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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已发,对方不付款怎么办?
·我在国外是做保温的,在砌砖的时候老外在我上边吊了一块砖头,把我的手砸到了,在医院缝了一针做片子手骨有两条细缝,医生说骨癞,工司不管我该怎么办?我有工伤吗?
·老师骂学生不懂做人,难听的话,犯法吗san老师骂学生不懂做人,难听的话,犯法吗88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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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得车让大车追尾了!挺严重的如果不想修了直接赔钱可以吗
·交通事故住院自己花费一万二千要求对方给钱对方要求先去保险公司说是对方付的钱,证明一下拍照按手印签字然后再给钱,证明以后签字以后说给钱的时候对方跑了,保险公司把钱给了对方...
·我和一家公司签约了一份合同可是现在我不想做了不知道算不算维约合同签约的时间是一年公司要求的是做一年看我做的效果如果效果不行自动取消合同如果不做要求赔偿合同不能改签吗
·我闲鱼网站 上卖了一笔订单5500元的货物,发货前协商好了,配件出的,不包好坏售出不退,验货签收,签收后没有任何售后的,结果买家签收了拿回去之后才说货物有问题...
·孩子在水上乐园磕掉了三颗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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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钱未给一直拖欠
·我弟媳三月份被前男友以诈骗启诉法院被判一年两个月,钱七月份以还清,现在在衡阳市女子看守所。家人能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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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邵律师。我之前在温州龙湾区一家教育机构的门店做管理,因该公司老板欠薪,现在劳动仲裁已经裁决生效(7月3收到至今已有17天),对方仍然不给工资还到处造谣我,把我当时...
·你好!之前谈过的女朋友,借我四万多多元钱,现在要分手,钱应该怎么讨回???谢谢!
·你好,请问一下我老公现在病了,如果不幸去世,他名下的房子归谁所有?将来要卖这套房子会出现什么情况?有没有必要立一份遗嘱?
·拖欠员工工资,打电话直接挂了还叫走法律程序.工资都拖欠三个月了。
·老父亲骑摩托车超同相行驶的三轮车导致逆行撞对面而来的汽车发生事故,父亲骨折对方无伤,对方车速过快刹车痕米远,路况是农村的弯道父亲是左转弯。请问责任怎么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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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被镇村强占请问如何维权
·没有结婚证异地能离婚吗两个人都在大连有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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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节假日上班。为什么不能拿三倍工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猜你喜欢咨询推荐咨询专题节假日工a节假日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国家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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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啥时做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啥时做伤残鉴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及相应司法实践经验解答如下:第一,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段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第二,建议您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第三,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您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津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

·一、房屋买卖合同诉讼律师费多少?
    一、房屋买卖合同诉讼律师费多少?房屋买卖合同诉讼律师费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对于合同纠纷类案件律师费一般按合同标的额收取,律师会依据该案件的难易程度、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具体的比例,具体可以和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律师收费考虑的因素是: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费是怎么规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继承
    一是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其二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第一类房屋,从取得主体划分有两种:一种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即本村村民,通过出资购买或者置换取得;一种是非本村村民(通常是城镇户籍人口),其出资购买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房屋。第一种: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之规定,因小产权房屋未取得产权登记,基于此,法院认为,关于该房屋的权属问题不属于法院审理范围,则继承纠纷中法院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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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过堪验调查、检验、鉴定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事故责任认定: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商品房购房合同如何更名
    商品房购房合同如何更名?1、合同已在房管部门备案的,先到房管部门撤销备案,并取得备案合同注销证明。2、从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下载《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或变更信息申请表》,双方认真填写,并签字盖章。3、撤销网签合同的,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解除合同书面协议,携带双方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撤销合同理由凭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或变更申请表、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授权委托书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买卖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4、变更网签合同信息的,由企业携带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合同理由凭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或变更申请表、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授...

·哪些是无效婚姻的情形?
    众所周知,经过结婚登记手续后,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并不是所有的婚姻关系都是有效的。婚姻有有效和无效之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一些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人是不能结婚的,但还是有人瞒着自己有病的事实与另一半登记结婚。哪些是无效婚姻的情形?为了让您有更全面的了解,下面我们将为以一个案例为您详细解答。一、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无...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实施细则是怎样规定的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实施细则是怎样规定的1、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的,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个小时,每周不能超过24个小时。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根据曾经的劳动仲裁案例,也是要付加班费的,支付标准跟全日制相同。2、是否要签订用工协议答案是不一定,以双方自愿,双方可以选择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来约定。虽然法律规定可以口头形式,但是为了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最好还是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以便保障双方的利益。3、关于试用期根据劳动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作是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所以,只要开始工作,就应该按照说好的酬劳标准计算。4、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多家单位签订用工协议。这与全日制的劳动用工...

·工程质量和质量定义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和质量定义是如何规定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所说的质量是指产品适量,只有符合只要要求的产品才能安全食用、使用;所谓工程质量是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投入市场使用的工程一旦由于质量问题问题发生事故,则不仅会到来财务损失,也会对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但这些都是对工程质量和质量定义比较肤浅的理解,下面就来一起了解下,比较专业化的理解吧。一、建设工程质量的含义是什么?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建设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除具有一般产品共有的质量特性,如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等满足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及其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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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全文财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全文财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

·土地使用权产权是多少年?
    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但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限制的,到期后需要续交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权会根据实际土地用途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住宅用地产权是七十年,而商住用地产权是五十年。下面就由我们来为你详细讲解一下土地使用权产权是怎样的。一、土地使用权产权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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