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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7094815(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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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用拖拉机在转场过程中停在马路边被后边电动车撞了,电动车人受伤,事故认定我是次责,法院判我全责,现在我想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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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
·有微信欠货款的欠条,电话已不存在,有身份证地址,能否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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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朋友叫去饭,朋友(车主)喝了酒叫一个也是喝了酒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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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人,嫁到四川,08年女儿出世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后带女儿回到湖北长住在娘家,现在要离婚,小孩会判给谁呢?我一定要到四川去才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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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押人日期到期未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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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应该没有人员伤亡,但是开车的不是他,他只是坐在车里的乘客现在已经在看守所17天了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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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该可以,建议咨询当地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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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出车祸后出理完,我就把车卖了
·聚众斗殴但未动手被警方制止会有案底吗
·你好,别人借我几百元钱马上过年可是对方借钱到现在有半年虽然钱不多但那是我辛苦钱对方一直拖有钱也不还现在我想经过你们帮我要回这几百辛苦钱我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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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褥疮入住天津中医一附院,一个月时,被撤掉心电监护仪,四天后,在医院病床死亡
·我驾驶面包车正常行使,对方醉酒步行横穿马路,并拦车,导致我方采取措施不当撞伤对方,交警部门没有出具事故认定书,出了一份事故证明,我方车辆也投了交强险,对于赔偿责任如何划...
 石狮合同律师法律常识
·法院可以中止民事执行吗?
    法院可以中止民事执行吗?一、法院可以中止民事执行吗?是可以中止的;执行中止: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可以延期执行的,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中止执行,法院应当裁定许可。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法院法院可以主动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没有确定权利义务关系承受人;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法...

·农民工伤鉴定要钱吗要多少钱?
    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城市中的高楼大厦、大桥高架都离不开他们的辛勤劳动。在公司上班受伤会算作工伤,企业会给予一定的赔偿,但是农民工的工作环境流动性很强,所以受伤后需要进行工伤鉴定来确认是否属于工伤。对于农民工来说,工伤鉴定是否收费的问题是他们十分关心的问题。农民工伤鉴定要钱吗?要多少钱?我们将通过下文为您介绍。一、工伤鉴定要钱吗?要多少?申请进行工伤鉴定是需要收取相关费用的。具体工伤鉴定的收费标准: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按每例收取200元劳动鉴定费。因工负伤、患职工的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因病、非因工负伤办理退休退职职工的鉴定费,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

·什么是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有以下几个特征:        1、犯罪主体必须是在二人以上,无论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作为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一是各共...
·石狮合同律师:13147094815(吕律师) 

·子女监护权变更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子女监护权变更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子女监护权变更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__________________经常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包括哪些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包括哪些我们发现在一些合同纠纷中,可能因为情况特殊而最终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当然属于犯罪的,自然所要承担的责任就会比较严重了。而现实中,也要仔细区分一下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才行,以免出现冤假错案的情况。那到底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包括哪些合同诈骗犯罪往往与合同纠纷交织一起,罪与非罪的界限容易混淆。要划清它们的界限,大体有三种情形:1、内容真实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的签订,表明了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进行经济往来的真实意思,并非旨在诈骗他人钱财,根据有关司法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根据是什么?
    交警部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部门,其负责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通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确定当事人责任,为以后理赔提供依据。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根据是什么?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资料,通过下文给您阐述一下。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交警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依据以下原则:1、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责任。3、交通事故...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赔偿吗?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赔偿吗?可以,工伤认定期内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双方同意,并对工伤赔偿等事项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对劳动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减人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根据伤残级别可以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笔补偿款(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社保经办机...

·一、工地机械费欠款多久可以起诉?
    一、工地机械费欠款多久可以起诉?只要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经债权人催讨仍不支付的,债权人有权随时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价款。对于民事经济纠纷,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的规定,即民事权利的法律强制保护期限是3年。二、工程欠款怎么起诉: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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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使用权年限最短是多少年?
    中国土地使用权年限最短是多少年?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二、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众所周知,除划拨土地使用权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实行有偿使用和限期使用,土地使用者应与国家(政府)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期限和出让金等等,经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出...

·江西省重点交通水利征地补偿有哪些?
    江西省重点交通水利征地补偿有哪些?一、征地补偿标准1、第二十条依法批准的流域规划中确定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应当纳入项目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项目用地应当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水利、能源基础设施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其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2、第二十一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应当依法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实行一次报批、分期征收,按期支付征地补偿费。对于应急的防洪、治涝等工程,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先行使用土地,事后补办用地手续。3、第二十二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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