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工业区建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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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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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宝山工业区建筑律师法律咨询
·派出所给我打电话要求做笔录知道了买过的一家xx店售假被抓金额总额一千元左右如何取得赔偿卖家已经被抓还可以起诉么?需要哪些证据?
·我老婆天天在手机上赌博,我要举报这个网站,怎么举报
·我在2020年11月份委托灌南*屋吉屋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卖了我在港利上城府邸的一套二手房,总价75w,现已到账74.5万,中介压了5000元说是物业和水电交割费用,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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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把我相片和侮辱我的文字发在抖音上
·老板拿我身份证去开发票,对我个人有什么影响呢么?会承担法律责任么."w990mamt20
·通知我交税15日16日去交告诉我罚款50元我想问问对吗?
·请问家庭暴力怎么取证?
·您好,我想咨询下,学校是开放性的学校,什么人都能进来,学校安全措施没做好,校园死角没有摄像头,没有保安巡逻,校园围墙形同虚设,一个成人脚一跨就能翻进来,二楼楼层很低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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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企业关闭,补偿金算法里平均工资包不包含加班费?
·如果在第三国的超市里拿了东西但的确是忘了交钱,被起诉,但不想应诉,跑回国内,会影响以后再去第三国家?那些东西不到20元钱
·秦律师您好,我姐夫交通事故现在南三院治疗,因家人对交通事故这一块不是十分了解,需要委托一位律师帮忙解决前期关于事故认定,后期诉讼等
·我在外地打工,离婚可以不回去吗,我想离,长期分居,又是二婚,感觉自己很怕她.
·请问在工地做小工140元钱一天,工伤8级能赔多少钱."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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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找张律师代理一个不当得利的案件,他是否有时间接待。
·我是去年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在甘河滩工业园区做了一间门卫室,没有签合同,那个老板说好的是做完了一起付钱,但做完之后就给了200块,其他的一只拖欠到现在,打电话也不接最后...
·事发万宁市东和农场挪用公款请了解一些情况
·我们是在2014年8月离的婚,当时是她提出的,并说是假离婚,什么意思呢?因为她不是本地人,总觉的我们姓尹家的人对她不好,没有把她作为自家人看待,她想要去报复一下,意思就...
·离婚官司一般要好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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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收款被异地公安机关冻结
·我在xx的分期是4000多块钱有半没还现在准备还但是逾期费用涨了一半还多请问这样合理嘛
·我爸妈年己90岁,爸老说话不清楚,脑有时糊涂,妈妈脑子有时糊涂有清楚,现在子女要爸妈将他俩的房子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请问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是做金融行业突然被刑侦大队把公司查封,员工都带走了。也不知道什么情况。人是22/8中午带走到现在,也一直没人通知。刑侦大队来带人的时候,把办公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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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犯盗窃罪要拘留多久?如何取保?
·劳动仲裁申请已经立案,7月8号开庭,本人有事不能到场,想请律师去代我开庭
 上海宝山工业区建筑律师法律常识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不仅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会构成犯罪,就连过失行为造成他人重伤的行为,也是被评价为了犯罪的,即《刑法》中的规定的过失致人重伤罪。而想要了解此罪,就要弄清楚,法律规定的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犯罪构成有什么内容。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杖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及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总分,亦应属于身体,但可以自由装卸的则不属于身体。(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伴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认定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需要注意...

·如果银行辞退员工给钱吗?
    如果银行辞退员工给钱吗?一、如果银行辞退员工给钱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上市公司债券有哪些?
    上市公司债券有哪些?一、上市公司债券有哪些1、短期企业债券、中期企业债券和长期企业债券短期企业债券是指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企业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2、记名企业债券和不记名企业债券如果企业债券上登记有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资和领取利息时要凭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转让时要在债券上签名。同时还要在发行公司登记,那么它就称为记名企业债券,反之称为不记名企业债券。3、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信用债券指仅凭筹资人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担保的债券,信用债券只适用于信用等级高的债券发行人。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发行的债券。保证债券是指由第三者担保偿还本息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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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财产权怎么定罪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又犯侵犯著作权罪的;(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3)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去界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婚前财产的详细界定“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里对房产的问题做了进一步的说明,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

·婚姻诈骗间接证据有哪些
    婚姻诈骗间接证据有哪些一、婚姻诈骗罪构成《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而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这是明确规定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欺诈婚姻不属于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要成立诈骗罪,主观方面要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客观方面要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得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刑法条文方面从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

·撞车后对方责任怎么处理?
    撞车后对方责任怎么处理?撞车后对方责任处理方式是先由保险理赔,不足部分再由对方个人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

·在我国合同撤销的条件有哪些
    在我国合同撤销的条件有哪些日常经营和生产过程当中,合同的存在就是为了约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正常情况下,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了法律效应。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下,合同是不允许进行撤销的,但是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当事人可以履行合同的撤销权,那么在我国合同撤销的条件有哪些我们特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在我国合同撤销的条件有哪些?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a、必须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如果仅仅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并且不影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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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立即终止吗?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立即终止吗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立刻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不是全日制的劳动合同时没有法律保障的。《劳动合同法》第68条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明确的定义,该条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1.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类特殊的用工形式。全日制用工的本质是一类用工形式,因此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民事雇佣关系;双方达成的协议是劳动合同,而不是民事合同。在实践中,非全日制工作形式多样,包括家庭和个人雇工中的小时工,但是根据...

·哺乳期离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离婚,是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才会发生,而女性的哺乳期又是一个特殊的时期,那么,哺乳期离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哺乳期期间对女性有什么特殊的照顾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离婚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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