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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夫离婚后,儿子抚养权在他那里。现在想把抚养权拿回来,得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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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律师,你好!你律师事务所电话咋都打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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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属于再婚她带了一男孩,婚后有一女孩。婚后三一直很好,后来她妈叫她给她爸帮忙看商店。就有了矛盾,她经常不回家。
·我老公有外遇向法院提出离婚‚并把共同财产房子转移到他父母名下,他提供的证据是父母授权给老公购买土地建房的协议书,还与2个亲戚借款共42万元,有借条。开庭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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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中有一个人惹了我惹我好久最后把我惹火了就跟他闹了起来他比我大我听到风声说他下午会找人来开我我想知道未成年人打架会不会被抓进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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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这样辞退我算合理吗?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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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危险物质罪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的重罪,对社会造成很大危害,尤其是近年来呈高发的态势。很多人在犯罪过程中认识到错误,这时候投放危险物质罪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就很重要。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投放危险物质罪犯罪中止成立条件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因为主观原因自动放弃实施犯罪行为,或者虽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因为主动放弃追求行为后果,并有效阻止犯罪后果的发生。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成立犯罪中止的重要条件...

·我国的民营企业是什么?
    我国的民营企业是什么意思?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民营企业已成为国民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克服了先天不足和基础薄弱的劣势,也为国民经济提供了活跃的经济增长点,但是在我们平民中却不太了解民营企业是什么意思,今天我们就通过下面的文章来了解一下。一、民营企业是什么意思民营企业,简称民企、公司或企业类别的名称,是指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是没有“民营企业”的概念,“民营企业”只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民营企业,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其他类型的企业只要没有国有资本,均属民营企业。二、民营企业的经营方式是什么民营企业经营方式是指企业资产所有者从自身利益出发,在确保资产所有权...

·如何辞退员工不给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被公司辞退不赔偿怎么办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何申请劳动仲裁:(一)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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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鉴定标准有哪些
    医疗过错鉴定标准有哪些一、法律依据1、《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2、《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医疗过错的鉴定原则及其标准鉴定原则具有双重作用,既是鉴定中评定医疗过失存在的依据,又是医院免责的合理事由。因此专家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应遵循的鉴定原则主要有医疗水平原则、病情紧急性原则和医学技术有限性原则。1、医疗水平原则设定医疗水平原则,是要求参加鉴定的专家应从国情出发,充分考虑各地区、各级医院的客观情况和现时的技术水准。该原则一般又分以下三个细则,即医院等级与专科技术相结合原则、医疗当时水平原则和...

·合同履行抗辩权分类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抗辩权分类包括哪些一、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哪些(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四个:(1)双方之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须相对人有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以合同具备能履行的客观条件为准。(二)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其成立条件是...

·工伤认定在哪做鉴定准确?
    现实生活中的每个人都在工作,那么在工作受伤也是难免会发生的事情,那么发生了工伤,工伤认定在哪做鉴定法院会认同呢?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这其实在法律中也有明确的规定,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工伤认定进行认定的,那么具体细节就让我们带您详细了解一下。一、工伤认定由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认定工伤,之后由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二、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

·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国庆节属于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是国家规定全体公民都可以放假的节日。国家规定了在国庆节期间劳动者可以带薪休假,如果企业需要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加班费。那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看看吧。 一、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法定节假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公休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公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按照国务院放假规定,国庆节从10...

·商标续展和商标宽展有什么不同
    商标续展和商标宽展有什么不同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因此,商标宽展是指商标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商标续展,在到期后六个月的宽展期内办理,这种情况被大家称为商标宽展。1、商标续展是在满十年的前12个月内办理,商标宽展是商标满十年后的6个月内办理;2、续展只要官费就可以,宽展需要官费加滞纳金。二、注册商标在续展期内的法律效力注册商标在续展期间的法律效力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基本要点:1、在注册商标有效期申请续展的,无论是在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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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
    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土地承包制度有效的解决了部门地区弃耕、抛耕、浪费农田、占用农田建房建舍的现象,也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整合和利用。因此,土地承包的形式被广泛采用。那么,作为自身权利的一种,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呢?今天,我们就和您聊聊土地承包权的一些问题。一、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按照《农村土地承...

·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虽然说法律允许债权转让,但是必须是生效的债权转让合同。很多债权人随意的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最后导致自己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那么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第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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