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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2017年12月5日李欣租我产权房办公使用(有合同),一直微信续租正常交房租金到2021年9月5日。2021年9月27日我给李欣微信发催交房租8100元信息...
·昨天我回农村老家了,其目的是想问下村书记申请在老房子原地基造房子的程序如何办理的。可没想到村里回答说我的老房子前几天已经测量,已经申报省里去了,决定要拆掉,还说上面补发...
·我家楼上暖气管漏了把我家刚装修的地板给泡了,一些家具也泡了,楼上说给修不会给钱,那我们可以要求楼上赔偿全部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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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脚趾砸骨折了。我是从劳务公司派遣到工作单位上班的。交五险一金。上报工伤的材料中他们说病历本上的字看不懂有必要吗?
·我还想问下我们没做尸检,医院对我们说必须在48小时内做完尸检这点没错,可是根据法律规定在有冷冻的情况下7天以内做也不晚,这点医院并没有给我们说,当时我们是拿不出那么多的...
·我离婚五年了,离婚经正午法院判定的,对方一直不给抚养费,请问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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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不动产权证的模式和城市不动产权证一样吗,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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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祖上留下的房产,现在出现究方,因房子是祖上留给我爸兄弟两个的资产,两人的房子互相连在一起,因房产资产确权,两家互相商议合并方便管理,后因都想要祖上后建的房子,最后商议...
·房子名字是我母亲的,父母离婚后协议上写的房子归我所有,现在母亲要拿房子去贷款,没经过我同意,她能不能贷款的了???
·你好,我的身份证被他人在银行悄悄开户,我有权利挂失吗
·在租房过程中由于电压不稳是电器烧坏,应该怎么办
·能帮查找有个叫xx的在看守所里面吗?是贵州省黎平县水口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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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xx上被骗了700块钱可以立案."w990mamt20
·我是受害方,需要个人维权
·雇主口头通知雇员驾车前往麦地收粮食发生车祸的赔偿
·我想请你为我危房翻建一事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微信号 .
·我公司职工在上班途中遇到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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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求离婚。想争取三个孩抚养权.
·怎么给家属汇生活费外地的, .连云港市看守所
·楼上装修漏水,致我家顶部清水版变色变形,厨房瓷砖腐蚀,楼上拒不赔偿
·1某3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发传真称:“本公司有一批盐酸欲出售,每000元。如贵公司需要购买,请速与本公司销售部联系。”乙公司接到传真后,认为价格合适,便向甲公司发出订单,...
·正规足疗按摩店老板让她做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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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败诉了,想换律师
·起诉离婚改走那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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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宅基地的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准的或者具有完整宅基地批准手续载明的面积进行认定。(二)宅基地上房屋的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准的或者具有完整宅基地批准手续载明的面积为基底面积,以其基底面积为标准计算至四层。计算后根据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的原则进行认定。如宅基地批准手续未载明面积的,由专业测绘公司对每一宗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测绘,由项目实施主体、被拆迁人、村(居)民小组、测绘公司进行四方签证确认。在2006年5月1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房管理禁止违法加层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昆政发〔...

·外嫁女能否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外嫁女能否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外嫁女能否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关于这个问题,我国的法律没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但是,被征收人是否能够作为合法的身份享受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一个关键点在于被征收人是否是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标准,目前我们法律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但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一些地方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般而言,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认定一个人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

·刑法中民事枉法裁判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民事枉法裁判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刑法中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六条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违背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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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多少东西是犯法的 偷东西一定会构成盗窃罪吗
    一、偷多少东西是犯法的不管偷多少东西都是犯法的,偷东西不一定构成盗窃罪。盗窃可能是一般违法行为,也可能是犯罪行为。如果盗窃涉案数额达到当地刑事立案标准,就是犯罪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就是一般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买房怎么用?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买房怎么用?(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并将贷款划入开发商在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有哪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如何在离婚的时候确定轮流抚养主负之分?
    如何在离婚的时候确定轮流抚养主负之分?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对孩子的抚养权争个头破血流,其实,双方完全可以定一个离婚协议来确定抚养权双方轮流抚养。但是这样也得有个主负之分吧,那么如何在离婚的时候确定轮流抚养主负之分?我们给您进行了整理。一、我国允许轮流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二、轮流抚养需签订轮流抚养协议,那么协议具体有哪些规定呢?(1)协议应该明确、具体,并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在抚养方式上,包括对子女与直接抚养当事人共同居住、生活的约定;对限制他人代...

·超过合同的撤销权期限可以吗
    超过合同的撤销权期限可以吗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是一种权利,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既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该合同,也可以放弃撤销权,不行使该权利。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的撤销权消灭?本条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当事人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

·一、农民工师傅误工费咋证明?
    一、农民工师傅误工费咋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二、误工费证明怎么写1、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2、单位出具的误工减少证明,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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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吗
    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吗我们现在使用的所有的土地都是国家所有,我们对土地的存在也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我们购买的房子也是有产权的要求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时间规定的。那么,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吗,我们为您分享如下。(一)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的判定:不管是新准则还是旧准则,购入土地都应该作为无形资产,只是旧的准则中规定,购买了土地,建房屋的,要把土地价值一定分配到房屋价值中,而新准则不要求把土地价值一定分配到房屋价值中,可以单独核算土地和房屋的价值。(二)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核算的标准:一、对于购入的土地,在未确认土地使用用途时,应该记入“无形资产”科目;在改变土地使用途时...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十级工伤公司赔偿多少?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十级工伤公司赔偿多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十级工伤公司赔偿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其他法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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