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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林镇合同律师法律咨询
·两年前借出去5万块钱.当时写了借条半年内还清,一直到现在没还,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怎么样才能追回这笔钱,我们现在也不知道他人在哪个地方.
·关于婚姻破裂孩子谁抚养的问题
·骑摩托车被一辆闯红灯的面包车撞倒,该如何处理交通部门迟迟不肯处理,我不可能一直等吧我的摩托车被撞得很烂我是想调解,但对方态度相当恶劣而且我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天天往交警那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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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公司三个多月了,正常一个月转正,但是现在还没给我转正。现公司调整组织机构,需要裁员。我想请问律师:如果公司单方面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怎么赔偿."w990mamt...
·驾驶证现在暂扣能差什么时能拿证吗
·您好!租客拖欠我5个月左右租金不给现在要把钥匙退我,我没拿,我等他给我租金我再收钥匙。那我租金可以顺延到收钥匙那天吗?就是他得给齐我截止钥匙给我的那天租金吗?我们合同去...
·公司停产,老板以开会培训为名把我们聚在公司禁止我们行动自由,每个月发给我们2020元,请问一下我们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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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陶律师,请问医疗纠纷案,失效多少时间!
·你好,撞车后对方全责而且逃逸,应该负什么样得法律责/p>咨询编号887247|联系手机83***|广西-南宁|2017-05-1110:48|6位律师回/span>律师...
·阵律师你好!私人建房!我是包工!帮我做的一个工人受伤!这该负责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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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好一楼盘,签了购房认购书,并交了2万定金,可是在签订购书前,我们询问售楼人员,房屋使用产权的问题,他们告诉使用年限40年.其实由于前期开发只有32年,但这些在当时并...
·您好,我公司有几辆货车为检车而在几前成立了一个运输队,只是运输公司产品。其间因朋友关系有辆车也挂在了我公司这个运输队名下。今6月,这辆车出了交通事故,被一出租车追尾,造...
·车祸撞倒人但是是医疗事故致死,车主要负哪些责任
·我想找一下监狱服刑人员。可以打电话给那边吗.
·04年你们肇东市有个人在大庆广厦小区盖楼。欠我工资1万多我有欠,找不到人。你能在肇东公安户政给我找一下这个人吗?帮我找到人,我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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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被邀参加比亚迪的外贸招标报价,因人员更换加上比亚迪系统国内和国外订单通用的一个系统,因为含税不含税产生误解导致报价错误(系统中有2个报价,一个正确-含税价,一个错误...
·协商不成,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您好,我在网上搜索了很多,均显示恋人之间的保证书之类的书面承诺不具有法律效力。由于女孩子年龄太大了结婚的选择权就小了,而男人越年长反而更有魅力。我和男友交往5年,我读大...
·我今年给老板做的工作以经好几个月了可老板老有打算不还钱的意思请问一下有什么法律途径吗
·交警扣车最多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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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办法能让他家里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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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林镇合同律师法律常识
·夫妻离婚抚养权如何判定
    在夫妻离婚的同时,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话,那也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才行,同时还要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但一般夫妻离婚抚养权如何判定呢?也就是说在双方无法协商约定抚养权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之后法官会怎么判决?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对于哺乳期内(2周岁为法定期限)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但以下情况除外: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4、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子女可随父方生活,但必须以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为前提。二、对于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应优先...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包括哪些
    实践中,合同可能因为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此时,这样的合同我们称为无效合同。判定合同是否无效,法律上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主要是五种情形。那么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包括哪些呢?以下是我们带来的具体介绍。一、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包括哪些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合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下列...

·房东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吗
    房东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吗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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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案: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1500元以上的。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2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6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10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3000元以上的。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2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二、信用卡诈骗罪既遂标准有哪些由于信用卡诈骗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危害结果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是对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的侵犯,另一方面是对公私财产所有权的侵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种对于在信用卡诈骗犯罪中,只要行为人非法使用信用卡套现或...

·一、夫妻离婚房子分给孩子写谁的名字?
    一、夫妻离婚房子分给孩子写谁的名字?孩子作为房子共有人之一,处理房子时要经孩子同意,小孩年满18周岁就可以自行处理,如果父母离婚要分财产,孩子有产权,谁有孩子的监护权,谁就管理孩子的财产,就能拿到房子的三分之二。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由登记的权利人享有。双方在办理房产证时加上孩子的名字,在法律上意味着夫妻双方已经对房产的所有权做出了处分,即将部分产权给予孩子,使其成为共有权人,该处分行为经过房产部门登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孩子享有该房产的共有权,如果在房产部门登记时对三人的产权份额没有约定,则是三人各占三分之一的份额。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为孩子保留其应有的份额...

·丈夫瞒着妻子抵押房产怎么办?
    有些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双方解决不好可能会选择离婚,而有时候,一方为了争取财产分割,会隐瞒对方将房产抵押或者转移。丈夫瞒着妻子抵押房产怎么办?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对于妻子而言,遭受了损失,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权。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丈夫瞒着妻子抵押房产怎么办?我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扣押等情况的,抵押人应当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夫妻...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情形有哪些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的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因此,当抵押合同的抵押物为动产时,抵押权是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民法典》第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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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法律的日渐完善,既有好处和更加严谨,但是也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医疗事故鉴定的过程是极其复杂又漫长的。对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了一定的认识,我们首先了解的就是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这是很严格的一件事情,必须依照正确格式来书写。医疗事故鉴定书范本申请人: 申请人法定代理人:被申请人:汉中市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事实与理由陈述如下:一、被申请人对申请人采取的是放任,不予救助的态度。二01四年八月十六日,死者在牛家桥被他人用刀致伤三处,陈某被他人致伤后,当即乘出租车赶往汉中市人民医院,但被申请人对陈某伤情误诊为破口伤,对陈某的伤口仅仅只是做了简单的创面处理,没有对陈某采...

·侵占罪有什么法律特征?
    侵占罪有什么法律特征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有以下几个特征:1、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2、侵占罪是典型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本条是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五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中惟一没有例外,只能由受害人或依刑法第98条的规定由其近亲属告诉的犯罪。3、表现形式为“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所以,侵占罪的既遂一般以拒不交出为条件。二、侵占罪的立案要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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