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行政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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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朔城区行政诉讼律师常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应对、信息公开申请等案件,山西朔州朔城区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限制人身自由、责令停产停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颁发许可、违法行使职权国家赔偿等行政行为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朔城区行政诉讼律师业务范围:朔城区行政律师,朔城区行政诉讼律师,朔城区国家赔偿律师,朔城区民告官律师,朔城区行政法律师,朔城区行政许可律师,朔城区行政处罚律师,朔城区行政复议律师,朔城区政府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政府不作为,行政复议,告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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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朔城区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咨询
·我在一个作业吧的培训机构上课,本人是大学兼职,签了一"bikezt10466l"""合同(在老板那里)合同里面只写了双方名字电话之内的,其他没签,我工作了一个星期,但是...
·你好律师,请问如果是欠款人自己提出让我去法院起诉他,这是什么情况?
·你好我的照片裸照,和电话被别人发在网上了,算不算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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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公司欠钱一直不给。一拖再拖。我给他送的是馒头。还欠8000。老板说话不算我在这里一真等
·我是耳朵因公听力下降,12月评的残九级!2014又因打靶听力下降严重,201511月调整等级为因公八级!伤亡保险差额补给我了,却没有附加伤亡保险金!为何?
·计划二胎上户口应带些什么手
·郁律师,我和xx情况差不多,想咨询下,能不能把电话号码给发下
·你好,法律有没有规定楼房不能养宠物狗
·朔城区行政诉讼律师:
·别人欠我1400元钱,说三分钟给我,结果一直拖到现在还没给,我可以起诉吗?我有他和我聊天的记录,可
·我想咨询下,事情是这样的,上个月16日的时候我去一家宠物店花了1800元买了一只宠物狗,回家后发现小狗有点问题(回来去宠物医院花了180元检查得了犬类细小病x),并不像...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在哪里?能送钱吗?
·我朋友借六万给人家买房当时是刷卡给点钱,他打了一张欠条,现在欠条丢了。他要欠条才肯给钱,怎么办
·不是户主签名的协议书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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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多和我相处,前不久因为原配死活不离,当事人军人白展望觉得压力很大,对我进行拉闸断电的愚昧野蛮态度终止了婚外恋情。我气氛难平,找他父母说理,结果因为话不投机,我愤怒之...
·我老公四月16号去的看守所,请问他走的时候衣服,钱还有高血压药也没带,你说怎么办?我什么时候可以去看他?
·大律师你好我在这个企业工作了有二十几年了现在不想干了能得到年给一个月的补偿吗?
·孩子19岁了夫妻离婚,孩子是否要判?
·非夫妻关系购房,一方属于首次贷款,另一方贷过款款项到明还清请问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具体是什么流."w990mamt20
·朔城区行政诉讼律师:
·我在上海公司工作五六年了,合同是8月13号到期,8月1号公司通知我选择调岗到外地 或者离职,由于我老公和两岁的孩子都在这边,我不能同意调岗至外地,8月13号&...
·在一年前在那边合伙投资经营一家中式块餐,投资了十万,经营三个月,由于意见不统一,对方同意我退股,当时对方由于经济紧张,给我打了欠条,十万欠条,还款日款期限是2019年1...
·别人家种的树已经种了二十来啦,影响到我种地,已经提醒过他把树刨掉,请问法律咋解
·你好,请问刚下来的驾照多少分?能卖多少分
·跟一个女的在一起一多,现在她离开我了,她说要告我,破坏她的婚姻,告我诈骗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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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偷电,我亲戚一家子都住在一栋楼。那现在被发现了,抓的是偷电的那个还是住在楼上的全部."w990mamt20
·一张货款,一张借款,同时起诉一人,一审法官说两种法律关系,只能受理一张,当时时糊涂同意一张,后想执行麻烦,又到二审判,维持原判,怎样可合并又快又准收回原
 朔城区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常识
·二手房更名费都有什么手续费
    二手房更名费都有什么手续费1、营业税税率为5%。对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营业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时可以免征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2、契税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1.5%,非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4%。3、个人所得税以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收入,税率为20%。个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产原值凭证的,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4、印花税个人在出售房屋时,买卖双方...

·故意伤害(致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伤害(致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两者在客观方面有一定的共同点,都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后果,但造成死亡的主观态度和客观行为则是不相同的。故意伤害致死是由伤害行为引起的,行为人无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但有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行为人不存在伤害的故意,更不存在杀人的故意,只是行为人缺乏必要的注意,在实施某种危险行为时发生了致人死亡的后果。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有无伤害的故意。在司法实践中,要查明行为人有无伤害的故意,是一件十分复杂的工作,特别是在一推一搡、一巴掌、一拳头造成他人死亡的情况下,认定有无伤害的故意则更加困难,而这又无法在理论上提出任何具体的判别标准,...

·私募基金能否委托贷款?
    私募基金能否委托贷款?一、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二、私募基金能否委托贷款?根据《贷款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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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不想做辞职了要给违约金吗
    我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到了可以劳动的年龄,就要出去劳动来作为自己的收入来源了。在合同当中会详细的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与劳动相关的报酬,时间,工作内容等等。劳动合同必须是双方按照自己最真实的意志,自主签订的,在被胁迫或者是被恐吓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效力是待定的。双方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由,当然双方有解除合同的自由。也就是说,劳动者一方如果因为自己的一些原因想要辞职的话,是可以向单位提出的。1.由于双方的合同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所以不可以随便因为什么事情就提出辞职,因为这样会给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可能还会支付一些的违约金。那么到底签了合同之后,什么情况下可以辞职,辞...

·未报销款属于劳动仲裁吗
    未报销款不属于劳动仲裁。因报销款产生的纠纷并不属于劳动纠纷,而是属于财产关系产生的民事纠纷,不是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司法实践中,因报销款提起劳动仲裁被仲裁机构驳回的情况下,劳动者仍可以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要承担什么责任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要承担什么责任首先,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构成非法行医罪。按规定,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将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1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怎么赔偿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侵犯生命健康...

·农村自建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农村自建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满一年,且按月足额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4.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

·一、离婚一方无工作抚养费怎么出?
    一、离婚一方无工作抚养费怎么出?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即使没有工作收入,在有其他收入的情况下,依然应该支付抚养费,或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二、抚养费标准《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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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的证据有哪些?
    证据的存在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处理以及最终法院判决的结果。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双方也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同样都对诉讼双方能否胜诉起着巨大的辅助作用。那么,离婚官司的证据都有哪些呢?下面的我们为您进行具体地介绍。一、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各项相关证据;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公安机关、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登报资料等证据。二、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

·奶奶死了孙子可以继承遗产吗?
    奶奶死了孙子可以继承遗产吗?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的,爷爷奶奶的遗产,由孙子女代位继承。这种情况属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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