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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有欠条,又到五团司法所调解了,出具了调解证明,马上到还款期了,欠账人一直没有还款,一直说没有钱。
·给里面人寄东西填什么号码
·在某公司上班试用期中因自身原因离职(已提前三天告知)公司以未完成工作交接为由不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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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10月11日和房东找某中介公司签了一个买二手房的居间合同,约定于11月10前签订买卖合同(因房东妻子要在这时候才回国,产证上也有她的名字),并...
·电动车过路口被大货车撞死,死者有两个未成孩子,0多岁父母,抚养费怎么赔付
·请问如果会计公司接受委托代理记账,在代理的过程中,为其代理的企业申请到地税发票,但是发票由公司里的内部人员负责开具,如果将来发票在使用的过程中,该公司有套票违法行为,会...
·律师,我卖摩托车与人只写了买卖合同,请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情还会找我吗?要不要过户呢?
·你好,昨11日签了份房屋租赁合同,没交定金也没交接房屋,112由于特殊情况向中介提出不再租赁,这种情况算违约吗."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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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执行罚款。没交,但是家属住院了需要这笔钱,但是这笔钱又被法院冻结了,应该怎么提交申请材料
·2015年江苏省高级法院判决书分析认为申、被申双方签订是承包合同(被申伪造)侵害第三人土地经营权等利益,现2018至2020年一审二审法院查明事实,确认申、被双方签订是...
·您好!我想问一下新都区拘留所具体位置
·法定代表人可以申请注销分公司吗
·我在南京美容院移植睫毛花了2万,效果不理想,可以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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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老用管辖异议做借口
·我朋友因贩卖运输x品判无期徒刑,我因患尿x症怕他出狱看不到他了想去探监。请领导批准并告之程序。谢谢领导i
·请问2017的农村客运然油补贴来了吗,
·在广州购房,开发商未告知所售房屋旁近距离有高压线的不利因素,售楼部现场沙盘也未标出高压线,申请退房退款,定金加部分首付房款共计7万元,可以有希望么
·别人给我加工服装我给了加工的钱,,他说没给,,,因为以前是好朋友,现在他叫他爷爷又来要怎么办,还赖在我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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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市户口在长春郊区买房如何过
·人身损害赔偿,房产保险合同赔付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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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军龄不算工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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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需要取保候审,如何收费?
·二轮承包发包人不在场土地被人签字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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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死亡五五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五五责任吗?交通事故一方死亡可能会出现五五责任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叁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叁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叁十万元以上的。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

·2023年劳动关系解除的认定具体有哪些?
    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者自身素质也在不断提高,对于自身权益也有更深的了解,但对于劳动关系解除这块内容还不是很了解。劳动关系的解除认定有很多种,有很多特殊的情况也会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那么,2017年劳动关系解除的认定具体有哪些?这里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

·辞退员工却不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辞退员工却不补偿的情形有哪些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被公司辞退不赔偿怎么办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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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法未分配利润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是保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很多有关公司的规定都在公司法中有所体现。合理的利用公司法,能够维护我们正当的权益。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而未分配利润是公司中所有者权益的内容。公司法未分配利润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我们来了解一下。为了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的余额,企业应设置“利润分配”科目。同时在该科目下设置下列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利润归还投资、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等。  1、将“本年利润”科目余额结转至“利润分配”...

·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遗嘱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经济建设的开放,农村很多年轻人因为工作和生活大部分在城市的原因,导致把原来在农村的户口迁移到了城市。当户口发生变化后,可能就会涉及农村房屋的继承问题了。因为大部分人即使户口迁移了,但是父母的户口还在农村,当这部分人的父母去世后,他们的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问题。一、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一、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明确规定公民所有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法律对于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无限制,故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可以由城市户口的继承人继承。二、因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身份性,流转的限制性,且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分配,所以,没有建房...

·无效婚姻如何处理,解决方法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是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都属于无效婚姻。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无效婚姻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无效婚姻如何处理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质疑,婚姻法规定的四种类型的婚姻无效原因是指当事人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而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当然无效。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

·合伙合同怎么写,其内容有哪些
    合伙合同怎么写,其内容有哪些合伙合同怎么写,其内容有哪些合伙合同一、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五、出资金额、...

·一、不签劳动合同随时离职可以吗?
    一、不签劳动合同随时离职可以吗?不签劳动合同是可以随时离职的。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在离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二倍的工资。如果单位不支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扩展资料《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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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种违法发放贷款罪表现有哪些
    十四种违法发放贷款罪表现有哪些(一)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段,违反大额贷款应当抵押担保和大额贷款审批权限的规定,将大额贷款分解成多个小额信誉贷款,由大额贷款客户收集小额信誉贷款客户信息,编造小额信誉贷款申请书、贷款调查报告,虚拟贷款资料,发放贷款。注:以农村信用社最为常见,因此,信用社信贷人员应当高度重视。(二)未依法对借款人身份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明知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一致的情况下,发放冒名贷款。(三)明知用款人提供虚假贷款资料,未按规定对借款人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违反贷款发放流程,发放贷款。(四)在信贷受理、发放业务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担保人未到场的情况下办理贷款手续,...

·银行贷款买房需要担保人吗?
    银行贷款买房需要担保人吗办房贷不一定需要担保人,具体要根据借款人的自身情况来定。当申请房屋贷款的时候,如果借款人收入足够或者信用纪录是良好的,那么贷款一般都比较容易获得审批。但是如果借款人的收入是不够的,或者是信用纪录不好的,首付不足,贷款机构就会要求借款人找一个担保人,对房屋的负债作个人承担。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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