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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甸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因强奸已被批捕女方出谅解书有用吗?
    一、因强奸已被批捕女方出谅解书有用吗?出谅解书肯定是有用的,可以减少相应的刑期。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增加一人,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4)造成被害人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二、强奸罪的量刑标准?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更改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更改吗按照法律规定,房东或者房客更改原《房屋租房合同》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二、什么情况下能更改房屋租赁合同?更改租房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按照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更改房屋租赁合同:1、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2、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

·诉前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投保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投保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凭证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用于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应提供存折)、房地产(应提供权属证明)、车辆(须提供有效的全保单)、股票等所有权明确、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担保人对担保财产必须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且没有设置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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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保包括什么,社保有什么内容
    社保是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的内容,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根据国家的要求缴纳社保,在企业中工作的话,企业一般会给予缴纳社保,但是对于社保其实还有很多人不了解,不知道社保到底包含着什么内容,不知道社保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好处。那具体来说社保包括什么内容呢?社保包括什么1、社会保险简称社保,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

·一、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是将按照受到伤害的人员的医疗费用,以及所发生的误工费,用交通费用,护理费用来进行计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848.51元/年;人均消费性支出43038.29元/年;二、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1、死亡赔偿金(1)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一、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刑缓期执行。例如,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同样也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二、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怎么办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

·交强险医疗赔偿顺序是怎样赔偿的
    一、交强险医疗赔偿顺序是怎样赔偿的1、二车事故,本车全责(1)本车无人伤本车定损单、修理清单、修理发票、车损照片四样东西的原件给对方,由对方保险公司交强险赔付400元(损失小于400元按实际损失赔付,损失高于400元按400元赔付),同时这四样的复印件需由对方保险公司加盖公章后还给我方,由我方向我司索赔余下损失;(2)本车有人伤除以上四样单证交给对方后,还需将伤者的病历、医药费发票以及其它与伤情相关的证明(以上单证均为原件)给对方,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同时以上单证的复印件需由对方保险公司加盖公章后还给我方,由我方向我司索赔余下损失;2、二...

·离婚要求分割房产管辖法院
    离婚要求分割房产管辖法院是哪里(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动产纠纷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要界定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就需要看法院是否是房屋所在地的法院。二、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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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逃税罪是怎么处罚的
    刑法的逃税罪是怎么处罚的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二、逃税罪数额的巨大标准多少根据...

·公司转让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转让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并不是所有企业的发展都是一帆风顺的,当有些企业规模越做越大,在快速扩张的过程中想要兼并其他企业的时候,或者有些企业发展进入瓶颈,所有者想出售企业转行的时候,都会涉及到企业转让的问题,与其他商品交易一样,企业转让也需要签订合同,也可能存在合同纠纷,那么,公司转让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一、公司转让合同纠纷的含义公司转让是指双方协议将公司的所有权,而并非仅仅是经营权,转移给受让人的法律行为。通常是将公司的债权债务和职工安置等一系列事项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公司出售方和购买方基于公司转让合同成立、效力、履行等发生的纠纷,即为公司转让合同纠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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