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村店镇涉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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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21012202(刘律师)

 泗村店镇涉外律师法律咨询
·我和房东本来约定周6去签合同的但是她说有事改到今天但是今天我打电话就已经关机了我已经交了1000的押金但是没签合同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应该能确认她是原房东但是我们之间...
·张律师,你好,我在百度上看到你为股民申诉对保千里索赔的事件
·我是被告人家属,被告人于2019年9月9日被乡镇派出所带走,当月17日因《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被批捕带到了看守所,于今年4月*日接到电话通知一名直系亲属参加庭审现...
·泗村店镇涉外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工作已半年多,未签劳动合同,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矿下可以要求双倍支付吗?
·人被抓到南京,不知拘留在哪个看守所?, .南京看守所
·万盛区看守所联系电话号码
·2011行政诉讼案。2014年原审法院电示受理申诉。2018年承办信访申诉的法官口谕,“不翻案”经济补偿化解确认工龄纠纷,迄今未果。原判有2项“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形。...
·因在上班时和同事打架而决定离职,写了离职申请但饭店不予批准说的一个月的审核,于是就没经批准离开了,但饭店扣押了半个月工资不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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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联系不上,在县xx足疗上班,突然联系不上,
·想要咨询一下,借钱的人不还钱,怎么办
·孙律师你好我的合同是南京广乾护理院有限公司,当时是徐州沛县金长城营业部办理存款出借日期是2019年2月16日一年期,到期取不出来了,请问能受理这个案件吗?
·家在农村,前几年结婚后,重新分了户,但还是和父母住在一起,现家里农村水利拆迁,经过争取可以和父母妹妹享受两户两宅统拆自建的政策(本人长子,妹妹因为离婚户口又迁回老家,与...
·2019年5月12一名员工上班途中左转与直行的小汽车发生碰撞死亡,交通事故处理赔偿70多万元,我公司支付10万余元费用,后又起诉让我公司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金额一样多?我...
·泗村店镇涉外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一般打官司钱交了有没有法院传票
·笔迹鉴定,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用手触碰到了孩子的底线,而是轻微度,会判刑吗
·老公初婚我二婚之前有一子判给前夫了、现在我们已经生了一个女儿、还可以生二胎吗
·婚后第一胎是儿子,现在未经批准生了二胎,还是儿子,按照陕西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应该交多少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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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张律师,想咨询一下老婆告老公还清白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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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是出租人把房子出租给B,租期2008年10月1日-2013年10月1日。B使用一年后又转租给C,C使用半年又转租给D,合同都是2013年10月1日到期,B的合同是每年...
·老公户口不在本地,现在入狱未判决,我该怎样起诉离婚?
 泗村店镇涉外律师法律常识
·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
    在继承公民遗产的时候,要是公民生前还有债务的话,此时继承人也是要对债务进行继承的,因此广义的遗产应该就是包括了债务的。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

·工伤停工留薪待遇工资标准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所在单位按照当地劳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1、指...

·为什么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要求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为什么一定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呢?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一、为什么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沿用《劳动法》的规定,对书面劳动合同在建立劳动关系中的位置作了规定。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就业是通过“通知单”、“派遣证”等到工作单位上班的,不需要签订合同。随着企业用人自主权的扩大,国家将用工的决定权授予了企业。与之相适应,我国从1986年起,对新招职工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制度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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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与诉讼费有什么区别?
    诉讼费和律师费是分别由法院和律师事务所收取的,两者之间没有什么关系。所谓律师费,是指律师代理案件所应得的报酬。所称诉讼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经济、海事、行政等诉讼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交付的费用。诉讼费用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案件受理费,它是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案件后,向当事人征收的费用。另一种是其他诉讼费用,即除案件受理费以外,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鉴定费,勘验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复制本案庭审记录材料和法律文书所需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人民...

·发现小孩不是自己亲生的,可以请求返还抚养费吗?
    可以。在亲子关系被否认前,对非亲生的小孩进行抚养,往往是被欺骗而进行的抚养,故属欺诈性抚养关系。对于欺诈性抚养关系,因受欺诈人实际并无抚养义务,其已经支付的抚养费用对小孩的生父母而言构成不当得利,所以受欺诈人可以请求返还抚养费,也可以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山东省交通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交通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一、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相关规定,那么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进行处理。3、如果以上两法都没有相关规定,那么则按照该省自己制定的《××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进行处理。4、参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进行处理。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主要依据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

·一、如果没按时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如果没按时支付抚养费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育...

·能否和精神病人离婚?
    有的可能在婚后因为一些事情而变成了精神病人,这种情况下可能他的配偶不堪忍受这样的生活,就会选择离婚。那么配偶此时可以和精神病人离婚吗?精神病人生活难以保障,是否应支持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可以和精神病人离婚吗?网友提问:我丈夫在我们结婚5年的时候患有精神分裂症,经多方治疗都没有好转,现在结婚已经7年了,我想离婚,不知道法院能否支持,离婚程序和一般正常人离婚程序有何不同,另外还有一个5岁的小女儿,法院会判由谁抚养?律师回答:首先,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标准是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因此双方只要符合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法院都会依法准予离婚。其次,对于精神病人的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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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我还要承担婚前债务吗?
    离婚了我还要承担婚前债务吗?离婚了我还要承担婚前债务吗?离婚了不需要承担婚前债务,因为在我们国家婚姻法解释二当中已经明确的规定呢,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来进行承担的,如果是债权人其中的一方向,当事人请求要求婚前财产的债务的承担的话是不允许的。1、夫妻婚前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负债务《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

·省道修路拆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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