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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朔州市合同律师法律咨询
·您好公司个月的试用期天的时间以劳动法36条第一第二项为由;将工人辞退,可以要到补偿吗
·我在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我公司的司机用我支付给他的钱买施工材料,最后单据报销后,拒绝把我材料款归还于我,我手里没有当初给他钱买材料时的借条,
·你好,我脑外伤出院后发现嗅觉失灵,大夫说过一段时间会好起来的,但现在九个月过去了,现在鼻子依旧闻不到味道,昨天市医院耳鼻喉科大夫检查后说有治愈的希望,我想知道相关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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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已经分居十多年了
·我刚登记结婚证倆个月我想咨询下明年我老公家村里分房子了由于我的户口得三年后才能转过来我想知道明年房子有没有我的分?
·今天凌晨走在市区一大队附近出了一起车祸,把一孤寡老人撞伤至死应该怎么赔偿?保险刚刚过期还没续交其他手续都有,不是酒后驾驶
·夫妻离婚,没有结婚证了,怎么办理
·1998年,在未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单位停发了我的工资。并以解除劳动关系相威胁。我被迫与单位签订了“劳务输出合同书”,停薪并缴纳保职金。在3年合同期满时,单位拒不履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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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06年被公司从武汉调往到深圳工作,我07年1月与他结婚,也到深圳来了。09年2月他又被公司调往北京工作,我辞掉工作又随他去了北京,结果10年1月他又被公司调回到深圳,...
·在无锡被对方撞成骨折经法医鉴定十级伤残能赔偿费多少,事故认定书交五五开因为我儿子骑摩托没有驾照
·你好,我公公去世了,房子是公公名字,而且没有房产证,可以改我老公的名字吗,如果要是拆迁的话名字没改过来会有影响吗
·手里有欠条,能打官司嘛
·如果车子在小区里被盗了了物业是否负相关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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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按揭房过户,找银行协商,一般会同意
·民间借贷,2020年9月30日施工单元负责人向我借款5万元,说要发工人工资,国庆节后归还,有借条,后来一直未还,2022年起诉借款人,法院判了也没拿到钱,现在公司有一笔...
·房租9月到期了。我11月要搬走。房东说要退押金。但是一直拖着不给退."w990mamt20
·你好你好!黄店法院律师!咨询一下婚约事情,无缘分双方既然双方同意决定解除婚约,第一次双方商量协议达不成一致,一方任意采取法院无中生有法院起诉途径,另一方应该怎么样采取合...
·从微信邦卡的银行卡给微信好友转钱对方注销微信了还能查到记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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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给我姐夫在信用社贷款10万我姐夫不还,我弟弟起诉法院判给我姐夫,我姐夫就是不还,拘留我姐夫20天昨天又把我弟弟拘留了,我弟该怎办?
·如果有人故意耽误你去医院治疗,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是否负法律责任?san如果有人故意耽误你去医院治疗,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是否负法律责任?887764
·律师,您好。我的一个朋友是给别人开车的,在一次事故中,由他开车并发生交通事故。他和车主都在本次事故中死亡。他是遵义人,农村户口,他有一个17岁的孩子,请问大约能赔偿多少...
·车祸后肇事者拒不赔付.
·咨询社保部门。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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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盖网的投资受害人,我想报案,但是,我们这里的派出所不予受理,他们说,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局没有发布协查通告。怎么办?
·我的工资卡被冻结了,我想知道是怎么回事?
 朔州市合同律师法律常识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如何规定?
    人们购买二手房时都会签订一份购房合同,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在合同中都会规定很多内容,违约金自然是其中一个方面,但是违约金怎么约定才能让双方都满意呢?所以我们在此总结本文为您解答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如何约定的问题。一、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约定1、违约金应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一、离婚短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一、离婚短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割?(一)此房产由一方当事人出资购买,对方当事人对房产没有任何的贡献价值,这种个情况下,不管房子是两人结婚之前购买,还是两人结婚以后购买的,因为是一方自己出钱购买的,因此房产只是一方的财产,房产的增值部分也只能出钱购买房产那方当事人的财产。(二)该房产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出钱购买的,那么离婚的时候应当把该房产按照共同财产去分割,关于增值那一部分的价值也不用单独的来计算。(三)该房产是一方购买,对方一起还的房贷,这时候要考虑房产的增值部分,在婚姻关系解除的时候,法院会根据需要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及照顾女方的原则,来分割增值部分的价值。二、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具体第一条原则...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的规定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的规定一、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政策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二、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的解决办法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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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分配?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分配?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又该如何界定和分割呢,我们为您整理出了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依然存在期间的财产基本上都归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情况。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

·土地使用权续费计算怎么进行?
    土地使用权续费计算怎么进行?随着时代的进步,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也不断的在健全。对于土地,我们您都知道,土地在我国是国有资源,我国公民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可以合法的对土地进行使用和改建。但是,土地使用权也是有时间规定的。如果使用权到期了,您需要办理延期,对于土地使用权续费计算怎么进行,我们特为您做出了介绍。土地使用权续费计算怎么进行?一、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一)70年产权到期的处理方式《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屋外,其它的房屋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

·作为劳动者来说最关心的除了劳动工资收入之外还有就是个人的福利
    作为劳动者来说最关心的除了劳动工资收入之外还有就是个人的福利待遇,福利待遇直接影响到劳动者平日工作的态度已经工作心情等,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员工的福利待遇有哪些吧。一、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1、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牙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大伤残保险等。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用合同中承诺为这些雇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供医疗、伤残等各类险。2、住房津贴传...

·家庭冷暴力特征有哪些?
    家庭冷暴力特征有哪些?家庭冷暴力特征有哪些?家庭冷暴力指的是夫妻在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等肢体暴力方式解决,而是对对方表现出冷莫、轻视、放任或疏远的精神暴力形式。家庭冷暴力常见的特征有:1、漠不关心;2、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3、恶语中伤、冷嘲热讽;4、停止或敷衍性生活;5、对家事完全不负责任。家庭冷暴力还出现了一些新特征:闪婚”家庭发生比率较高;话不投机,几个月不说一句话的夫妻大有人在;性暴力在中年群体中的表现日益明显;家暴也不仅仅存在于文化层次较低的家庭中。家庭冷暴力一旦发生而未被有效阻止的话,就可能频繁发生。由于冷暴力既不见血也不见伤,是典...

·假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员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要给员工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现实生活中,有些员工还没有完全办好离职手续,就到了另外单位上班,这时就通过假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来说明已经和原单位没关系了。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说法。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可以造假,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劳动者可以和单位协商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不会对受雇该公司任何的障碍。否则造成的损失后果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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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部门辞退员工因提前多少天?
    用人部门辞退员工因提前多少天?一、用人部门辞退员工因提前多少天?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通知员工的方式和时间也不一样。公司经济性裁员,公司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纪解雇,不需要提前通知,不需要经济性补偿;因为员工身体或者能力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试用期辞退员工不需要提前通知,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无故辞退员工,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属于违法,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

·一、做工伤鉴定的程序谁出钱是合理的?
    一、做工伤鉴定的程序谁出钱是合理的?因公受伤需要进行工伤鉴定,根据法律规定工伤鉴定的简易流程和费用支付情况如下:按照享受或比照工伤待遇处理的人员,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委托鉴定的,应当有书面委托材料,并经本人签字,工伤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二、工伤保险中有关问题1、雇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意见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雇主本人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雇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应由工亡职工单位所在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在外省市居住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当地劳动能力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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