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建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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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清区建筑律师法律咨询
·请问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在湖南的四个中级法院设立的点,是哪四个点?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不沒有设点?
·我父亲是62年的教师,当时为响应国家号召下放农村,至今生活困顿,现在咨询国家有没有补助的政策
·人在广东省湛江市被清远公安机关抓获,请问人现在在哪里?已经两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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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职业老师,十年前离婚后跟孩子住在丈夫的廉租房里,我名下没房,请问我算不算无房户?如果我从廉租房里搬出来,出去租房,是不是算无房户?这样的话是不是要向单位提供租房合同就...
·李老太与韩某某在*将馆打*将过程中因争执1元钱是否付而发生的冲突。过程中,李老太先骂韩某某,并抓起*将砸向韩某某,于是韩某某也抓起*将砸向李老太,后因旁人劝开中止。旁人...
·由于夫妻感情不合,分居一年多,由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先提出起诉离婚。
·永吉县看守所是否能律师会见?
·今天别人骗了八百有他微信没手机号有QQ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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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橱柜装修没有装修好,第三方检测费用
·律师您好:很急,希望得到您的答复。一个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征,是否能取保候审:1、经过严密策划的团伙作案(4人。案发时是光天化日。作案地点是当街,距离派出所不足500米)...
·单位是亏损企业,单位部分的保险谁承担
·*人最近在出差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故。请问能否执行双陪我们的单位在山西。单位说是山西执行单赔,按高的一方赔偿。
·我父是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于去十二月去世,母亲无业、老多病,父亲去世后母亲失去生活来源,可否向我父亲单位申请遗属生活补助?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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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拆迁农房的管理条列和安置补偿是怎样
·我是卖早餐的因为油条铝超标,人背抓进来拘留所也不知道什么情况所以我想咨询一下。
·您好,我是一位已经毕业两年的大学生,11月24日,我在网上发现包头的东方金字塔在找老师,我就去面试了,结果顺利的通过。他们让我签两年的合同,而且还要压我的毕业证,当时我...
·我在工地干活摔伤的,伤残鉴定有,伤残赔偿多少钱?
·个体货车,厂内装载机卸石头翅头,驾驶头突然蹋跨下来,伤成2椎体压缩性粉碎性骨折,有厂方买有保险,我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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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车创了,要求做鉴定。做完了,里面有因果关系。医疗费等项目,但没有评上等级。但是有后期的在治疗费用,因果关系是法院添的。结论是不排除因果关系的。我问的是鉴定费我负责吗...
·诉讼离婚需要些什么材料啊?
·我有一个安置房买卖纠纷,想请您帮忙
·承租方由于管理不慎,造成跑水或失火,对其他住户造成经济损失,房主是否有责任?
·我是个重度残疾人,三个正常人威胁、侮辱,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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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车导致两人受伤,责任该怎么划分?
·在2003年我二姐夫向我和弟弟借钱,也是用口头借的没有借据,在县承包公交车线路。2007年又把承包的转让给别人,没有还钱给我和兄弟。到2009年二姐夫又和另外一个女人生...
 双清区建筑律师法律常识
·承包与劳动关系的区分在哪里?
    经济的发展,使得企业内部出现越来越多的劳务关系。除了我们平时所知的劳动关系之外,双方还可以建立承包关系。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是不同的两种劳务方式。许多人并不了解承包与劳动关系的区分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了相关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承包与劳动关系的区分在哪里?1、当事人的身份不同:劳动关系中,企业职工作为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是被管理者、被支配者和被领导者;企业内部的承包关系中,承包人作为劳动者在其承包经营的范围内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2、责任承担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只要对自己的生产经营任务负责;企业内部的承包关系中,劳动者作为承包人则要对所承包范围内的生产经营...

·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
    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一、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无形资产,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资产。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一般说的无形资产是会计学上的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是狭义的理解为专利权,商标权等等,这样说来商标权当然是无形资产了,因为商标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因此商标权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是属于无形资产科目的。  《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

·部分还款修改借条货款借条格式是怎样的
    部分还款修改借条货款借条格式是怎样的一、部分还款修改借条货款借条格式是怎样的?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此据借款人: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二、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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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在...

·一、离婚财产分割后悔合理的情况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后悔合理的情况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后悔合理的情况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二、后悔协议离婚时约定的条件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情况一: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口头辞职了没签合同可以走吗
    可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口头辞职是可以,但其实劳动者也可以去追究公司不为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责任。而且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养老金个人账户继承的内容是什么
    城镇职工在单位上班,发工资的时候会发现实际发的工资比签合同时候约定的金额要少。其实少的这一部分钱,是国家规定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保险中需要个人承担那一部分,给职工自己交了社会保险。如果参保人死亡了,养老金个人账户里的钱继承人能够继承嘛?为您说一下养老金个人账户继承问题。养老金个人账户继承: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如果参保人员死亡...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
    从《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来看,用人单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就会承担一些不利的责任。其中就需要单位对员工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么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相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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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届满后,返还部分借款是否为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届满后,返还部分借款是否为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届满后返还部分借款不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断,过诉讼时效期间,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当事人自愿履行的。该行为并不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届满后产生如下法律效力:1、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对其殆于行使的民事权利的胜诉权,同时对义务人产生抗辩权,义务人可以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抗辩权利人对其提出的履行义务的请求权。2、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而且基于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存在,义务人在自愿履行义...

·合同诈骗1000万的从犯可以从轻处理吗?
    合同诈骗1000万的从犯可以从轻处理吗?1、我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我国《刑法》规定,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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