租人把房子出租给B,租期2008年10月1日-2013年10月1日。B使用一年后又转租给C,C使用半年又转租给D,合同都是2013年10月1日到期,B的合同是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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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办好了《建设用地规划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我在建房的时候,村民以我父亲5年前分地不公平,而阻止我建房,请问我能寻求法律的保护吗??...
·交通方面打官司吗?
·没有法院离婚判决书,没有离婚证,可以注册结婚吗
·江苏经营淘宝店,是否要工商登记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终止劳动合同决定书法律作用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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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能提供外包服务吗?寻找出轨证据
·驾照一次扣六分,可以分两次3扣吗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1)季雪颖律asansan
·经鉴定为轻微伤。现在我的家人因妨碍公务被刑拘。1、能取保候审么。2、要刑拘多少天。3、会判刑么。请大家告诉我。急!!!
·你好,我给别人办违章,没办成,人家把我告了,公安刑拘我,我该怎么办好
·龚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南京江宁中交一公局工地上干活,现在不在那里干了,他欠我工资3个日了,能讨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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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保人员与新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内含指定项目
·本人因离婚后财产纠纷而被告,離婚時相方都簽署了其相方名下的房子所有權与本人沒有关系,时隔5年后原告要求本人把房产证上的名字签出,本人不愿意签出。购買房产時所在銀行的貸款...
 四方台区公司律师法律常识
·怎么确定侵犯商标权管辖地
    怎么确定侵犯商标权管辖地遇到商标侵权事件,商标权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同时也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而在提起诉讼之前,需要先确定侵犯商标权管辖地是哪个法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关于商标侵权诉讼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商标法》第13条、第52条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不包括法院采取临时措施进行扣押查封侵权商...

·夫妻离婚是否有精神补偿?
    夫妻离婚是否有精神补偿?一、夫妻离婚是否有精神补偿?受到精神伤害的可以要求离婚精神补偿,由于离婚精神赔偿是对因法定的四种原因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方给予的一种救济,因此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参考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规定的标准。实际生活中,确定赔偿金的数额,人民法院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因此,确定离婚精神赔偿的最高标准参考的条件有:1、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2、加害人过错程度。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有哪些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有哪些?在改革开放后,我国相关部门为了增强市场经济的竞争能力,制定了相关政策,鼓励满足条件的企业单位进行改制。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当事人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在改制前,需要制定改制方案,对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进行分析。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一、收益现值法是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收益现值法通常用于有收益企业的整体评估及无形资产评估等。收益法的优点在于它可以充分考虑资产的各种贬值因素,并且,由于是用未来收益来衡量资产的价值,其结果较容易被投资者所接受。其局限性是,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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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没处理完,影响检车吗?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按期都要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年检,机动车定期参加年检可以有效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那么,如果该机动车交通事故没处理完,影响检车吗?年检流程又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就相关内容进行了整理。一、交通事故没处理完,影响检车吗?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

·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应该如何书写?
    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应该如何书写?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是公司注册的条件与要素之一。因此,选择一个好的公司注册地址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应该如何来书写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有何要求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范文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车主怎么证明对方闯红灯?
    车主怎么证明对方闯红灯?一、车主怎么证明对方闯红灯?电子眼拍摄闯红灯行为,要通过三张照片来反映。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已过停车线后还有明显的位置移动,就会被处罚。电子眼拍摄闯红灯的3张照片分别为:一张是车辆驶过停止线,随后两张是车辆驶到路口中间以及到达对面路口。3张照片会记录车辆在红灯过程中的位置移动,关键点在于记录明显位置移动。二、六种闯灯情况:1.遇红灯过线即停车问:红灯亮时,车来不及刹住,车头冲出停止线,这算不算闯红灯?答: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了,这种闯红灯不会进行处罚,要是过线后还有明显的位置移动,就要被处罚。电子眼拍摄闯红灯的3张照片为:车...

·起诉离婚上诉吗,什么情况下会判决离婚?
    夫妻之间选择诉讼离婚的原因较多,有可能是一方不同意离婚,也有可能是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如果受理离婚案件,会在调解无效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但如果一方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起诉离婚上诉吗?下面我们就一起通过以下的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起诉离婚可以上诉吗?1、可以上诉。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3、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子女也没有财产,二审也可以直接改判准予离婚。离婚上诉状具...

·一、土地租赁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土地租赁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与土地租赁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土地管理法》、《民法典》、《民法》、《税法》等。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由于在土地使用权出租中,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取得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一定期限使用的权利,期限通常较短,投资相对较少,方便灵活,出租人则通过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收回投资,因而土地使用权出租十分普遍,具体形式也有多种多样。如商业柜台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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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便等着开发商交付房屋了。开发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便等着开发商交付房屋了。开发商应该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来交付房屋。此外,交付房屋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具体来说,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条件有哪些呢?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一、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条件有哪些1、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开发商与买受人选择“商品房经验收合格”这一交付条件,争议最大之处就是竣工验收完成的时间,即开发商凭什么资料才能证明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程序为:(1)该工程必须符合《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5条件规定的条件,即工程完工,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提出相应报告;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工程款支付完毕;专项验...

·夫妻各有一子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各有一子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是归夫妻双方共同来处置的,如果双方都有这个意愿的话,可以将部分财产划分到子女的名下,但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的话,理论上就不可以把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给子女。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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