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保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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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朔城区保险律师专业从事保险法律事务,办理保险理赔、车险、交强险、重大疾病险、财产险、意外险事故索赔及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山西朔城区保险律师擅长车险、交强险、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重大疾病险、财产险、意外险事故索赔及保险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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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朔城区保险律师法律咨询
·你好,去年我在阿尔法船舶(舟山)有限公司上班。由于工厂经营不善。去年工厂关门倒闭。拖欠工人工资三个月没发。工人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厂里支付工人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工厂一...
·小区楼上噪音太大,严重影响正常休息,生活..
·我是在2010年12月26日签订的购房合同,当时购房合同中确实明确了营业税由我买方支付,但当时签合同之前,中介在给我们算购房费用明细时,明确说明当时是没有营业税的,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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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农民工工资
·人到老好难,我姑妈现在78岁,儿子不管她,2月初6出门,把我姑妈一人放在家,现在己不能自理,多亏我表姐照顾,我该怎么办?昨晚我表姐俩和他说这事,表哥表示无语。国家对这种...
·我们公司和公司职员的劳动合同纠纷问题,我们已经经过了仲裁,但是.公司不服仲裁结果,重新向法院申诉了,之前仲裁的时候,我们公司并没有解雇那个职员.,但是那个职员自己私盖公...
·十级伤残。工500。能要多少补偿金
·现在货运资格证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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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八年前向我求助借款捌拾万元,低息,借期一年。前年已经起诉景谷县【人民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但至今执行法官有意拖延不办!!!为什么???请高院为民做主拿回属于自己的...
·你好,我老公去世了,我户在我娘家,我想把孩子户口迁到我娘家怎么
·前年联系过律师起诉一起欠债纠纷,到目前为止对方还没有还清欠款,现在联系我的律师居然联系不上了(电话打不通,微信不回),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宁律师晚上好!我们有经济纠纷!法院己受理了。能邦我们要回吗?
·我们是拆迁户,房子占了两年了,房子原来的面积是309平方,实际住房面积只有190,所以商议还两套房子一个内门市,今年7月还了一套房子和一间内门市,合计105平方。还剩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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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前盖小区,12层的,离我家南墙7米,对我家有多大影响,影响大了能起诉吗?
·双方离婚孩子两岁多会盼给谁
·92在江苏扬州宝应的乡镇企业上班,96嫁到上海,08户口迁到上海,请问92前算工龄吗?
·夫妻贷款购买房子,后结婚,当时是写的妻子一个人的名字,不过房款都是丈夫家支付的,包括还贷款帐户名称,现在丈夫家人也住在房子里,大概买了两,这样是否可以把房产写上丈夫名称...
·丈夫背着妻子借债,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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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将停在路边的轿车撞坏是不是电动车的全责
·有一邻居户口农村,但在企业工作并有劳动合同本月三曰下班途中被车撞死.赔偿请求其身份是农民?还是工人(城镇居民)?
·网上贷款利息加起来5万。已逾期了,问一下怎么解决
·我老公和我女儿被他们邀请去他们,厂家参观,我不在其中,听说是在酒店和景点参观的,然后她他就在酒店要求定合同,口述优惠政策,(送五万元奖励送奔驰车,公司免费帮忙打开市场等...
·想了解一下,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的电话和地址以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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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厂3个多月由于厂要搬迁,我不愿去,厂方要求要写辞职报告,厂方是否要补偿员工。
·张律师,上午好!我想咨询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我是否可以到律所当面咨询,謝谢谢了。
 朔城区保险律师法律常识
·酒驾电动车怎么样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

·重婚罪自诉有自诉期限么?
    一、重婚罪自诉有自诉期限么?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由于法律对重婚罪的处罚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此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5年。也就是说重婚罪在经过了5年之后就不能再进行处理。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被害人或者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就重婚案件提出的控告或检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应当接受。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二、哪些行为可以认定重婚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般认定为重婚罪:1...

·行政复议多久提出执行申请?
    行政复议多久提出执行申请?行政复议应该在公民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延长《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对于上述规定,有人将其理解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中止,有人则认为这属于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延长。这两种看法是从不同角度得出的不同结论:申请期限中止侧重于期限的法定性,即60日的法定期限不能突破,最终导致的“延期”申请的合法性,需要从期限中止角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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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3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起诉离婚多久可以离婚?
    起诉离婚多久可以离婚?起诉离婚6个月甚至更久的时间可以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因此,通过诉讼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如下:(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强制执行的执行期限是多长时间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

·《合同法》中规定
    《合同法》中规定了多种类型的合同,而这其中针对房屋租赁合同来讲,其实具体还包括了一些小分类的。那到底房屋租赁合同有哪几种呢?进行租房活动的需要签订租房合同,那么租房签订合同应注意什么?我们马上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一、房屋租赁合同有哪几种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例如。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工程质量如果出现问题,工程使用者的人身以及财产都会遭受到较大的损失,因此,工程质量问题应引起各单位的重视。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施工工艺都应符合相关的要求。不过在实践中,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情况是难免的,那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有哪些?①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②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进行补救处理,当其采取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向监理单位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③某工序分项工程完工后,如出现不合格项,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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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履行期满后若无借条如何还钱?
    债务履行期满后若无借条如何还钱?债务履行期满后若无借条的方式可以与对方协商,如果借钱的人承认有借钱的时候,而是现在没有钱还或者是有钱不想还,在这个时候,就要求对方补充打一份借条,把借钱的事情固定下来,这样以后要是打官司就有了证据。若是不补借条的,可以以退为进称愿意给对方宽限,通过手机通话录音或者保留聊天短信的形式,让对方承认又借钱的事情。二、收集欠条证据有哪些在讨还欠款过程中,相关的讨还欠款材料即讨还欠款证据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要想在法律上有着更多的收债证据,相关的欠条和债务资料成为讨债行动是否成功的一个基础,而许多追债案例中仍有不少债务没有欠条和没有什么书面的证据,虽然这种债务纠纷问题比较的辣...

·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是怎样的一、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是怎样的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一审程序分如下4个阶段进行:1、起诉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2、审理前的准备。正式审理之前人民法院还要做—些准备工作,比如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3、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时,按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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