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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池离婚律师法律咨询·你好,我和丈夫感情不和,他常年在外,经济上是各自分担,有一个儿子,他父母帮我们带孩子,和我们同住,我想离婚,想找一个专业一点的离婚案件有胜率的律师。不想再和他家人沟通,...
·借给女友20万有借条但人突然消失了电话关机单位也很多天不上班了这样算诈骗么?
·咨询下,老家拆迁,家里房屋等已经给出评估价等,跟我们说的是以房换房,不是拆迁,家里的东西的清单跟价目表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拍照自行核对,谈的人跟我们说这个他们的资料文件,不...
·神池离婚律师: 13835036966(邱律师)
·进厂十天,由于应聘的是文职类,等到第一天上班,才知道要先去车间实*,我进了二个厂都没有像他这个厂要先进去实*的,实*也就算了,八九天了,也没有叫我去接岗,而跟我一起实*...
·你好,本人帮忙把别人的车带进施工区做业,双方协商好每月给我多少钱,其余的事项均有车主自己负责,我只负责帮他结算租赁费事宜。请问这个协议应该怎么起草才能保障双方利益."w...
·车辆在停车场被开门杀,个人协商没结果,最后报110,民警过来,责任他人了,就是不赔钱,只愿意赔50让去钣金店定价不去,最后被他妈一顿胡搅蛮缠,民警让他们走了,让我们自己...
·破产企业的纪律保证金收款收据丢失
·我之前在南方工作 在南方的时候朋友借了我的信用卡 我回来北方之后他说用每个月按时还钱还继续借他用 我就一直没想着卡的事 后来不还...
·神池离婚律师: 13835036966(邱律师)
·我朋友把人家给打了脸部嘴角缝了十几针算什么伤
·我和老婆结婚后,基本没有夫妻生活,她不同意我也没强迫过。半后,准备上班了。检查出来有肺结核,我每个月3000多元每月留500全打给她了。现在都快两了,只要提夫妻生活就闹...
·跨国婚姻担保出现问题,女孩子跑了,男孩子家里人有问题
·医疗事故鉴定都做完了还需要什么程序多久会判下来、
·如果结婚以后买房子,怎么样才能属于一个人?
·神池离婚律师: 13835036966(邱律师)
·我是南京金鹰国际保安在16日夜里被酒店经理打了经过几天治疗现在眼睛还有点模糊眼下面软组织挫伤脸部还没有完全消肿。眼睛内有於血。头部做CT没什么大碍。像我这情况应该索赔多...
·你好,我弟弟在厂里不明不白的死了,派出所鉴定排除他*
·您好,我是台灣的,有事情想要委託律師
·人在国外 国内人欠钱不还 想咨询.
·工伤九级伤残,50岁工龄5公司要和我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多少?
·神池离婚律师: 13835036966(邱律师)
·到目前为止,我们下半年的抚恤金还没有领到,可我们在贵阳的战友在年初就领到全年的了,这是为什么?我们开阳县已属贵阳市,为什么抚恤金的发放时间有这么大的差别,我想咨询一下。...
·对方欠款。先在联系不到人了。有欠条 可不可以向法院提气诉讼。
·老板工资拖欠,我可以直接起诉他吗?如果可以大概要多长时间
·与2010年5月我们确认为男女友关系,加入他公司做财务,虽然只占10%的股份,但是公司的法人是我!但是在2011年年初,我们不仅一次性结清了2009年他购置的房子(当时...
·在外地工地干完活工资要不上,老板不接电话,三万多块钱,没打条子,请问要怎么做
·神池离婚律师: 13835036966(邱律师)
·楊律师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宁波诈骗案现在进展情况,我弟在210号关着。我能寄衣服,或能见本人吗?
·请问,把钱放在投资公司可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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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工地干完活工资要不上,老板不接电话,三万多块钱,没打条子,请问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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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师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宁波诈骗案现在进展情况,我弟在210号关着。我能寄衣服,或能见本人吗?
·请问,把钱放在投资公司可靠吗
神池离婚律师咨询解答·一般是有具体的赔偿规定的,你可以照规定索赔。 宋瑞岭
·拉到哪去了,为什么?请说清楚点才可能帮你。 宋瑞岭
·你为啥关心此事?须知这不是律师应当关心的事情。 宋瑞岭
·神池离婚律师: 13835036966(邱律师)
·家暴的时候及时报警,并留下就医等证据。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请律师代理出主意,便于为护你的合法权益。 宋瑞岭
·没有借条,那你还能有什么证据? weihaiyang
·这是公诉案件,花钱是不能判刑的,要有法律规定减轻或从轻情节,则可少判,盗窃要判几年要根据数额,如果你真想帮你朋友的话,建议到当地请律师。 太公钓鱼
·如果你并未有劝酒行为,你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宋瑞岭
·神池离婚律师: 13835036966(邱律师)
·要求赔偿医药医疗费,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律师
·协商解决。 吉增萍
·如不同意变更,有可能踏上诉讼之路。 宋瑞岭
·不可以。放弃继承是涉及身份的,别人不能代替。 吉增萍
·在公共地面上搭建,就是乱打乱建。在你家院子里当然不是。 宋瑞岭
·神池离婚律师: 13835036966(邱律师)
·这是民事纠纷 王秀清
·这个要多问问,一审法官、公安警察、检察员等。 潘兆忠
·你就相信律师吧,抓紧办理委托手续。 宋瑞岭
·与相关银行联系咨询。 太公钓鱼
·联系当地的律师。 weihaiyang
·神池离婚律师: 13835036966(邱律师)
·只要以前没有享受,单位就应当给婚假。 宋瑞岭
·原则上一人抚养一个. 吉增萍
·拉到哪去了,为什么?请说清楚点才可能帮你。 宋瑞岭
·你为啥关心此事?须知这不是律师应当关心的事情。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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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的时候及时报警,并留下就医等证据。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请律师代理出主意,便于为护你的合法权益。 宋瑞岭
·没有借条,那你还能有什么证据? weihaiyang
·这是公诉案件,花钱是不能判刑的,要有法律规定减轻或从轻情节,则可少判,盗窃要判几年要根据数额,如果你真想帮你朋友的话,建议到当地请律师。 太公钓鱼
·如果你并未有劝酒行为,你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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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赔偿医药医疗费,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律师
·协商解决。 吉增萍
·如不同意变更,有可能踏上诉讼之路。 宋瑞岭
·不可以。放弃继承是涉及身份的,别人不能代替。 吉增萍
·在公共地面上搭建,就是乱打乱建。在你家院子里当然不是。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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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民事纠纷 王秀清
·这个要多问问,一审法官、公安警察、检察员等。 潘兆忠
·你就相信律师吧,抓紧办理委托手续。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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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当地的律师。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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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以前没有享受,单位就应当给婚假。 宋瑞岭
·原则上一人抚养一个. 吉增萍
神池离婚律师法律常识·土地承包权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相关规定?
土地承包权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相关规定?一、土地承包权期限是怎么规定的?耕地为30年,草地30至50年,林地为30至70年。二、土地承包权有哪些相关规定?第十八条土地承包应(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四)承包程序合法;第十九条土地承包(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的起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的起算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有哪些1、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
·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相关规定有哪些?
说到宅基地,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吧,在进行宅基地的使用和转让以及继承的时候,我们都是有很多的限制条件的。那么,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呢?由继承房屋进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1、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如果此后发生征占或纠纷,你可以为权利人。2、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变更到你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只能是该村村民。《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去的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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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中违约金多少怎么规定?
合同法中违约金多少怎么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一、违约金多少怎么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违约金的规定解读(一)法定与约定违约金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
·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
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应承担下列责任:(1)对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2)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介绍童工的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对允许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教育不改正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其中对使用童工的单位给予从重处罚。(3)对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使用童工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以及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领取个体营业执照者,劳动...
·盗窃罪逃跑怎么处罚,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减少刑事犯罪的发生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一系列的刑事法规,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刑事法规的颁发,使得犯罪现象减少了不少,但是依旧有人触犯了刑事法律规范,盗窃罪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刑事犯罪现象,更有些人在实施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发现之后逃跑的,对于此种盗窃罪逃跑怎么处罚,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盗窃罪逃跑怎么处罚?会的。按照目前刑法的规定,对于逃犯是终身追罪的,不会受到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限制的。二、盗窃罪自首的量刑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
·对于还没判离婚债务会判吗?
一、还没判离婚债务会判吗?没有判离婚说明双方还是夫妻的关系,所存在的债务也是不会判的;1、婚后债务若属于个人债务,那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即使还没有还完,这笔债务与另一方也没有关系,应当由欠债的一方承担偿还责任。2、婚后债务要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还没偿还完的话,则需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已抵押的房屋该如何买卖
很多时候在继续用钱的情况下,可能公民会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获得银行的贷款。那对于这种已抵押的房屋,若公民想要出售的话,那么此时该如何买卖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作分析解答吧。已设定抵押的房屋进行转让是房地产交易中非常典型的模式。通常,原业主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并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而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如果房东欲将该房屋转让,在交易方式上同没有设定抵押的完全产权的房屋转让存在很大差异。房地产交易中心会根据抵押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抵押物或抵押登记是否已经注销,来判断交易的房屋是否可以转让过户,从而保护银行的合法权益,进而保障整个房地产交易体系的安全。一般而言,...
·神池离婚律师: 13835036966(邱律师)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最近,有很多人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问题的疑问,很多当事人都是因为签订合同的时候不够谨慎,责任分配不明确,导致后续维权方面存在诸多的障碍。那么合同的签订相关规定有哪些?为此,我们为您详细的整理了关于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供您进行参考。一、当事人违约责任的约定当事人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的责任形式,也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范围及损失的计算方法。具体表现在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可以预先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甚至确定具体数额,同时也可以通过设定免责条款限制和免除当事人可能在未来发生的责任。但是,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约定,并不是说当事人未约定违约责...
·一、对工伤期间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和误工费能同时获得吗?
一、对工伤期间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和误工费能同时获得吗事实上,虽然二者都是因受伤医疗而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在一定期间内获得相应补偿或赔偿,但二者实际上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其责任主体的用人单位,即该部分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而误工费是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其责任人是实施加害行为的行为人。因此,受伤职工不能同时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误工费。二、工伤期间误工费与工资能同时主张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
土地承包权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相关规定?一、土地承包权期限是怎么规定的?耕地为30年,草地30至50年,林地为30至70年。二、土地承包权有哪些相关规定?第十八条土地承包应(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四)承包程序合法;第十九条土地承包(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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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的起算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有哪些1、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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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中违约金多少怎么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一、违约金多少怎么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违约金的规定解读(一)法定与约定违约金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
·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
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应承担下列责任:(1)对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2)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介绍童工的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对允许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教育不改正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其中对使用童工的单位给予从重处罚。(3)对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使用童工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以及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领取个体营业执照者,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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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还没判离婚债务会判吗?没有判离婚说明双方还是夫妻的关系,所存在的债务也是不会判的;1、婚后债务若属于个人债务,那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即使还没有还完,这笔债务与另一方也没有关系,应当由欠债的一方承担偿还责任。2、婚后债务要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还没偿还完的话,则需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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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在继续用钱的情况下,可能公民会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获得银行的贷款。那对于这种已抵押的房屋,若公民想要出售的话,那么此时该如何买卖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作分析解答吧。已设定抵押的房屋进行转让是房地产交易中非常典型的模式。通常,原业主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并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而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如果房东欲将该房屋转让,在交易方式上同没有设定抵押的完全产权的房屋转让存在很大差异。房地产交易中心会根据抵押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抵押物或抵押登记是否已经注销,来判断交易的房屋是否可以转让过户,从而保护银行的合法权益,进而保障整个房地产交易体系的安全。一般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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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最近,有很多人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问题的疑问,很多当事人都是因为签订合同的时候不够谨慎,责任分配不明确,导致后续维权方面存在诸多的障碍。那么合同的签订相关规定有哪些?为此,我们为您详细的整理了关于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供您进行参考。一、当事人违约责任的约定当事人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的责任形式,也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范围及损失的计算方法。具体表现在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可以预先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甚至确定具体数额,同时也可以通过设定免责条款限制和免除当事人可能在未来发生的责任。但是,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约定,并不是说当事人未约定违约责...
·一、对工伤期间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和误工费能同时获得吗?
一、对工伤期间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和误工费能同时获得吗事实上,虽然二者都是因受伤医疗而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在一定期间内获得相应补偿或赔偿,但二者实际上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其责任主体的用人单位,即该部分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而误工费是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其责任人是实施加害行为的行为人。因此,受伤职工不能同时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误工费。二、工伤期间误工费与工资能同时主张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