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马台镇海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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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上马台镇海事律师专业办理海事海商案件,具备处理复杂疑难海事海商案件的丰富经验,天津武清区上马台镇海事律师擅长处理船舶碰撞、提单、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上保险、拖航、租船、船舶建造及打捞合同、船员纠纷、国际货物运输、海事侵权责任等海事海商法律问题,致力于为货主、船东、货代、保险公司提供专业的海事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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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21012202(刘律师)

 上马台镇海事律师法律咨询
·请问县级人民法院未经申请人同意将申请保全的财产变更可以吗?被申请人自己担保可以吗?
·我提前给老板打招呼,他不给工
·我现在在工厂是实*期合同上写的是辞职三天就行现在要拖很久家里有事着急回去怎么办只能自离了."w990mamt20
·上马台镇海事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个朋友是在湛江某村当书记,由于该地方政府对于殡葬的方式都是强制要求火化然后再土葬的,该村有家村民办其丧事不屑这项禁令大张旗鼓采用直接土葬;该书记不知情...
·我做保安差不多两年了    刚进来的时候保安公司没提到合同和保险上班是按天计算  如果去劳动局告 ...
·5个人敲诈勒索7000元,不是主犯会怎么量刑
·律师好,初次容留吸毒会被判多久, 潜江市看守所家属会见
·我一个朋友打架据说对方眼球被打破了,现在对方在保守治疗,我们这边连对方人现在都见不到我就在想他们会不会伤的没那么严重,因为打架的性质是群殴,,我朋友也受伤了,我懂的好像...
·上马台镇海事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我想起诉离婚他一半没回过家介绍我们家还
·我有个朋友因*博被抓了,拘留十六天了还没有放出来,严重吗
·暂无
·所有手续齐全就是老说还没办好,
·当事人女儿医疗事故死亡,得到150万元死亡赔偿金,经律师和第一顺位人(死亡者父母及丈夫)的协商进行分配。分配如下:死者子女(小女儿5岁大女儿9岁)获得57万,父母48万...
·上马台镇海事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是这样的,我在几年前抵押了一套房子,然后抵押就是现在在监狱的这个人,然后他坐监狱了,在他没进监狱之前我们已经把这个钱已经还给他了,我要把这个房产证换成不动产产的,我问了...
·你好我问下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没什么财产他不同意离婚
·子女的户口入了父亲那边能否又入户回母亲那边
·无法提供工资单,提供工作证明按户籍标准理这个合法吗?
·没签劳动合被辞退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上马台镇海事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试用期辞职后公司扣工资不
·向学生贷款算犯罪没
·我家的厨房下水主管道堵了该谁负责
·张律师您好,我弟是个买菜的,有个小饭店每次买的菜,半年没付款了,现在人跑了,想咨询一下您,怎样才能要回这个钱呢,谢谢!
·中方公司在山东注册,在无锡活动,从事不锈钢贸易。在海外网上伪装成国家大中型生产企业,在收取加拿大公司预付款后,拖延生产1个多月,违反合同规定拒不交货。如何进入法律程序,...
·上马台镇海事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我朋友因为卖淫被临夏市公安局抓获,抓现场,有人证物证。请问可以保释出来吗?
·医院生产,非正常死亡。应该如何赔
 上马台镇海事律师法律常识
·临时工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
    临时工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一、临时工付出劳动理应签订劳动合同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临时工的本质是源于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发文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各省市各部门开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相对于有编制的“编内人员”,临时工被统称为“编外人员”。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临时工不签订劳...

·离婚子女和财产分配是怎样进行分割的
    离婚子女和财产分配是怎样进行分割的1、妻之间有书面约定的,按约定处理。2、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3、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4、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
    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近年来,由于经济竞争的激烈化,有的公司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加效益,常常采取与其他公司合并的方式来增强实力。合并真的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那什么是公司合并?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征对这些问题作了一个资料的整理,让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吧。什么是公司合并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这里,被吸收或者被合并各公司主体的消灭,不...
·上马台镇海事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一、60岁以上未签合同被辞退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60岁以上未签合同被辞退可以要求赔偿吗?60岁老人到了退休的年龄,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借款合同有哪些类型,借款合同包括什么
    借款合同有哪些类型,借款合同包括什么在借款关系中,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当事人一般不会选择签订借条,而是会书写一份比较完整的借款合同。就借款合同的类型来看,法律中作出了一些规定。那究竟规定的借款合同有哪些类型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借款合同有哪些类型1、金融机构违反《商业银行法》规定而签订的借款合同;2、关于贷款人为非金融机构企业的借款合同;3、金融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借款;4、关于政府部门根据政策发放贷款而签订的借款合同。二、借款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纠纷虽然《贷款通则》规定,各级行政部门不得经营贷款业务,但从最高院的判例来看,并...

·批捕后缓刑可以适用吗?
    一、批捕后缓刑可以适用吗?根据判决情况而定,缓刑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缓刑有规定: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交通事故在当前社会是时有发生的,虽说这并不是什么好事情,但是如果发生的话我们还是需要去解决,需要妥善的安排这些事情,出现事故后过失的一方是需要给予抚养费和赔偿金额的,但大部分人都不了解应该如何计算才是正确的。那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是什么呢?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盗窃罪数额的认定是怎样的
    《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盗窃罪做出了较大的调整,首先取消了此罪的死刑处罚,同时也对构成此罪的情形做出了规定。实践中,要是有入户盗窃、扒窃、多次盗窃等行为的,此时会直接认定构成此罪。但对于一般的盗窃则需要根据数额认定是否构成犯罪,那盗窃罪数额的认定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盗窃罪数额的认定是怎样的(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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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婚前房产如何分割?1、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女方,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离婚房子归谁?此种情况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

·合法追债不侵犯名誉权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
    合法追债不侵犯名誉权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一、合法追债不侵犯名誉权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合法追债不侵犯名誉权答辩状的内容有:答辩人、答辩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但由于答辩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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