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并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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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投资并购律师法律咨询·想请一名讨债或分成律师
·我父母有一套农场的房屋,它属于宅基地吗?农场发放过一本使用权证,我父母有权出售吗用地有哪些性质,什么性质的可以出售?什么性质的不可以出售?在2006年,我父亲私自将农场...
·你好高律师,有情权,钱权,权权交易疑难执行案件求助,不知道你办事处在哪。
·商州区投资并购律师:
·孩子报的培训班,没有去上,要求退钱,培训机构不给退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对方全责,死者是否应当为自身疾病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爷爷已经去世,名下有一套房产有三个子女,我父亲在今年2月份去世,请问这房子怎么分割,其余2个子女在我不知的情况下可以买卖或出租吗?
·我家的地基上有高压线,妨碍我造房子,我该找哪个部分反san我家的地基上有高压线,妨碍我造房子,我该找哪个部分反887653
·律师你好,我在两前给一朋友担保借贷5万元"44381682l"""借款期限3个月,这两一直交利息,最近我哪个朋友不交利息了,这个债权人就来找我还钱,我问一下,我应该承担...
·商州区投资并购律师:
·我在厂里发生了事故开车橦人了我在公司上班是做转运工作的,用液压车转,可是车放不进去,我就用叉车来铲。请问公司要我一人承担这合理吗?只是在派出所备案了
·法律条款关于查分的车位继续对外出租的规定
·离婚十年间户口所在地土地征用未获得赔偿
·父母的房子送给“儿子”了,现在儿媳和儿子闹离婚这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呢?
·叶律师你好!我有一张打工的工资欠条,对方总是说现在没有,可是都要了一年多了,还是说没有,让我等,我想请您帮我通过法律来要回我的工资,谢谢!
·商州区投资并购律师:
·我如何与湖北XX公司不按合同办理,一月内无法正常使用,我要求退没备租定
·我现在身患重病,心力衰竭和心肌肥大,为了看病把房子卖了,现在无家可归还没有工作能力了,我该怎么办?
·如果哥哥坐牢了妹妹还能当兵吗
·在培训学校新报了一个学*色彩的课程,但上了半天发现自己没兴趣,不上了,而且有好多人都不上了,我可以要求学校全额退a吗,如果学校不退我该怎么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
·了解拘留人员被拘留二十天了,还没消息呢,海阳市看守所
·商州区投资并购律师:
·看守所吃饭吃的饱吗
·大家好,现本人有一问题想请教,本人于6月在路上,与同方向行驶的骑自行车的老人,老人突然横过马路,与本人小车碰刮致老人昏迷,住院至10月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查实是同等责...
·我想查他的开房记录,但是他用的不是他的身份证,用的是别人身份证,但是我又知道他用别人身份证的名字
·请问一般要多长时间我朋友才可以出来
·我是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想问一下我们跟民警一起执法,当事人拒签,民警可以作为见证人吗."w990mamt20
·商州区投资并购律师:
·我的x套餐别人办理了取消不了怎么办
·你好,现在买房子属于实名制摇号买房,如夫妻一方摇号成功,夫妻另一方就得在开发商和公证处签合同时签放弃房屋所有权协议,这样房子就属于夫妻摇号方个人所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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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投资并购律师咨询解答·五年了,你应当及时索要的。时效已过,有点麻烦。 宋瑞岭
·独生子女跟夫妻离异没有直接的关系的。 潘兆忠
·联系当地律师。 weihaiyang
·商州区投资并购律师:
·对的,要承担连带责任 俞城峰
·委托律师辩护。 weihaiyang
·体育锻炼行为,风险一般自担。 weihaiyang
·但也不能说,是按买卖的来。 潘兆忠
·未决犯,其家属和其他亲人都不得见。 宋瑞岭
·商州区投资并购律师:
·租赁房屋合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网友
·不在担保期限内起诉,可能会免除担保责任。 weihaiyang
·要看程度是否严重,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联系何律师。. 岳阳仇伶
·行政执法权的行使必须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有执法权的机关授权,对于村委会的书记是没有这样的法律授权的。 秦卫东
·商州区投资并购律师:
·报警,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 weihaiyang
·提起侵权之诉吧。 潘兆忠
·如需协议,联系我帮你代写即可。 hsxls6666
·这要怎么处理. 匿名
·你只能问看守所。 宋瑞岭
·商州区投资并购律师:
·可以帮你代理,说说案情吧。 宋瑞岭
·理财也好,买房也罢,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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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投资并购律师法律常识·什么情况下能申请管辖权异议
什么情况下能申请管辖权异议(1)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2)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地域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其他地方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3)被告认为受诉法院同时违反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规定的,有权一并提出管辖权异议。(4)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标准的,被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法院管辖。(5)因仲裁条款或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而受理的民事诉讼,被告一方有权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受诉法院应就管辖权作出裁定。二...
·签订离婚协议后能反悔吗
一般在离婚协议签订之后,并不会马上就发生法律效力,通常是要等到双方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进行了登记备案的,那该协议才会生效。于是有的人就抓住这个机会,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那究竟签订离婚协议后能不能反悔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签订离婚协议后能反悔吗实践中,有的人为了达到迅速离婚的目的,将大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均答应给予对方,而一旦达到离婚目的,反过来又以显失公平等为由起诉。法律显然不能支持这种不诚信的行为。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可主张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可主张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是不作为形式,行为人都认识到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二)客观上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包括:①重婚行为。包括事实上的重婚和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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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没有使用是否买卖不破租赁?
一、房屋没有使用是否买卖不破租赁?在房子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构成买卖不破租赁,房屋没有使用和买卖不破租赁之间是没有关系的,“买卖不破租赁”的要式条件第一、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现实生活中主要从租赁合同是否办理登记、备案等方面判断);第二、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现实生活中主要从租赁物是否由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等方面判断);第三、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现实生活中主要从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使用是否承担了维护义务如缴纳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方面判断);第四、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二、租房合同的主要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补签的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补签的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补签的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只要是合法签订的,是有法律效力的。借条是借他人财物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因出轨离婚的案件是非常多的,特别是男方出轨的较多,女方一旦发现男方出轨,很有可能选择离婚。离婚就会产生财产分割问题,那么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
·是否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
是否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否则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约,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
·遣散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遣散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一、遣散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因解除等原因遣散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是劳动者年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
·商州区投资并购律师:
·父母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判定对于父母出资买房给子女
父母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判定对于父母出资买房给子女,离婚时怎么分,首先应该明确该房产的性质,是属于一方所有还是夫妻共有或是与父母按份共有。1、如果确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如果确定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那么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不进行分割。3、如果是和父母按份共有,那么就只对夫妻共有部分进行分割。4、如果确定为借贷,是对子女一方的借贷表明该房为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对双方的借贷,子女离婚时需要对债务进行共同承担。父母出资买房给子女,一旦子女的婚姻出现问题就会因此引发纠纷,以现在的房价而言,老年人在子女买房时的资助往往都是上万甚至几十万,这可...
·一、二手房交易政策?
一、二手房交易政策有哪些1、契税: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2、营业税(卖方):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2009年12月31日前优惠政策规定为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计算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超过5年(含5年)(2009年12月31日前优惠政策规定为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由出售方缴纳,计算标准为计税金额的5.6%(包含水利基金、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附加、房产税、印花税等税种);3、个人所得税(卖...
什么情况下能申请管辖权异议(1)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2)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地域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其他地方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3)被告认为受诉法院同时违反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规定的,有权一并提出管辖权异议。(4)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标准的,被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法院管辖。(5)因仲裁条款或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而受理的民事诉讼,被告一方有权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受诉法院应就管辖权作出裁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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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手房交易政策有哪些1、契税: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2、营业税(卖方):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2009年12月31日前优惠政策规定为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计算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超过5年(含5年)(2009年12月31日前优惠政策规定为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由出售方缴纳,计算标准为计税金额的5.6%(包含水利基金、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附加、房产税、印花税等税种);3、个人所得税(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