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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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山阴刑事律师专业办理刑事拘留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刑事辩护、代理刑事诉讼等刑事案件,山西朔州山阴刑事律师处理重案要案、重大案件刑事,为涉嫌刑事犯罪嫌疑人争取缓刑、减刑、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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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阴刑事律师法律咨询
·老公经常打我,打的浑身淤青,鼻血直流,一个月打两三次,我们有结婚证,但是被他全都藏起来了,我也起诉不了,我是甘肃的,父母又不在身边,一个亲人也没有,我该怎么办?
·别人租我家商品房开超市,现在动迁补偿有9800块钱是网点补偿费用,这个钱租房人和我家要,这个钱属于谁
·您好,我离异了,没房,我把户口弄到娘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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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1年2月在导*教育培训机构学*教师编课程,学*期间鉴定合同,交费17800元,在2021教师编没有上岸退款15000元。公司合同是:xx导*教育科技责任有限公...
·我想咨询下,取保候审了,法院判决可能一年,可以申请缓刑吗
·年前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涉及到好多问题。房东一开始就隐瞒房屋是司法拍卖的房子的事实,并欺骗我们说房屋内的家电家具都是他本人所买及所有。诱导我们做出了错误的判...
·因为他背叛我们的家人,和别人组织了家庭,现在它名下的一块地被我们盖了房子,
·我是一名国企职工,由于单位2018全医保没有交清,古我0182月份住院报销不了,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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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谷生意债务纠纷
·您好,我想询问下分居一半了,想离婚需要怎么办呢?
·债权债务问题
·你好马律师,村干部家属四人闯入村民家中殴打68老人属于什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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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怎么判刑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妈和我爸在我小的时候已经离婚,离婚后我被法院判决给我妈,我爸把村里的一套房子留给了我们;14年前经人介绍,我妈和我现在的后爸结婚,我叫伯,结婚前我...
·我结婚三了发现男方脑子不大正常,而且在家时不时就骂我,还骂我爸,每次回娘家也从来不喊人不喊爸妈,就像个木头人一样,我是农村的没8岁我想离婚他不同意还让我赔偿彩礼钱我应该...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是这样的,我的之前的一个同事从六月开始到12月期间在我这里借钱,前后一共两万多,其中有银行卡取的现金,微信转帐,支付宝转账。当时约定好的时间是年前还给我的,我十一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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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从窗子偷走了客人的衣服和钱包
·已经办理结婚典礼,但没有办理结婚/a>,她出走半没有回家,报警求助帮忙找回,警察会受理吗
·我想请你帮忙打官司
·在正常行驶中,驾驶员有驾驶证但车辆手续不全,电动车侵占机动车道,造成刮伤,责任怎样认定
·我一个朋友遭遇车祸身故请问能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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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1月份通过我*我家中介与业主签订买房合同,后中介的经纪人表示银行要提高贷款利率,为了能够以较低利率贷款,中介经纪人收取5800元现金于贷款方处提前备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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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一、江苏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江苏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是没有准确答案的,需要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分析,具体的赔偿项目是: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

·民事判决书(撤销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告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62    (××××)×民特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申请人×××要求撤销对×××(或其本人)的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告)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特字第××号民事判决,宣告×××失踪(或死亡)。……(写明被宣告失踪人已重新出现或已确知其下落,或者被宣告死亡人已重新出现或已确知其没有死亡的事实)。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撤销本院宣告××...

·钢构工程会重组吗
    钢构工程会重组吗一、钢构工程会重组吗钢构工程的重组已经完成。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船九院”)下属子公司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徐商公路北侧桃花源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整理协议书》,总价预计为51.34亿元。中船九院系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之标的公司,钢构工程已于2016年9月27日收到证监会的批复,目前中船九院正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此次合同金额预计为51.34亿元,履行期限约5年。查阅钢构工程公告发现,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为9.14亿元,201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3.06亿元。此次重大合同如果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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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缓刑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是刑法中的一种主要的刑法,缓刑是一种刑法制度,很多人对此的了解不是很清楚。很容易混淆。法院经常判决有期徒刑几年缓刑几年执行。今天整理了关于有期徒刑缓刑是什么意思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一、有期徒刑缓刑是什么意思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缓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简而言之,就是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有期徒刑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有期徒刑。二...

·离婚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离婚如何补偿
    夫妻离婚的,只有因为一方具有法定过错行为导致的,此时无过错方才能要求过错方支付离婚补偿金。那么您知道这个离婚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过错方标准1、过错程度过错程度可以通过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反映。这些具体情节反映着其主观恶性的不同,不同情节所造成的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所应受到惩罚的程度也不同。例如,过错方肆无忌惮的重婚、与他人同居或经常通奸,屡次劝诫却不思悔改,甚至因婚外恋情采用更加直接、暴力的方式虐待、遗弃受害人,给受害人精神和感情上造成的伤害要远远大于过错方采取隐秘的方式、存有愧疚心理给受害人造成...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就该答复的理解,首先要注意该答复仅是针对具体个案的答复,并非司法解释。其次,从文义解释来看,并不是对涉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工伤认定及待遇的所有问题都适用,有些情况未包括在内。例如,第一个答复中规定适用...

·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申请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众所周知,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其实是有可能被减刑的,那么实际服刑的期限就会比之前法官宣判的期限少,这可以说是对罪犯是很有利的。但要想被减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二)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

·提请商标无效的法定条件?
    提请商标无效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以虚构、隐瞒事实,或以伪造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欺骗手段获得注册,如伪造营业执照、伪造药品或烟草管理部门的批文、伪造产地证明等。(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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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一次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一次性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一次性赔偿标准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三、工伤与公伤的区别是:主...

·债权转让要了解什么注意事项
    债权转让要了解什么注意事项1、债权转让时由谁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尽管债权转让主要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完成,但债权转让并非因此与债务人无关。因为在债权转让生效的同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同时消灭,债权转移于受让人(即新的债权人),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随之建立起来。在我国,法律对债权转让的规定,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从传统民法的债务人同意主义,到合同法采用的通知主义,体现了对债权人自由处分的尊重,也不忽视对债务人的保护。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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