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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路街道离婚律师法律咨询·我还想问一下我们没有共同财产一分也没有借条当初因为没想到离婚写的是10还清我是不是应该在让他重新打个借条给我爸在让我父亲到法院起诉他不是耍赖想不还就是不卖车一次性还钱握...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正式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家伤到腿,请病假,治疗恢复后,和单位申请上班,单位不安
·我和我老公是别人介绍的,认识不到二三天就订婚了,过了几天就去登记结婚了,过来一个月发现我和他没有感情基础,决定离婚,但是订婚的时候收了五万的彩礼,要还给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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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十几万的工程开工前需要哪些手续?在没有手续估情况下开工违法吗?非正常开支挂在正常开支帐务上合法吗?
·高速公路上压了应急到的实线,被拍到一般扣几分
·你好!我老公被人打了,去医院检做CT检查诊断为,甲状软骨骨折,喉返神经挫伤;颈部软组织挫伤,伤情鉴定能定轻伤吗
·当前个人无法提供劳动合同,但能提供老板的纸质证明和工资发放证明,保险公司会不会以提供的标准理赔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为了打工还怕用人单位说年龄大了,使用了假身份证。您看违法吗?怎么处理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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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银行卡被江西南昌市经济犯罪邢贞大队给冻结了、而且我也去做了笔录、还是不给我解冻、请问我该咋?
·去年11月参加了一次电影作品众筹。对方许诺高额利息,借了对方13万,借了以后,多次约定的还款时间,都未能还款。现有对方身份证,转账记录,和视频借条。现在已经过了借条的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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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在什么地方
·行人横穿高速公路被撞死应该找谁赔付较多
·别人欠帐不还,没写借条,怎样起诉
·您好,咨询下贵律所是否可以承办当地代理商的房产担保和个人连带担保的办理?相关的流程咨询下。谢谢!.
·我是湖南的,我原来的一个朋友是四川达县的,他在山东招远搞投资到我这里借资10万元,有两年了,一分钱没有给我。我想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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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是开货车司机,年前有老板叫他拉了两车垃圾共11吨,现在被环保局起诉环境污染罪!老板也一起被起诉了
·您好!咨询一起本月9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晚上8点多我家宠物狗横穿马路时与行驶中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宠物狗没有牵引),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摔出近10米,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与宠物...
·我父亲在1979时由XX事业单位考试录取进去上班,第一在该单位管理后勤工作,第二调配到该单位的下属单位担任会计至199912月8号(但在这期间没有签定任何的劳务合同,也...
·我们是回迁安置房,每7平,父母4的一套房子。现在父亲去世了,产权成了弟弟的名字。但是我们都
·在吗?短信,微信,可以昨晚出轨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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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已经分居多年,现在和他离婚,他不同意,该怎么办呢?
·离婚十年间户口所在地土地征用未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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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路街道离婚律师咨询解答·直接联系监狱。 weihaiyang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太公钓鱼
·咨询银行. 岳阳仇伶
·上杭路街道离婚律师: 13920601622(崔律师) 13752380116(李律师)
·侵害了你的获得报酬权,应当纠正。 宋瑞岭
·公司的做法不妥,你投诉吧! 宋瑞岭
·有证据可以起诉。 weihaiyang
·首先得看是否符合工伤的规定。 weihaiyang
·请到相关办理部门咨询。 太公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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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多了吧。 weihaiyang
·自行协商解决。 潘兆忠
·考虑通过诉讼维护权利 张锦天
·可以委托律师会见。 weihaiyang
·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起诉。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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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后,你想解决那些问题?有何诉求? 宋瑞岭
·如系判决离婚,你应当申请强制执行。 宋瑞岭
·离婚要么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要么去法院离。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伤害的部位,程度决定等级,具体可以咨询工伤鉴定机构。 weihaiyang
·上杭路街道离婚律师: 13920601622(崔律师) 13752380116(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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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才可以见一次,每月什么时候见,都有意见的。 潘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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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路街道离婚律师法律常识·员工车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员工车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员工在上下班途中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然后获得工伤赔偿。当然单就车祸来讲,也是可以要求肇事者进行赔偿的。那么员工车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一、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这样可以吗?
一、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这样可以吗?员工在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视员工的伤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依据计算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编辑本段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
·我们作为劳动者,在辛勤工作的时候总希望自己的付出能够得到应有
我们作为劳动者,在辛勤工作的时候总希望自己的付出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但我们的权利难免有被侵犯的时候。当我们身为劳动者的权利被侵犯,自身的合法权益无法实现,这时就要寻找相关法律的保护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里我们将带您看一看劳动合同法如何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如何保护劳动者利益?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上什么岗位拿什么工资,确保实现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
·上杭路街道离婚律师: 13920601622(崔律师) 13752380116(李律师)
·什么样的的借条算伪造?
什么样的的借条算伪造?任何人不得伪造或者变造借条,伪造或者变造相当于用虚假的借条去进行诈骗的一种犯罪行为。在民间借贷中,一般借款人都要向出借人出具借条,以证明借款事实,并就借款的有关事项进行约定。在正常情况下,借条完全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在诉讼中,出借人只要出具了借条,就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如无特殊情况,应该认定借条的证据效力。审判实践当中遇到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受威逼、胁迫,委心写下借条;2、赌债,无钱还不得已写下借条;3、伪造借条,如伪造签名、印章等;4、借条被出借人拿到后,出借人未实际向借款人付款;5、在饮酒、吸毒等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出具的借条;6、对借条的数额、还款日期、利息约定等内...
·正常驾车撞死人没有责任判刑吗?
正常开车撞死人,没违规,不构成犯罪,也不会坐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尽管我国法律严格禁止酒驾,但仍然有不少人因为酒驾而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在实践中,因为酒驾撞死了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如果要需要承担,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下面,我们马上一起来学习下相关知识。在我国...
·骗购外汇罪会判得重吗?
骗购外汇罪会判得重吗?骗购外汇罪会判得重,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条【逃汇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骗购外汇的具体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骗购外汇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包括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登...
·重组家庭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重组家庭的孩子有继承权吗?重组家庭的孩子和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可以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
·农村老人的耕地如何继承?
农村老人的耕地如何继承?农村老人的耕地不可以继承,农村耕地是家庭承包所有制,其承包单位为户。在承包期限内,即便家里老人去世,但承包的农户依然存在的,该农户仍享有承包土地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如果由于家庭成员户口全部转为非农,致使农户不存在的,那么发包方应收回承包地,也不存在继承问题。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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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后取走存款怎么判
分居前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居后取走存款怎么判,分居后取走存款算不算盗窃,会追究刑事责任吗?国家法律有没有对这方面做相关规定呢?这就是您关心的,也是您所不明白的地方。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为您解答。一、分居后取走存款怎么判1、《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婚后分居,经济上各自独立,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分居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等于当事人控制下的钱物可以随意处置。窃取当事人控制下的钱物挥霍,数额较大,其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依法...
·离婚抚养权开庭程序是什么?
离婚抚养权开庭程序是什么?一、离婚抚养权开庭程序是什么?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
员工车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员工在上下班途中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然后获得工伤赔偿。当然单就车祸来讲,也是可以要求肇事者进行赔偿的。那么员工车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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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这样可以吗?员工在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视员工的伤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依据计算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编辑本段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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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购外汇罪会判得重吗?骗购外汇罪会判得重,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条【逃汇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骗购外汇的具体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骗购外汇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包括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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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后取走存款怎么判
分居前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居后取走存款怎么判,分居后取走存款算不算盗窃,会追究刑事责任吗?国家法律有没有对这方面做相关规定呢?这就是您关心的,也是您所不明白的地方。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为您解答。一、分居后取走存款怎么判1、《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婚后分居,经济上各自独立,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分居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等于当事人控制下的钱物可以随意处置。窃取当事人控制下的钱物挥霍,数额较大,其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依法...
·离婚抚养权开庭程序是什么?
离婚抚养权开庭程序是什么?一、离婚抚养权开庭程序是什么?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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