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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梓镇债权债务律师法律咨询
·公司因为你的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然后扣员工的钱。算是犯法吗?劳
·如果一个人将另一人的手指折断这算是故意伤害中的重伤吗?如果是以前就有一年的刑罚在特殊情况下将别人打至这种程度加刑会加多少呢?对方开口要赔偿金35000元但无奈没有凑够赔...
·我18岁了还没有户口我怎么办啊有谁可以帮助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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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去陆川。人民法院搞离婚。离婚要出什么证明吗?分居已经三年,他在外面已经有两个孩子啦。我农村人没车没房。我带着四个孩子。
·3月份的购货合同,因为膨胀螺丝有(下查)12*80的实际长度在12*70。我们是发给江苏的客户,然后他买给国外了。现在就是发过来律师函。客户现在要求我们重新在发一次货,...
·我在公司做了16,公司没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在公司不忙了,公司找理由让我们辞职,请问我现在辞职能有赔偿金吗?
·您好!我辞职今天到期,但有事回家了能过几天到公司办手续么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1)大理法律问答顾问
·打架对方已经报案然后私了怎么签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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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荔枝事件,如何要求赔偿金?
·我父亲过死以后,留下的崇明港沿镇几间房产,目前还在他的名下。房产当时父亲给我的,突然死亡没有来得及过到我的名下,现在要过道我的名下,如何操作。
·您好。我想问一下孩子从出生满月了我们出来租房住。现"35030194l"""离婚了我想回一下孩子该怎么办?我是一儿一女。女儿今岁了儿子今3岁半。是儿子出生后由于各种问题...
·我是一名国企职工,由于单位2018全医保没有交清,古我0182月份住院报销不了,现单位
·你好,属工商局管理,可以到当地工商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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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她十年前婚外生了一子,当时把户口上在她胞妹户头上,(因她胞妹也有一个年龄相当的孩子),当时是办的双胞胎。现在,她想把孩子的户口转到她自己的名下,她应该怎样...
·你好,我的官司赢了,被告拒不还钱,我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我和朋友路过一辆车,然后有东西从楼下扔下来,把车前盖砸了,我两就过去看了一下。之后车主,调到监控,一口咬定我们砸的车,还要报警,请问我该怎么办。当时是夜晚."w990m...
·我因单位外派它省工作,去外地前体检过身体,没有问题,但是在异地工作三个月后发现肿瘤,在异地工作时间长,休息时间短每天只有五小时的睡眠时间,饮食也很差,我这样能不能"36...
·你好想知道如果请你们进去看守所见一见家人需要多少钱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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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民事起诉状什么收费?
·广西桂林临桂县的阳光工程是不是非法传销
·厂里是单休和双休,单休星期六上班为正常上班,这是否符合《劳动法》?如不符合应该如何向有关部门反映?急
·10前买的是病故人的名字因父母当时已过
·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上一家公司入股了,当时约定的是离职可以退股x退钱x,我入股了5万,应该现在值20几万,然后公司现在拖着不给我,这种事你们处理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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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报警处理;2、若你的伤构成轻,对方的行为还构成故意伤害罪;3、所有的赔偿费用由打人者支付。
·我父亲在武进前黄的一家企业上班出了工伤,现在已经出院3个月多了,右手拾指基本上是失去了功能了,后来去找公司,公司说只给误工费,不赔尝。公司没有和我父亲签劳动合同,也没有...
 桑梓镇债权债务律师法律常识
·产品责任纠纷谁可以管辖 
    产品责任纠纷谁可以管辖一、产品责任纠纷谁可以管辖由于产品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地。具体到产品责任诉讼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即为缺陷产品投放市场的地点;结果发生地即是受害者受到损害的地点。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者、产品销售者、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

·新公司法转让股权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新公司法转让股权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在公司的运作过程中,常常会为了吸收某人或资金而转让部分股权,也可能是原股权所有人不愿意或不可抗力不愿意再承担公司相应的责任或者义务而转让股权。那么新公司法转让股权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

·一、夫妻离婚时如何财产保全?
    一、夫妻离婚时如何财产保全?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处境就近选择法院。)2、受理时间: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3、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4、担保:一是申请人。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没有提供的,会裁定驳回申请。二是被申请人。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解除保全。5、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二、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夫妻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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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怎样争取到两个孩子抚养权
    女方起诉离婚怎样争取到两个孩子抚养权?女方要向法官证明把抚养权判给自己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才能争取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起诉离婚需不需要请律师?
    我国每天都有大量的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有些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和平解决,而有些则通过诉讼离婚方式结束婚姻关系。一般来说,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当事人就只要走法律程序了。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目前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可以代理这种案件。一、起诉离婚需不需要请律师?起诉离婚,聘请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享有诉讼参与权,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享有自主权,决定是否聘请律师。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语...

·哺乳期妇女是否能刑事拘留?
    哺乳期妇女是否能刑事拘留?一、哺乳期妇女是否能刑事拘留?可以刑事拘留,但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二、哺乳期法院能判刑吗可以判刑。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

·一、醉驾的车辆上路会如何处罚?
    一、醉驾的车辆上路会如何处罚?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3、酒后或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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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招解除劳动合同书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公招解除劳动合同书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只要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遵守解除预告期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预告期是各国劳动立法的通行做法。劳动者在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权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解除合同预告期,即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三十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性,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这样也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化。否则,将会构...

·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案件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明确的直接规定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的情形:一、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涉及离婚、收养关系等)对不在中国大陆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对人身自由受到合法限制的人提起诉讼具体包括: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三、被告被注销户籍的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条)四、追索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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