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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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城区涉外律师法律咨询·无驾驶证撞人造成人家轻微骨折判刑吗
·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辞职的问题,谢
·你好,我昨天在网上被套了18000这个可以要回来吗
·顺城区涉外律师: 13009267920(尹律师) 13104131389(李律师)
·我的一个朋友,因防卫过当伤了对方,事后伤害方主动报了警,后经双方协商,被伤害方主动撤诉了。请问:1、双方在法院签字撤诉后,多少时间我的朋友可以不被限制行动自由。2、如果...
·省高院同案不同判的事件如何处理为好
·明天到你事务所善谈我儿子夫妻离婚带请律师一事,有时间吗。
·律师您好,我丈夫是个几十年的老*鬼,死性不改,外债累累,我已经忍了28年,而且脾气暴躁,不愿跟你沟通,也没法沟通,他不讲理,永远是他对,你怎么都是错?输钱也是你的错,动...
·一般嫖娼需要拘留几天.
·顺城区涉外律师: 13009267920(尹律师) 13104131389(李律师)
·孩子是中国国籍能在越南落户吗怎样办理手续
·若单位无理由解雇你属非法解雇,须支付你双倍经济补偿金;我工作18年!赔偿金按照18年计算还市按照12年计算呢!
·在去年二月份的时候老爸病危,老大想上门我们同意了,(说明一下:以前老大跟老人关系一直很僵,都是我们在赡养的,他们怕人说才上门的。)老爸生病住院期间也不过问,我们大概花了...
·我给他拿的药费钱他现在好了不出院他要求赔偿的太多我该怎么办
·房屋拆迁公婆要房子和钱合适吗
·顺城区涉外律师: 13009267920(尹律师) 13104131389(李律师)
·农村宅基地纠纷
·我是一名被劳务派遣公司的临时工,当时未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未满工期辞了职,他给我乱扣工资,我怎么."w990mamt20
·由于车是今年二月份买的不到雨季,在雨季时候一下雨车内副驾驶下就漏水,并且积水较多,到售后维修中心以及4S店都找不出原因,直到今年11月份下大雨发现副驾驶下还有积水,到4...
·请问, 《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经营的建筑面积有一定的补偿。 我家是私房,房产类型是住宅,二层楼,二楼住,一楼...
·手里有欠条,能打官司嘛
·顺城区涉外律师: 13009267920(尹律师) 13104131389(李律师)
·我和我老公已经分居多年,现在和他离婚,他不同意,该怎么办呢?
·由于夫妻感情不合,分居一年多,由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先提出起诉离婚。
·在商船上工作的两位船员,在公海上发生了纠纷打架,回家后才发现胸骨受伤皱褶。施暴人是连云港赣榆区的。请问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在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调解或起诉?谢谢!.
·对方出轨多次现在起诉离婚我想让他给我些精神赔偿可以吗?
·跟银行卡有关
·顺城区涉外律师: 13009267920(尹律师) 13104131389(李律师)
·妻子私自将已得遗产过户给妻弟是否违法
·卖车不过户签协议公证处公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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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城区涉外律师咨询解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请面询当地律师 网友
·带合同与律师面谈. 律师
·你能赔偿到位的可能性很底的。 潘兆忠
·顺城区涉外律师: 13009267920(尹律师) 13104131389(李律师)
·有证据的可以起诉。 weihaiyang
·即便能起诉,你邮寄给法院诉状也是立不上案的。立案是一个教委复杂的过程。 宋瑞岭
·可以也应当要回来 杨海明
·可是,都找不到他人,后来到他家,老婆打电话给他,我接的。他就说“没钱,要不你起诉”. 匿名
·一审判伪造证书解除合同不违法判不赔偿,单位没有工会. 匿名
·顺城区涉外律师: 13009267920(尹律师) 13104131389(李律师)
·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潘兆忠
·你问一下房管局可能好些。 宋瑞岭
·工作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可要求单位向申报工伤。 li35031557
·支持一下!! 匿名
·建议联系当地的律师。 weihaiyang
·顺城区涉外律师: 13009267920(尹律师) 13104131389(李律师)
·再视情考虑聘请律师介入。 潘兆忠
·建议咨询律师处理。 潘兆忠
·可以咨询社保部门m 俞城峰
·起诉也是赔礼道歉的事情。 weihaiyang
·这个估计有套路贷的嫌疑。 潘兆忠
·顺城区涉外律师: 13009267920(尹律师) 13104131389(李律师)
·表述不清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建议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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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城区涉外律师法律常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男女未婚同居的建立的是一种非法同居关系,虽然这种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但如果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就财产、子女等问题产生纠纷的话,起诉到法院还是会处理的。那么您知道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同居财产有哪些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主要包括:(一)公民的收入,如工资、奖金;(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如双方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如出版作品的收益;(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
·医疗纠纷申请调解书怎么写?
医疗纠纷申请调解书怎么写?患者同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后,双方往往很难自行协商解决,这时医疗纠纷调解是派上了用场。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这时要提交一份纠纷调解申请书,来表达自己的主张。按照规定,调解申请应当是书面形式,那么医疗纠纷申请调解书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一、医疗纠纷申请调解书怎么写?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患方)1、患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电话家庭住址2、申请调解的纠纷事实:某年某月,某某患者深感身体不适,于是前往某某医疗机构进行诊治,某某医疗机构出具诊断书一份,诊断书上写明:某某患者患有某种疾病,具体病症状况等,医方准针对患...
·一、离婚财产保全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保全法律规定有哪些?夫妻在不申请离婚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因为申请财产保全是在准备要采取诉讼手段之前采取的紧急手段。但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准备离婚,一方想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另一方以保护婚姻共同财产不被恶意侵害为由,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但申请方要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相应担保,而且要在15天之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15天后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顺城区涉外律师: 13009267920(尹律师) 13104131389(李律师)
·被继承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就可以继承遗产了吗?
被继承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就可以继承遗产了吗?只要被继承者宣告了死亡那么就可以开始继承遗产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因情形的不同,有不同的规定: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2、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并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果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正确认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具有重要意义:(1)它是遗嘱和遗赠生效的时间。(2)它是确定被继承人遗...
·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一、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的程序是怎么样的?第一,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第二,调查程序。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其次,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
·盗窃罪加重处罚情节都有哪些
我们知道对于抢劫犯罪,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加重处罚的情节,其实对于盗窃罪来讲也是有加重处罚的情节。那您知道法律中关于盗窃罪加重处罚情节是如何规定的吗?而通常对盗窃罪的数额又是怎么认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盗窃罪加重处罚情节都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及第二...
·建筑工程质量的含义是什么
其实建筑工程质量的含义与工程项目质量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建筑工程质量指的是在国家现在发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还有一些合同文件中,对于工程中的安全环保、经济和适用美观等特点进行的综合要求。而且建筑工程质量具有一次性、寿命长期性还有单件性的性质,意思是该工程项目必须是单件,而且建筑的寿命比较长。在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过程中,比较重要的是对工程项目质量的检查和验收。负责该项目的经理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合同还有设计时候的图纸,并且要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的一些标准,然后积极配合监理的工程师还有质量监督站等工作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交接手续。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评定等级主要分为“合格”和“优良”两...
·债权转让需要谁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需要谁通知债务人?一、债权转让谁负有通知义务?虽然出让人、受让人均可为通知,在诚信社会中有利于债权正常的自由流转,但当前我国目前市场信用体系有待健全和完善,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后,为确认受让的真实性,债务人还要付出审查转让真实性的额外劳动,为克服当事人未获债权转让向债务人为虚假、欺诈的转让意思表示,及可能陷债务人清偿于无效,保护债务人利益,实务中宜采用第一种观点,将通知义务加于出让人较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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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小孩的抚养权属于哪一方
子女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人身权,实质上也是父母本身的义务。那夫妻离异时,小孩的抚养权属于哪一方?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后,由于一些情势,子女抚养权会发生变更,那子女抚养权变更有哪些情形?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一一进行解读,具体内容请看下文。一、离婚的时候小孩的抚养权属于哪一方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应该说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
·一、两人都五十多岁要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两人都五十多岁要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两人都五十多岁要离婚财产分配需要遵守平等协商的原则,《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男女未婚同居的建立的是一种非法同居关系,虽然这种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但如果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就财产、子女等问题产生纠纷的话,起诉到法院还是会处理的。那么您知道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同居财产有哪些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主要包括:(一)公民的收入,如工资、奖金;(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如双方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如出版作品的收益;(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
·医疗纠纷申请调解书怎么写?
医疗纠纷申请调解书怎么写?患者同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后,双方往往很难自行协商解决,这时医疗纠纷调解是派上了用场。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这时要提交一份纠纷调解申请书,来表达自己的主张。按照规定,调解申请应当是书面形式,那么医疗纠纷申请调解书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一、医疗纠纷申请调解书怎么写?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患方)1、患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电话家庭住址2、申请调解的纠纷事实:某年某月,某某患者深感身体不适,于是前往某某医疗机构进行诊治,某某医疗机构出具诊断书一份,诊断书上写明:某某患者患有某种疾病,具体病症状况等,医方准针对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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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财产保全法律规定有哪些?夫妻在不申请离婚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因为申请财产保全是在准备要采取诉讼手段之前采取的紧急手段。但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准备离婚,一方想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另一方以保护婚姻共同财产不被恶意侵害为由,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但申请方要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相应担保,而且要在15天之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15天后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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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就可以继承遗产了吗?只要被继承者宣告了死亡那么就可以开始继承遗产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因情形的不同,有不同的规定: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2、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并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果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正确认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具有重要意义:(1)它是遗嘱和遗赠生效的时间。(2)它是确定被继承人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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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人身权,实质上也是父母本身的义务。那夫妻离异时,小孩的抚养权属于哪一方?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后,由于一些情势,子女抚养权会发生变更,那子女抚养权变更有哪些情形?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一一进行解读,具体内容请看下文。一、离婚的时候小孩的抚养权属于哪一方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应该说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
·一、两人都五十多岁要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两人都五十多岁要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两人都五十多岁要离婚财产分配需要遵守平等协商的原则,《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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