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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证券律师法律咨询
·南阳市,看守所吗,我弟在8月9号被南阳派出所关押起来,为什么不通知我家里人
·请问律师你们受理交通肇事逃逸案的追逃吗.
·店里一个服务员因为顾客手一碰把汤洒在另一个人(此人不是消费者)腿上造成烫伤,她要住院,不肯出院,这个责任老板要负全责吗,然后他家人来闹事锁店里门,哄走客人是否要承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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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轮胎被抢以后我们已经报案派出所当时断定是民事纠纷原因是这样的当时我们是去给一个用户更换轮胎但是这个用户不符合更换标准当时他车上的轮胎还不是我们车厂家配套轮胎而且也...
·我在XX贷里借了10000块,但在APP里的确显示了10000待提现,但是要一百块的手续费,给了之
·机动车放公司宿舍车棚,被偷了,公司是不是要负责任,宿舍有门卫
·本人通过中介在苏州S苑看了一个小户型房子,因为是安置房现在没有房产证,房子总价为35万,先付30万,等房产证下来过户后再付5万,。这样安全吗,通过中介要签一份房屋买卖合...
·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没帮买社保、这三个多月被降扣工资、现在叫我走人,请问我可以要得补偿吗?我在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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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男友同居,以怀孕,对当抵赖。
·现在我们村正在进行城中村改造,但是我们家里面有两个儿子却只有一处宅基地,现在村里也不给办理宅基地证,请问现在我们村民可以自行办理吗?现在这个时候还可以办理吗?
·刘大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刑事冤案当事人。已经蒙冤25年了。现在才找到证据(同案口供)。我据此能向最高院申诉吗?敬请赐教!
·你这边是安徽安庆的么我有个债权纠纷想让你们代理下追讨诉."w990mamt20
·本人和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署过什么现在不明确,后在被告诱导下进行付款,金额为5899元,特要求被告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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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长岭镇能在随州拿结婚证吗?
·政府拆迁额外的面积补偿以口头答应(事后在证明材料上并有文字证明),当事人调离这口头协议是否有效?
·你好,王律师,我是一位需要法律援助农民,我有一个案件需要咨询你,希望你看到我的留言联系我
·我爸帮别人(信待员)找的户头待的款,可是现在信贷员出车祸死了,我爸这也没啥字据,他家里也不认,现在银行找我爸帮找的那几个户头要款那,该怎么办知道的帮帮忙谢谢急急急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娃娃被金堂水城派出所带走,为什么家长没接到任何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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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自己想着省吃俭用勤奋工作挣钱预备五时间把债务还清,但前段时间看了一下信用卡账单,一时间不到还款金额翻了一倍多,你说照这种翻法自己那有可能还得清,能否请教一下我该怎么...
·1、今四月通过中介租了一套房子,最近由于下雪后天气转暖客厅铺的瓷砖产生拱起的现象,我们自己找师傅看后说是天气原因热胀冷缩造成的,现在房东非要说是我们弄的,而且说不管是不...
·我和我媳妇结婚三四了,结婚时我媳妇的龄不够可是现在够了他还是给我"20814931l"""户口在么办啊,老是推脱各种推辞就是不给我们,孩子刚出生一个月多了,我和岳母商量...
·2011年开始,代理人到法院立案时,其委托书要经过公证才行吗?
·请问我孩字的报销手续全,从八月分到现在他们总说没拨过资金来,南宫卫生局一开始说三个月...我该找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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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公司没有发工资,应该咋."w990mamt20
·您好!请问营运车辆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三门证券律师法律常识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包括哪些方式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包括哪些方式呢?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略作发展,将转让的方式规定为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其他合法方式”一般包括: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下文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讨论实际上也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讨论,所以说,“转让”有广、狭两个概念之分,当“转让”是广义概念时,它包括所有的以权利主...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请求认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的,这是由于在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但由于两者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等所导致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关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时,需要根据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的法律依据,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的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

·拆迁者强拆空心房违法吗?
    拆迁者强拆空心房违法吗?强拆空心房是不是违法的,要依据强拆的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是未补偿通过暴力的方式强制拆除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严重的甚至会构成犯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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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担保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最高额担保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最高额担保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担保合同的诉讼时效是6个月,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

·开发商一房多卖的该怎么处理
    有时候开发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商品房对价,选择将一套商品房出卖给多个购房者,也就是一房多卖的情况。而此时,商品房只有一套也就是说其中只有一个购房者能够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那面对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情况要怎么处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开发商一房多卖的该怎么处理对于开发商存在的“一房二卖”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规...

·南京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怎么规定的
    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城乡改造的工作是一个长期的比较认真而道远的工作,在城乡改造的过程当中,有些情况下可能遇到的困难会比较多,比如说当地的户主不配合拆迁方的工作等各方面的问题。都是需要当地政府耐心的,有条不紊的去进行解决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南京征地补偿标准2017是怎么规定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保障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03〕1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既遂怎么判?
    在我国存在着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从严重程度上来说,故意犯罪,他肯定要比过失犯罪严重。这也是为什么我国故意犯罪的处罚比过失犯罪处罚严重的原因。当然,在犯罪的形态方面也存在着未遂和既遂,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既遂怎么判?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既遂怎么判?故意杀人犯罪既遂的量刑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二、犯罪中止《刑法》第24...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个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个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您都知道的是我国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归公民所有的当然,为了切实的保护土地当事人的合法的权益,我们国家关于土地使用权这个问题,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比如说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但是抵押必须符合相应的管理很多人想知道。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个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个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权人同意抵押有效吗为切实保护土地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抵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等土地管理有关规定,抵押当事人必须依法订立土地抵押登记合同,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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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可以少给一些吗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具体的数额,此时考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子女实际生活需要、父母经济收入等等。那么此时,抚养费可以少给一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抚养费可以少给一些吗抚养费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少给,但只局限在某些特定情形。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出现下列情形的,抚养费可以少给: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2、给付方长期患病并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数给付,而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又有抚养能力。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

·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包括哪些
    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包括哪些一、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包括哪些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主要包括:1、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伙企业解散如何清算?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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