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海事律师

 山阴专业律师>> 离婚继承 劳动工伤 公司 合同债务 投资证券保险 建筑房产 交通医疗赔偿 刑事辩护 行政 知识产权 海事 涉外
 山阴周边律师>> 朔州 朔州市 山阴 应县 右玉 怀仁 朔城区 平鲁区 
 首页 >> 朔州 >> 山阴律师 >> 山阴海事律师
  海事律师
  海事律师

  服务范围
·朔州山阴海事律师专业办理海事海商案件,具备处理复杂疑难海事海商案件的丰富经验,山西朔州山阴海事律师擅长处理船舶碰撞、提单、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上保险、拖航、租船、船舶建造及打捞合同、船员纠纷、国际货物运输、海事侵权责任等海事海商法律问题,致力于为货主、船东、货代、保险公司提供专业的海事律师服务
·山阴海事律师业务范围:山阴海事律师,山阴海商律师,山阴海商海事律师,山阴涉外仲裁律师,山阴国际贸易律师海商,海事,船舶碰撞,海事索赔
免费法律咨询点此进入>>>

 山阴海事律师法律咨询
·我想知道,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信用卡号,被人用相机照下来了,他们能不能用我的资料去给别人办信用卡!
·我与2019年在原公司内部调动,由之前的物流部门调动到市场部门。后来公司财务对账,发现我之前在物流部门工作期间存在账目和实物不符,差异金额100万左右.现公司已将我停职...
·本人于十天前送孩子上学回来的路上被一辆电动三轮撞倒,车子被撞处破损,我的锁骨骨折,韧带拉伤,身上多处疼痛。当时我本靠右行,由于农村晒粮和道路坎坷不平,路面不是很宽,对面...
·山阴海事律师:
·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金在官司结束后能全额返还么
·简要情况说明我公司由于自身专利项目投产需要资金信息网上公布后,南京立诚投资公司主动联系我需要我们前去洽谈,鉴于从一开始我们就说明本公司只是一个刚起步的小公司&nbs...
·我想问一下我去年年底遇到一个人他说是军人,我有身体不好有病,他说认识部队医生说给我开药年底的时候就说那个医生说这个药多少钱那个药多少钱,叫我给钱后来根本没有这回事。又换...
·如果在第三国的超市里拿了东西但的确是忘了交钱,被起诉,但不想应诉,跑回国内,会影响以后再去第三国家?那些东西不到20元钱
·写借条,借款400万。但当时是说参与投资的,一个月给多少回报,但现在已经两月没有消息,人也一个多月没见到了,可以报经侦吗
·山阴海事律师:
·我想问一下,五天拘留在什么时间放
·您好,我在2015年买入的ST天业。2019年12月份吧,才被我卖了。因为我是小散户,才两三万块钱。有没有必要起诉呢?
·能否向责任方索要修车期间的交通费
·我是大众员工,因为购车计划跟别人发生不愉快,买车人说把车给我,现又不肯给我,现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防止她用我的行驶证干违法犯罪活动,请问我怎样做才行
·个体餐饮业法定假日是如何休息和工资是如何结算?是否有这方面的法律文件可参阅?
·山阴海事律师:
·胫骨平台骨折能不能评上十级伤残?
·暂无
·当时关系不错,也就想都没想钱借给他了。先是借了1000,他说下个月还。过了2个月,1000没还,又向我借,当时我说没有,无奈之下,就从信用卡上给他刷了200,应了他的急...
·打架医疗赔偿事宜,
·别人欠我了货款后现在不知去向
·山阴海事律师:
·欠款问题怎么处理
·我朋友前几天病故了.他家只有他妈妈一个人,爸爸离婚了.家里也属于困难家庭.;他生前有信用卡债务没还清,那现在要他妈妈还吗?(他们的房产证上有母亲和儿子的名字.)
·想问下材料厂看守所电话是多少,打过去会接么?
·劳务建筑有限公司老板拖欠工资,没有合同但是有欠条,起诉的话是否能拿到钱
·出院证明这样有用没是车子撞到的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早孕流产后车撞来流产的请问有用没有
·山阴海事律师:
·工作六年,没办社保,变相裁员,想找律师帮忙维权
·我家旧房改车库,叫个泥水匠砌一堵墙就干一天的活,泥水匠叫来的小工上午10点一人高的架子上摔了一下,当时说没事,还干活到吃晚饭走前没提起过疼,一个多月后,小工找上门来说那...
 山阴海事律师法律常识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嘱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因此根据该规定,继承房产在办理过户时必须办理相关公证手续。二、如何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如果有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审的内容
    实用新型专利初步审查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下列审查:    一、明显符合专利法下列规定:    1、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    2、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

·罪犯有什么情况能监外执行
    有什么情况能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
·山阴海事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可以给外人吗?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可以给外人吗?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可以给外人,继承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二、继承的类别有哪...

·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可以减刑多少
    一、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可以减刑多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自首只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不必然从轻减轻处罚。根据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二、投案自首的相关量刑规定对于自首情节,结合自动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供述犯罪事实的完整性、稳定性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比例。(1)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2)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

·起诉离婚有一方消失了怎么办
    生活中,有的人可能因为要躲债不得已选择远走他乡,同时也不敢与家人联系,久而久之家人就会认为对方已经失踪了。那此时失踪之人的配偶如果想要离婚的话,也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此时起诉离婚有一方消失了怎么办才好?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起诉离婚有一方消失了怎么办一方被宣告失踪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法律事实,是指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判决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1、该公民离开最后住所地后下落不明;2、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时间必须满2年。下落不明人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夫妻一...

·土地承包合同村委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土地承包合同村委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土地承包合同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来源,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为农民家庭和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农民家庭通过签订这个合同来确定对某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享有,可以依此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土地承包合同村委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一、土地承包合同的定义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

·工程质量风险分类有哪些
    工程质量风险分类有哪些?目前从事工程建设的企业很多,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质量事件频频发生,这给业主带来了不少麻烦。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引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主观的,或者客观的。那么,工程质量风险分类有哪些?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工程质量风险分类有哪些?按风险因素的主要方面,又可将风险分为技术、环境方面的风险与经济方面的风险以及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等三种。它们主要有以下几类:1、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1)地质地基条件。工程发包人一般应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和地基技术要求,但这些资料有时与实际出入很大,处理异常地质情况或遇到...
·山阴海事律师:

·对于房子产权20年到怎么办?
    对于房子产权20年到怎么办?房屋产权是永久产权的,只是土地使用期到期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

·哪些形式不属于电子劳动合同
    哪些形式不属于电子劳动合同1.纸质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照片并不等同于电子劳动合同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应当以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为前提。若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签订纸质版劳动合同,为了保存的需要而通过扫描或拍照等电子形式储存下来的文件,并不属于电子劳动合同,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纸质合同做好保存工作的义务。2.网上备案的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电子劳动合同有的用人单位认为,其通过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和管理的电子信息系统,在网上办理了劳动合同的备案登记手续。因网上备案文件名称中含有“劳动合同”的关键字样,且记载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名称、用工形式等用工信息,应视为双方订立...

山阴海事律师
www.csj64.com
©Copyright 长三角律师网 since.2000
2026/3/15 23:33:36.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